湖南省湘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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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邵 阳 市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6 2020 年 )(2016 年修订版)文 本邵阳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四月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区域概况 1第一节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1第二节 自然条件 1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 1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 2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 2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3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3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3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5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5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5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6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6第一节 基本农田布局 6第二节

2、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7第三节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8第四节 旅游用地布局 9第五节 生态用地布局 9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10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0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10第三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2第七章 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 13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 13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14第三节 提高耕地质量 14第四节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14第八章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5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5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 16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16第九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17第一节 加强生态用地保护 17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治理 17第三节

3、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18第十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 18第一节 规划控制范围 18第二节 主要控制目标 18第三节 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布局结构 18第十一章 县(市、区) 土地利用调控 20第一节 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20第二节 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20第十二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23第一节 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工程 23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 23第三节 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23第四节 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3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4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法律措施 24第二节 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24第三节 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24第四节 规划实施

4、的技术手段 25第五节 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25第十四章 附 则 25附 表: 260前 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着龙头作用。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实施以来,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的成效尤为显著。然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落实这些新要求,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5、的通知 (湘国土 资发201447 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6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编制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划)。本次调整完善是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基于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新形势和新背景,从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引导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出发,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优化生产、生活、生 态空间布局,推 进多规合

6、一,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一章 区域概况第一节 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邵阳市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资水上游,北与娄底毗邻,南与永州、广西桂林交界,西与怀 化相连, 东 与衡阳接壤,地理坐 标为 北纬 25582740,东经 1094911205。邵阳是湘中南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交通枢纽,有娄邵铁路与湘黔、京广线相连,沪昆高速、 320 国道横贯东西,二广高速、207 国道纵贯南北,资江水运可达洞庭湖,交通条件便利。全市土地总面积 20824.37 平方公里,辖邵东县、邵阳县、新邵 县、隆回 县 、洞口 县、武冈市、新宁 县、城步 县、绥宁县及大祥区、双清区、北塔区十二

7、个县(市、区)。第二节 自然条件邵阳市地处江南丘陵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地势总趋势西高东低,南北高、中间低。属 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年平均气温 16.117.1,10 年积温为50005400,无霜期 271309 天,年降水量 10001300 毫米之间,光、热、水资源丰富。境内水系发达,河涌交织。全市有 5 公里以上的大小河流 663 条,总长度为 1199.7 公里,分属资江水系、沅江水系、湘江水系、西江水系四大水系。市域植被繁茂,生物资源丰富,土壤以水稻土、 红 壤、黄壤为主,土壤肥沃,适宜性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以石膏、煤、 锰为主。旅游 资源有包括崀山、南山、法相岩云山、虎形

8、山花瑶等在内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2014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 721.94 万人,城镇化水平 39.92%;全年完成地区生1产总值 1261.61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8%,按常住人口 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475 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267.7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1%,完成财政总收入 116.98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2%;三次产业结 构由上年的 22.5:38.9:38.6 调整为 21.8:38.2:40.0,已形成以机械、纺织、食品、医药、建材、造 纸、能源为主导产业的工业结构。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社会日益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9、2014 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9341 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7786 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9.6%和 12.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2014 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 2082436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18697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89.79 %;建设用地面积 13348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41 %;其他土地面积 7916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80 %(见附表 1)。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资源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小,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邵阳市土地总面积居全省第三位,但人均土地面积仅 0.25 公顷,人均耕地0.0

10、54 公顷(0.81 亩),人均占有各种土地资源相对较少。全市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土地利用率为 96.20%,土地垦殖率为 21.42%,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 、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以 农 用 地 为 主 , 建 设 用 地 所 占 比 重 小 , 但 增 长 速 度 较快全市农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 89.79%,建设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6.41%,但随着邵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 设用地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62014 年间,全市建设用地年均增加 925 公顷,且呈逐年增多的趋势。三 、 土 地 利 用 地 域 差 异 明 显市域东部和中部地区耕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用

11、地占较大比重,土地利用率高,农业 与非农业用地矛盾突出;西部和南部地区山地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大,城镇化水平较低,土地利用相对粗放,投入产出率低。2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 、 耕 地 保 护 形 势 严 峻 , 土 地 供 需 矛 盾 突 出2014 年邵阳市人均耕地面积仅 0.81 亩,已接近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0.8 亩警戒线。 20062014 年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4550 公顷,年均占用耕地 506 公顷,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持续增加,各项建设对耕地的需求快速增长,加上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造成的耕地减少,耕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12、二 、 城 乡 土 地 利 用 缺 乏 统 筹 , 二 元 用 地 结 构 问 题 突 出近年来,邵阳市城镇化进程加快,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促使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并没有像预期那样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迅速减少。城乡缺乏互动的用地结构,不仅导致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使农村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的状况无法改变,同时也制约着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三 、 建 设 用 地 节 约 集 约 利 用 水 平 有 待 提 高2014 年,全市单位城镇工矿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 445 万元/公顷,与全省平均水平 592 万元/公顷,尤其是与长株潭等省内相对发达地区相比,建设用地集约

13、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 202 平方米,远高于国家 140 平方米/ 人的规划上限,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较低。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一 、 战 略 目 标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武陵山区扶贫开发、湖南省“ 一带一部” 、大湘西开 发、邵阳市娄邵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 东部城镇群建设等为主要背景,以建设 “省域副中心城区、湘中湘西南经济 中心、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以“精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

14、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二 、 战 略 重 点(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认 真 贯 彻 “十 分 珍 惜 、合 理 利 用 土 地 和 切 实 保 护 耕 地 ”的 基 本 国 策 ,把提高耕地质量和严格基本农田保护放在首位。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探索城镇与农村平等互利、良性互动的用地机制。城镇 采取点轴发展模式,重点保

15、障中心城市、有发展潜力的次中心城市和重点建制镇用地。调整村镇空间布局,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减相挂钩。促进城乡居民点网络体系的协调与完善,按照建3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中心集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农村居住区用地空间布局。(三)节约集约用地充 分 利 用 闲 置 土 地 ,盘 活 存 量 建 设 用 地 ,提 高 土 地 效 益 。转 变 土 地 利 用 方 式 ,控制 建 设 用 地 盲 目 扩 张 ;加 强 废 弃 地 复 垦 和 工 业 污 染 用 地 整 治 ,合 理 确 定 城 乡 建 设 用地 扩 展 边 界 ,优 化 允 许 建 设 区 和 有

16、 条 件 建 设 区 内 用 地 布 局 ;积 极 推 进 以 建 设 社 会 主义 新 农 村 为 目 标 的 农 村 居 民 点 整 理 ,提 高 土 地 利 用 效 率 。(四)加强土地生态建设协 调 土 地 利 用 与 生 态 建 设 ,按 照 建 设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的 要 求 ,保 护 基 础 性 生 态用 地 ,因 地 制 宜 、因 势 利 导 ,改 善 土 地 生 态 环 境 。坚 持 资 源 开 发 与 环 境 保 护 相 协 调 ,建 设 土 地 生 态 安 全 屏 障 ,鼓 励 城 镇 组 团 发 展 ,实 行 组 团 间 农 田 与 绿 色 隔 离 带 有

17、机 结合 ,发 挥 耕 地 的 生 产 、生 态 功 能 。加 大 土 地 生 态 环 境 整 治 力 度 ,积 极 防 治 土 地 污 染 ,综 合 整 治 土 壤 环 境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生 态 环 境 良 性 循 环 。第二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一 、 耕 地 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目 标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42798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43070 公顷。二 、 建 设 用 地 控 制 目 标(一)总量目标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39625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15053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

18、用地规模控制在 42024 公顷以内。(二)增量目标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 32365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 30449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16703 公顷以内。(三)效率目标至 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 104 平方米/人以内。三 、 土 地 整 治 补 充 耕 地 目 标20062020 年,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 16703 公顷。四 、 土 地 生 态 保 护 目 标到 2020 年,全市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不低于 59.38%;各类生态保护用地规模达到 2694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达到 12.94%。

19、4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严守耕地保护目标,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用好现有丘岗林地,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稳定园地面积,促进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提高。农用地由 2014 年的 1869786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1866756 公顷,比 2014 年净减少 3030 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 89.79 %调整为 2020 年的 89.64%。一 、 耕 地耕地由 2014 年的 446095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446570 公顷,比 2014 年净增加 475 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20、年 21.42%调整为 2020 年的 21.44%。二 、 园 地园地由 2014 年的 71304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70391 公顷,比 2014 年净减少 913 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 3.42%调整为 2020 年的 3.38%。三 、 林 地林地由 2014 年的 1238292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1236545 公顷,比 2014 年净减少 1747 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 59.46%调整为 2020 年的59.38%。四 、 牧 草 地牧草地由 2014 年的 9100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8923 公

21、顷,比 2014 年净减少 177 公顷,牧草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 0.44%调整为 2020 年的 0.43%。五 、 其 他 农 用 地其他农用地由 2014 年的 104995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104327 公顷,比 2014年净减少 668 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 5.04%调整为2020 年的 5.01 %。第二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适应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力度,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建设用地由 2014 年的 133482 公顷调整为

22、2020 年的 139625 公顷,净增加6143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6.41%调整为 2020 年的 6.70%。一 、 城 镇 用 地城镇用地由 2014 年的 17684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36336 公顷,比 2014 年净增加 18652 公顷,城镇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0.85%调整为 2020年的 1.74%。二 、 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由 2014 年的 87703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73029 公顷,比2014 年净减少 14674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23、年的4.21%调整 为 2020 年的 3.51%。5三 、 采 矿 及 其 他 独 立 建 设 用 地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由 2014 年的 4486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5688 公顷,比 2014 年净增加 1202 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4 年的 0.22%调整为 2020 年的 0.27%。四 、 交 通 水 利 用 地交通水利用地由 2014 年的 19244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20012 公顷,比 2014年净增加 768 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0.92%调整为 2020 年的 0.96%。五

24、、 其 他 建 设 用 地其他建设用地由 2014 年的 4365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4560 公顷,比 2014 年净增加 195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0.21 %调整为2020 年的 0.22%。第三节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适度开发其他土地。其他土地由 2014 年的 79168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76055 公顷,净减少 3113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3.80%调整为 2020 年的 3.65%。一 、 水 域水域由 2014 年的 23878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

25、的 23641 公顷,比 2014 年净减少 237 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1.15 %调整为 2020 年的 1.14 %。二 、 自 然 保 留 地自然保留地由 2014 年的 55290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52414 公顷,比 2014 年净减少 2876 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2.66%调整为2020 年的 2.52%。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 基本农田布局严格落实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保护目标,按照“面积不减少, 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的方针,合理调整基本 农田布局。减少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地质

26、 灾害易发区和部分受污染地区的基本农田,此外将部分低等别、质量较差、田面坡度大于 25、生态脆弱区、 污染区、零星破碎、区位偏僻、不易管理、水土流失严重的基本农田调出。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粮、棉、油基地内的耕地,集中连片、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交通沿线、城镇工矿、集镇村庄周围的耕地,水田、水 浇地等高等别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将分布相对集中、面积较大、坡度较缓、未划入基本农田的部分耕地划为基本农田整备区。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将其划定为 16 个基本农田集中区:邵东县北部基

27、本农田集中区、邵东县东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大祥区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新邵县西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新邵县东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邵阳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邵阳县东 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隆回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隆回县南部基本6农田集中区、洞口县东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武冈市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武冈市东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新宁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新宁县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绥宁县东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城步县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第二节 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按照点轴发展的规律,形成中心城市组团式发展、县城和重点镇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城镇新增用地,尽量依托

28、已有城镇设施,少占耕地和水域,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泄洪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园区控制在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内,危险性、污染性用地,要与人口密集区保持安全距离,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用于中心村建设,并与旧村缩并相挂钩,控制自然村的无序扩张。一 、 城 镇 用 地 布 局按照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集中发展重点城镇,适度发展一般建制镇,探索适合本地特点的城镇发展模式和人口分布格局。基于邵阳市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期间形成“ 一群一区、一主两副多节点、轴线拓展 ” 的城镇用地空间布局。一群一区:东部地区构建以邵阳市区、

29、新邵县、邵东县为核心区,隆回县和邵阳县为拓展区的网络型城镇群;西部地区以武冈市区为城镇空间组织的中心,洞口县城、绥宁 县城、城步县城、新宁 县城四个门户 型城市为支点的城镇点轴发展区;一主两副多节点:构建以邵阳市区为主中心,武冈市区、邵东县城为副中心,其他7 个县城为次区域中心的城镇等级结构;轴线拓展:依托交通通道形成三主、两次、一环的城镇发展轴。 二 、 工 业 园 区 用 地 布 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布局各类园区,所有工业园区(含工业小区)发展用地纳入相应的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统一安排规划用地,并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规划期内,形成“ 一核一带多点”工业用地布

30、局。在双清、大祥、北塔三区和邵东县、新邵 县,以邵阳经济开发区为核心, 积 极打造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东起邵东廉桥和水东江镇,西至洞口县江口镇,北到新邵坪上镇,隆回金石桥镇和虎形山乡,南至武冈司马冲镇的范围内,以沪昆高速公路为纽带,以 320 国道为依托,串联起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湖南新邵经济开发区、隆回工业集中区、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形成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工业走廊;以湖南武冈经济开发区、绥宁工业集中区、城步工业集中区、新宁工业集中区为节点,突出园区提质升级,引导特色优势产业入园和集聚发展,形成多个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色明显的工业经济新增长点。三 、 采 矿 及 其 他 独 立 建 设

31、 用 地 布 局新增采矿用地以集中布局为主,原有必须保留的采矿用地改扩建及拥有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项目、高新技术项目适量安排。重点开发新邵县巨口铺龙山以金为主的开发重点区、洞口县江口铁、锰开发利用重点区、洞口县石下江武冈市龙江煤、水泥灰岩开发利用重点区、邵阳县长乐邵东县廉桥煤、石膏、灰岩开发利用重点区、邵东县皇帝岭石岭桥铅锌开发利用重点区、城步县苏家冲清源锰、非金属开发利用重点区、洞口绥宁铁矿开发利用重点区、洞口城步沉积锰开发利用重点区。同时鼓励依靠矿产资源进行深加工,发展坑口深加工开发利用重点区。7四 、 农 村 居 民 点 用 地 布 局按照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逐步实施的总体思路,依据布局紧

32、凑、形态美观、用地集约的总体目标,结合特殊的丘岗地形和交通条件,尽量选择在 25 度以下低山丘陵地区建设中心村和中心集镇,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中心集镇集中;撤并部分无特色、用地分散、距离较近的村庄,适当扩大撤并后中心村的规模,减少农村宅基地数量,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逐步形成中心集镇中心村基层村三级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规划期间实施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 ,重点建 设好 100 个中心村,同时每个县(市)选择 35个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第三节 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 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

33、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一 、 交 通 用 地 布 局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机场、内河航运及 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形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省道为主干线,县乡公路等为支线,干支相连、衔接顺畅、城乡通达、安全高效的立体综合交通网。规划期间,构筑和完善“三纵三横一连”的铁路运输网、 “三纵三横两连” 的高速公路网、 “一东一西”两支 线机场的航空运输网,以资水高等级航道为重点的水路运输网,基本建成东部城镇群和西部生态圈交通网,提升农村运输通达能力,形成覆盖城乡的立体综合交通体系。二 、 水 利 设 施 用 地 布 局保障流域治理、城市防洪、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建设用地。规划期内,完成大圳、六都寨 2 处大型灌区和尧虞塘、威溪、超美等 48 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增灌区 9 处(其中大型灌区 1 处,中型灌区 8 处),实施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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