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制概况为适应全面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需要,全面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 44 号)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 9 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简称“13 规范” ) ,进一步促进计价依据满足市场计价计量需要,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健全和完善我省计价依据(定额)体系,做好保证政府投资工程效益的基础工作。为此,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
2、12 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发20124 号)的部署,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起全面展开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简称“15 定额” )的修订工作。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通过我站和相关单位的编制人员共同努力,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制方案实施细则”的工作进度安排,经过了一年零七个月时间,于 2014 年 3 月底完成了我省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等九个专业工程
3、清单计价定额的专家审查稿,经专家评审通过。专家评审会后,对专家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认真修改,于 2014 年 8 月初完成报批稿,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 年 8 月 19 日审批通过,予以颁发,于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现将“15定额”的编制情况汇报如下。一、修编背景为了适应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建设市场发展近点的需要,规范建设工程各方的计价行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改革,原建设部以第 119 公告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03 规范” ) ,为了在我省全面顺利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我省编制颁发了 2004 年
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04 定额” ) , “04 定额”的出台,对“03 规范”的实旋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和奠定了坚石的基础。随后,针对原“03”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足,原建设部对“03 规范”的正文部分进行修订,于2008 年 7 月 9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第 63 号公告, ,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 规范” ) ,为了贯彻“08 规范”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清单计价,时逢 2008 年 512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我站加班加点首先编制 2008 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随后又编制 200
5、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09 定额” ) , “09 定额”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为更加广泛的实施清单计价建立了良好的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清单计价定额体系。 “09 定额”施行 5 年以来,存在如下情况: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已颁布实施。二是,为了进一步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借鉴国外经验,总结我国建设工程建设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计价规范。2012 年 12 月 25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
6、854-2013)等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13 规范” ) ,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13 规范”的实施,就必须具有一套与新规范配套的新的计价依据体系,促进顺利贯彻执行新的国家标准。三是,2013 年 3 月 21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 44 号) ,此费用组成对各项费用的构成要素进行了重要定义和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1)工程设备费列入材料费。(2)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归入企业管理费,同时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中增加担保费用,投标费、保险费。(3)规费取消原规费中.1.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单列工伤
7、保险费、新增生育保险费。因此,对“09 定额”的各项费用需要结合市场实际重新调整和增补。四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需要增补新的项目。五是,建设市场形势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需要定额适应市场的发展。六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发现“09 定额”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如下:砌砖工程、脚手架工程、管道安装工程以及个别手工作业装饰项目等人工费与市场相比较低,综合费取费基数各专业均需统一,综合费各专业工程不均衡,存在苦乐不均。园林绿化工程的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经市场检验存在综合单价偏高,预制砼构件、门窗、金属结构未考虑市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预拌砂浆耗量、钢筋的损耗和施工搭接以及商品砼和干混
8、砂浆损耗需要重新调研确定。等等诸如此类的不足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综上所述,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适应新形势下的建筑市场发展的计量、计价需要,对“09 定额”进行修订,编制我省新的“15 定额”势在必行,意义重大。二、指导思想为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行业自律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巩固建设工程计价模式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建筑法 、合同法 、 价格法 、 招投标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国家新颁布的“计价规范”和九本“计量规范”以及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为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计价定额
9、体系,为不断发展变化的建筑市场服务,达到既能指导市场,又能服务于市场的作用。三、编制原则(一)健全、完善定额体系。保持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的连续性, “15 定额”在“09 定额”的基础上进行修编,表现形式基本不变,进一步完善我省清单计价定额。(二)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计价政策,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新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九本“计量规范”和建安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15 定额”与国家一本“计价规范”和九本“计量规范”配套执行,适应清单计价。2015 年四川
10、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爆破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附录等九个专业册。(三) “15 定额”章节编排、编码及项目设置以国家新颁布的九本“计量规范”的框架结构为准,坚持“五统一” 。项目划分坚持简便适用,粗细适宜;“计量单位、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尽量与国家九本计量规范保持一致,个别项目结合市场实际,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做到方便计量与计价。(四)增补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机械使用项目,对于市场己较普遍使用,且己形成成熟的施工工艺的,或已有相应施
11、工规范的项目,在对市场充分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增补,删去施工规范和政策规定己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项目。(五)适应建筑构(配)件工厂化、成品化生产的需要,部分项目以成品编制。(六)关于定额消耗量水平。针对“09 定额”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于消耗量水平适中的定额项目,不作消耗量水平的调整;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反映消耗量水平与施工现场实际出入较大的,要进行消耗量水平的重新测算和调整。(七)面向市场调研机械的使用和配置情况,对于机械使用和配置不合理的项目要进行调整,重新确定定额消耗量和台班单价。(八)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综合费(管理费和利润)要紧密结合市场进行确定,对于规费、安全文明施
12、工费等不可竞争性费用,要重新进行测算。(九) “15 定额”的编制,要求实用性、可操作性强,有利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四、编制依据(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2.(二)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等九本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三)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四)国家及西南地区现行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及四川省内的标准图集和统一做法。(五)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11-2008)。(六)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七)2008 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八)调查、收集的相
13、关资料。五、修编工作过程此次定额修编涉及范围广、专业齐全、由于时间紧迫,我们采取分阶段、分步骤、交叉流水作业方式,边编制、边征求意见、边修改、调整、补充完善的编制办法,大致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2)确定编制方案和实施细则。(3)编制定额初稿。(4)修改初稿形成测算稿。 (5)修改完善测算稿形成专家审查稿。 (6)修改完善专家审查稿形成报批稿。(一)组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于 2012 年 8 月 15 日以前站领导分别带领站有关技术人员先后到湖北、北京、辽宁、重庆等造价管理机构进行调研学习,收集到相关资料,为定额修编工作打下良好
14、基础。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网上和发调查函给建设、施工、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收集到了 400 余条意见和建议,群众的意见是我们做好修订工作的良师益友,收集后进行了逐条斟酌和研讨。(二)确定编制方案和实施细则2012 年 8 月 30 日前,在调研和广泛征求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正确采纳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编了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制方案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依据批准的编制方案又进行细化,形成编制方案实施细则,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编制原则、表现形式、编制工作的组织、进度的安排等内容,确保编制工作全面展开和顺利进行。(三)编制定额初稿定额初稿编制工作从 201
15、2 年 9 月 1 日开始至 2013 年 10 月结束,经过了基础数据准备、项目划分、人材机消耗量及综合费的确定以及说明和计算规则书写等过程。在此期间每月最后一周开一次专业编制组负责人碰头协调会,召集全体编制人员召开 5 次协调工作大会,每次会议后,对共性问题和专业问题均以会议纪要的形式通知编制人员。具体工作过程如下:1基础数据准备2012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对收集的基础数据分析整理,完成材料价格、配合比、机械台班单价确定以及编制软件的开发。2项目划分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2 月,完成定额项目划分。各编制人员依据“09 定额”按国家“13 规范”的框架,提出需
16、增加、淘汰、修订的定额项目,且确定新编定额的项目和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完成项目划分后由组长全面审核后交由编制组复审后集体确定。3完成初稿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0 月完成初稿,主要进行了如下工作:(1)各编制人员对原有人、材、机消耗量复核,对原消耗量有误的进行纠错。(2)对消耗量与市场相比反映有出入的部分采取理论计算和市场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确定。主要表现如下:预拌干混合砂浆市场反映不够,消耗量低,水平偏高,为了保证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分别到眉山、成都市 3 个生产厂家,2 个施工企业现场进行调查实测。门窗以成品编制,编制人员到成都府河市场进行调研市场情况。钢筋定额损耗这几年延
17、用“2000”和“2004”年的我省定额,现在国家规范明确了钢筋的计算规则,为了进一步确定定额消耗量,了解高强钢筋推广应用与普通钢筋3施工工艺的不同,分别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去一线成都建工集团、市建二公司、成都八建、省建六公司等四个工地现场进行调研。针对现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和钢筋损耗,以及组合钢模和复合模板是否综合等技术问题,在调研基础上,向专家组汇报情况,专家组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处理建议,编制组也进行了积极的采纳。(3)对房建、市政、维修、安装等专业工程相同项目专门召开协调会,进行定额水平协调,坚持既体现专业特征,又要保持科学合理。(四)修改初稿形成测算稿2013 年 11 至 2014 年
18、2 月完成测算稿。初稿完成后,各编制人员进行自查和交叉复核后交由专业编制组长审核,专业编制组长复核后交由编制组进行专业协调审查,对交叉复核和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编制组内形成共识意见后,由编制人修改初稿,形成测算稿。同时在此期间采用流水作业,各专业编制组、土建测算组对收集的典型工程进行分析整理,形成测算基础数据。(五)修改完善测算稿,形成专家审查稿1.2 月 10 日至 2 月 28 日完成第一次测算,同时各编制人员完成编制说明初稿交各专业编制组长汇总。2.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根据第一次测算结果对定额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测算结果。完成总体的编制说明初稿。3.3 月 16 日
19、至 3 月 31 日根据第二次、第三次测算结果,再次对定额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专家审查稿。(六)修改专家审查稿形成报批稿经 2014 年 5 月 28 日子成都召开专家审查会后,站长主持召开研究讨论会,对专家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疏理,积极地采纳了专家意见,对专家审查稿认真修改,并进行了最后全面测算,再进一步完善于 2014 年 8 月初形成报批稿。六、 “09 定额”修编的主要变化情况(一)结构调整此次修编坚持“遵守国家规范、完善定额体系、体现专业特征、方便计量计价” 。 “15定额”章节编排、编码及项目设置以国家新颁布的九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框架结构为准,在国家计量规范九位码下设置小节或定额
20、项目,另外国家规范涉及全国范围,我省定额结合本省的实际。具体主要变化如下:1将原“09 定额”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两个分册归并为一册,形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册。2新设置构筑物册,将原“09 定额”建筑工程册中“A.C.3 砖构筑物、A.D.15 现浇混凝土构筑物”节移植本册。3新设置仿古建筑工程册,将原“09 定额”建筑工程册中“A.C 砌筑工程、A.D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E 木结构工程、A.G 屋丽及防水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册中“E.C园林景观工程”等节中仿古项目移植本册。4将原“09 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册中的喷泉安装节移植园林绿化工程册。5新设置爆破工程册,将原“09 定额
21、”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册的石方爆破项目移植本册。6为了定额的同步执行和健全体系,新设置“维修与加周工程册”将原“2000 年维修定额”与“2008 年抗震加固定额”融和形成新的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定额。7各专业册结构调整详见各专业册编制说明。(二)项目划分项目设置坚持“简明适用、粗细适宜、符合实际、方便组价”的原则,进行“统、增、删、拆、并” 。主要变化如下,具体详见各专业册编制说明。41此次新编国家计量规范,专业与专业之间有重复设项情况,为了我省定额的统一性,避免水平差异,在体现专业特点的情况下,重复的项目尽量取消,例如: (1)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其他专业册不再编制,执行房建定额; (2)
22、城市轨道工程的明挖土方以及管线安装与市政工程、安装工程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分别执行市政、安装册; (3)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与安装工程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执行安装册;(4)仿古建筑、构筑物、园林绿化工程与房建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执行房建; (5)市政、城市轨道工程与爆破工程重复的项目不再编制,执行爆破工程册。2为了适应市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机械的推广应用,增补了新的项目,例如:高强钢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复合模板,完善各专业的预拌砂浆项目等。3删去项目主要体现如下:(1)施工规范和政策规定已淘汰或禁止使用的项目删去,例如:空心砖柱、陶土、缸瓦管等。(2)与其他专业重复或导致使用者混乱的
23、项目删去,例如:房建工程的结构变更植筋与维修定额重复项目,房建删去,保留维修。房建的植筋项目主要用于圈梁、过梁、构造柱、墙体拉结的植筋。其他主体结构变更后的植筋执行维修定额。又如:园林绿化工程的成活养护和保存养护导致使用者混乱,删去保存养护项目。(3)以成品编制项目,其制作、运输项目删去,例如:金属结构、门窗、房建工程的预制构件等项目。 (4)结合市场实际不再使用的项目取消,例如:预拌砂浆的湿拌砂浆。4拆分、归并项目以国家规范的工作内容和有关规定为准,步调一致,方便组价,例如: “15 定额 ”中凡属涉及石方工程(开挖、爆破) 、桩基工程的岩石项目等,项目设置以新规范“岩石分类表”为依据,项目
24、划分为: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5适应市场建筑构(配)件工厂化、成品化生产的实际,部分项目以成品编制,例如: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 。房屋建筑的预制构件(零星构件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根据专业特性,不搞一刀切,例如:仿古、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预制混凝土构件以及仿古门窗仍以现场制作编制项目。6根据国家规范及市场需要新增补了项目。例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拆除工程项目,通用安装工程专业的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安装以及市政工程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项目。7对国家规范各项目工作内容中都含有或涉及组价必需的共用项目,又不能单独放入规范某个具体项目节之下,针对此种情况,在各专业定额章节最后
25、单独建节或小节,但不设置编码,做到不漏项,方便组价,例如:运输项目。另外,针对国家规范有的项目,本省不使用或做法不一样的情况,我省不再编制项目,例如:冻土项目及仿古建筑属于江南、北派做法的项目。8模板工程仍以企业自有编制项目,房建、构筑物、仿古建筑、市政等专业工程均在“09 定额”基础上新增复合模板项目,清水模板在复合模板基础上增加工日,在说明中注明。总之,此次在“09 定额”基础上修编而成的 2015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九个专业共计 31780 个项目,在“09 定额”32466 个项目基础上增加 3785 个项目,减少 4471 个项目。(三)说明和计算规则1此次新编定额涉
26、及专业多、重复项目不编制,在说明中或项目表中均有“执行界线和指南”注明。对已有更正或定额解释的条文均纳入此次新编定额。2 “15 定额”计算规则尽量与“13 规范”保持一致,方便计量和计价,与“13 规范”不一致的做了修改。例如:土石方工程、钢筋工程、金属钢网架、装饰块料地面、保温隔热工程及安装的预留长度计算等。3、具体详各册编制说明。(四)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09 清单计价定额”施行 5 年以来, “09 定额”是保持“04 定额”造价总水平基本不变。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分析,其造价总水平总体是符合市场实际的,但在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之间有的还存在与市场实际的差异,需平衡,个别定额项目
27、存在纠错和消耗量水平的缺陷等不足,国家新的政策和规范、规定有所改变。因此, “15 清单计价定额”在保持造价水平总体不大起大落(略有上涨或下降).5.的前提下,对“09 清单计价定额”进行修正和完善。 “15 清单计价定额”与“09 清单计价定额”比较,构成工程造价各要素的主要变化如下:1人工费此次修订对人工消耗量除个别专业分部与市场实际背离的情况做了调整外,基本维持“09 定额”水平不再变动,保持其科学性和真实性。其主要原因是,09 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进行了改革,根据省发布的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成本信息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对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进行测算和确定消耗量标准,使定额项目人工消耗
28、量普遍有不同程度的降低,纠正了以往定额人工消耗量与生产实际背离的现象,基本理顺了人工费中人工消耗量和人工单价的关系。(1)人工单价变化情况此次修编,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 44 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四川建筑市场实际,对人工单价调整如下:1)房建(建筑工程) 、市政(不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建筑工程) 、爆破工程、构筑物工程:普工人工单价由 35 元工日提高到 60 元工日,技工人工单价由 50 元工日提高到 85 元工日。砼工其人工单价由 45 元工日提高到 75 元工日。
29、2)房建、房建维修与加固(装饰装修工程):普工由 35 元工日提高到 60 元工日,抹灰技工由 50 元工日提高到 85 元工日,细木工由 65 元工日提高到 120 元工日,其他技工由 55 元工日提高到 95 元工日。3)通用安装工程(包括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城市轨道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安装) 、城市轨道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安装:普、技工综合由 50元工日提高到 85 元工日。(2)人工消耗量主要变化情况1)砌砖工程,根据 1993 四川省劳动定额、2009 年全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结合全省发布的实物工程量成本信息和施工现场调研资料确定人工消耗量。人工消耗量各册砌
30、砖项目均有上调,平均上调幅度为 25%左右。2)房建单项措施项目中脚手架,根据市场反映和理论计算人工消耗量平均上调 15%左右,装饰工程抹灰、找平及满刮腻子人工耗量上调 20%左右;但块料地面、墙面及个别项目结合市场进行了相应下调。3)安装工程的工业管道、给排水、消防管道工程由于现代建筑布置密集,交叉作业降效,结合全统定额水平和市场实际人工消耗量平均上调 14%左右,针对安装工程的通信线路部分由于机械化作业程度提高,人工消耗量平均下调 12%左右。4)现场搅拌混凝土项目,人工消耗量与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相比平均下调 20%。5)基坑与边坡支护士钉、锚杆钻孔灌浆结合市场进行了下调-0.5%左右。6
31、)桩基工程现场灌注桩砼及商品砼与房建砼及商品砼项目进行平衡,平均下调 32%左右。7)园林绿化工程成活养护由于 09 定额是新补充项目,经验不足,根据市场检验和西南方苗木生长的环境,再参考兄弟省市的定额,对人工消耗量进行了 25%-50%下调。(3)定额人工费变化情况由于定额人工单价的提高和总的人工耗量(个别调整除外)维持“09 定额”不变,持平人工单价价差,14 清单计价定额与 09 清单定额人工费比较,各专业其定额人工费综合测算变化如下: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减少-5.24%,单价措施减少-0.36%;2)精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增加 4.17%;3)安装工程下浮-2.
32、41%:.6.4)市政工程中道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6.96%;桥涵(梁)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增加6.20%,单价措施增加 3.57%: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减少-0.76%,单价措施增加 0.32%;给水工程增加 3.31%;路灯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1.17%,燃气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增加 8.42%:5)仿古建筑工程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增加 0.14%:6)园林绿化工程其中:园路园桥分部分项工程增加 0.27%,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8.05%;7)城市轨道工程其中:地下区间盾构分部分项工程增加 0.27%;地铁轨道分部分项工程减少-1.2%,单价措施增加 1.29%;供电工程分部分项增加 1.3
33、6%,机电设备分部分项工程下浮-0.8%:8)土石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减少-0.02%;9)桩基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下浮-8.13%。10)地基处理分部分项工程下浮-9.56%。11)基坑支护分部分项工程下浮-7.67%2材料费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体,材料消耗量的确定必须满足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符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本次定额编制中,对部分项目损耗进行了调整,但施工部分项目材料消耗量(除干混砂浆外)未作变动,主要变化情况如下:(1)材料的损耗进行如下调整1)现浇构件钢筋(包括普通和高强)损耗和施工搭接,综合定额损耗量将原“09 定额”调整为:10 以内的钢筋综合损耗由 8%调整为 7%计
34、算;1216 的钢筋综合损耗由 7%调整为 6.5%计算;16 以上的钢筋综合损耗由 7%调整为 5%计算;在说明中明确如采用机械连接,钢筋的定额耗量调整为 3%。2)有关混凝土损耗调整如下: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按原“09”定额的 1.5%损耗率调整为 1%,商品混凝土的损耗率由原“09”定额 1.5%调整为 0.5%。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非成品编制项目混凝土损耗率按原“09”定额下调 0.5 个百分点,按成品编制项目,大型构件不考虑损耗,小型构件或零星项目按 0.5%计取损耗。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凡使用素混凝土的其现场拌合混凝土的损耗率为 1. 5%,使用素混凝土的商品
35、混凝土其损耗由“09”定额 1.5%调整为 1%,下调 0.5 个百分点。素混凝土构件或项目包括:垫层、道路、室外混凝土、散水等诸如此类不含钢筋的构件或项目。3)按成品编制的金属构件、门窗均其损耗在成品价中考虑,定额不含损耗。4)干混砂浆消耗量干混砂浆消耗量:将“09 定额”现场拌合砂浆用量(包括损耗)换为干混砂浆,并按下列规定进行折合进行换算:干混砌筑砂浆用量:按定额砂浆用量原“09 定额”1.7t/m3 调整为 1.73t/m3 折合进行换算;干混抹灰砂浆用量:按定额砂浆用量由原“09 定额”1.5t/m3 调整为 1.65t/m3 折合进行换算;干混地面砂浆用量:按定额砂浆用量由原“09
36、 定额”1.75t/m3 调整为 1.91t/m3 折合进行换算。5)砂浆损耗凡用预拌砂浆的项目(包括抹灰和砌筑) ,其损耗率均在现场拌合砂浆项目的基础上损耗率降低 0.5%。(2)计价材料费但由于安装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水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料费(辅材费)在工程计价时不能随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因此 15 清单计价定额中安装工程和市政的给水、燃气、水处理设备安装、路灯工程的计价材料费(辅材费)总体上升下降幅度不大,其中通用安装工程变化幅度.7.为-4.47%6.68%,综合测算减少-4.65%,市政给水工程上涨 1.25%,燃气工程下降-0.07%,路灯工程上涨 1.29%。
37、3机具费(1)机具消耗量此次修编定额,除了纠错和部分项目机械配置调整外,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总体未作变动。个别地方变动如下:1)由于原“09 定额”建筑工程保温项目机具费有塔式起重机的台班耗量,现取消。2)垂直运输中机械配制卷扬机调整为小型塔吊。3)桩基工程机具配制也根据目前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整。4)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由于现场拌合机械由商家提供,机具费摊销已包含在干混砂浆价格中,因此,取消预拌干混砂浆项目灰浆搅拌机具费,与此同时,按每吨预拌干混砂浆耗电 1 度,进入其他材料费中。5)按成品编制项目取消制作、运输机具消耗量。6)根据 09 定额使用情况反馈,结合实际,参考其他省、市、自治区定额
38、,对超高施工增加费中起重机械的消耗量做了调减,调减幅度在 20%-50%之间。(2)安装机具由于安装工程中施工机具的油料单价不能随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因此,15 清单计价定额中涉及安装工程的机具费有所增加,其幅度为-2.41%8.91%,综合测算上涨1.05%。4综合费综合费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是市场竞争的主要对象。本次定额编制一方面根据市场实际调查确定综合费总体水平,另一方面根据市场反映土建综合在整个造价中所占比重偏低,而桩基、仿古、园林、市政部分项目偏高的情况。为进一步理顺和平衡各定额册之间以及各册定额内项目之间的综合费,进行了平衡和增减。具体做法是在综合费标准的确定时不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39、,而是根据不同专业和定额项目的不同性质和特点确定其综合费,使各工程专业和定额项目之间及各定额册之间综合费的水平更加协调和平衡,解决苦乐不均。表现在不同性质专业工程其综合费上升、下降的幅度有所不同,专业工程内的各分部之间其综合费上升下降的幅度也有所不同。15 清单计价定额的综合费总体有一定幅度上升,但各册定额之间以及各册定额内各分部之间到定额项目之间其综合费上升幅度有所不同,个别项目还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1)上升的情况1)由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 44 号)将原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归入企业管理费,同时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财务费和其他费用中增加担保费
40、用、投标费、保险费,因此,总体有一定幅度上升。2)房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普遍上调,一方面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标2013 44 号)改变,另一方面保持与其他专业册平衡。(2)下降的情况1)市政部分项目和仿古、园林下调是保持与其他专业工程平衡协调。2)桩基工程、绿化工程下调是人工消耗量下调。3)房建单价措施项目中脚手架上调而模板下调属于专业工程内各分部之间平衡。(3)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轨道安装项目)由于此次修订将以“人工费”改为“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数。整个“15 定额”统一了取费基数。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数的理由:一是解决单一以人工费作为取费基础,造成综
41、合费不均,二是解决各专业工程定额不统一,三是人工和机械是相辅相成地完成某项工作的作业手段,理应均作为取费基础。(4)各专业册综合费上升、下降详测算结果表。85总价措施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强制性条款规定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本次修编一方面考虑到“09 定额”的实施以来的 5 年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定额总体费率未上调,而实际费用在逐年增加,另一方面,考虑到目前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在原“09 定额”基础上,对环境保护费上调幅度稍大,但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42、安全施工费在“09 定额”基础上略有上涨。(2)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属于在合同中明确的费用,只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市场没有意见反馈,维持“09 定额”水平。(3)新编制了工程定位复测费率,待市场检验。(4)总价措施项目取费基础改为“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6规费原“09 定额”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用(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和工伤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根据目前对农民工逐步推广实行综合保险,此次修编,规费的组成内容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 44 号)保持一致,取消原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单列工伤保
43、险费、增加生育保险费。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的强制性条款规定,规费为不可竞争性费用,因此,本次定额的修编对规费作了较详细的测算和控制,并对增补生育保险在全省范围内以函件形式进行了调查。规费的取费基础改变为“分部分项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 。规费上涨幅度除特殊结构工程和原因外,涨幅在10%左右。导致上涨的原因如下:(1)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新增生育保险费(其标准为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 0.5%0.7%) ,新规费标准取定为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与单价措施项目之和)的 0.10%0.2%。
44、(2)缴费基数上涨。09 定额实施以来,是企业人工工资较快上涨的几年,四川省自 09年以来先后三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 2007 年 280 元、340 元、400 元、450 元调整到2012 年 7 月以后的 1000 元、1070 元、1140 元、1200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 3. 10 元、3.70 元、4.30 元和 4.90 元调整为 8.4 元、9.3 元、10 元和 11 元,调整幅度分别达到 167%和 124%。另外,四川省社会平均工资从 2009 年 28563 元上涨至 2012 年43110 元,涨幅为 50.9%,所以缴费基数在逐年递增,而缴费的
45、费率未变。综上所述,有关规费,新增生育保险,减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基数逐年递增 10%15%左右,再结合施工单位实际缴纳情况,综合确定规费涨幅在 10%左右,符合市场实际,作为招标控制价使用,实际核定费率根据施工企业缴纳情况确定。专业工程的变化详各专业工程造价水平测算结果表。7税金税金仍和“09 定额”的组成内容一致,未考虑“营改增” 。具体内容和费率详本定额总说明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之,对构成工程造价七个方面的因素确定和平衡调整,总的目标贴近市场,达到指导市场、服务市场,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促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既是总结实践经验结果,保持了“09 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又是体现了在实践中不断的完善和进步。七、水平测算为使工程造价贴近市场,合理确定新定额水平,制定各项费用标准提供可靠基础数据,因此对新编“15 定额”进行了测算。本次测算分:房屋建筑(含一般装饰) 、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