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1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 文1 城市总体规划1.1 总体规划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计费单价 (万元/平方公里)1 小城市 (50 以下) 72 中等城市 (50-100) 63 大城市 (100-500) 54 特大城市(500-1000) 4.55 超大城市 (1000 以上) 4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 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 50%计费。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2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 50 万元。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 70 万元/每个,特大城市 50 万元/每个,大城市 35 万元/ 每个,中等城市 25 万元/每个,小城市 15 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
3、阶段(30% ) ,初步成果阶段(20%) ,纲要成果阶段(40% ) ,最终成果阶段(10% )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10、 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 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 、 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 30%来计费。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 1.1。1.2 城镇群规划序号 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 计费单价 (万元/百平方公里)1 5000 62 5000-10000 53 10000-20000 44
4、20000-50000 350000 以 1 万元 /百平方公里递增注:1、 “区域总面积”按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 300 万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31.3 城乡统筹规划序号规划面积(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万元/ 平方公里)非建设用地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1 10 6 32 10-30 5 2.53 30-50 4 24 50-100 3 1.55 100 以 2.4 万元/KM 2 递增 以 1.2 万元 /KM2 递增注:1、 “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 “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
5、地以外的其余用地。3、城乡统筹规划计费基价为 50 万元。1.4 多规合一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 2-3 倍进行计费。2、多规合一计费基价为 80 万元。2 分区规划序号 城市规模(万人) 现行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公里)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41 小城市 (50 以下) 72 中等城市 (50-100) 63 大城市 (100-500) 54 特大城市(500-1000) 4.55 超大城市 (1000 以上) 4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 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 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2、本
6、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50 万元。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 30%,初步成果阶段(20%) ,纲要成果阶段(40% ) ,最终成果阶段(10% )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3 详细规划3.1 控制性详细规划3.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一个层面:直接编制地块层面)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51 城市新区、开发区 30002 城市一般地段 35003 城市重点地段 4000注:1、表中计费单价不
7、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500 元/公顷。2、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2000 元/公顷。3、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4、编制一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40%,成果制作阶段 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35%,成果制作阶段 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 55%,成果制作 30%。若增加分图图则:现状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 45%,成果制作阶段 40%。5、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 30%计取。3.1.2 控制性详细规
8、划(编制两个层面:单元(街区)层面和地块层面)注:1、编制单元(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 55%计费,编制地块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按 45%计费。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1 城市新区、开发区 35002 城市一般地段 40003 城市重点地段 4500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62、表中计费单价不含分图则。如增加分图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500 元/公顷。3、如果增加建筑形体方案示意,则计费单价分别增加 2000 元/公顷。4、编制两个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计费基价为 35 万元。5、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1) 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40%
9、,成果制作阶段 30%;若增加分图则,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35%,成果制作阶段 35%;2)新区:现状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 55%,成果制作 30%;若增加分图则,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 15%,方案阶段 45%,成果制作阶段40%。6、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按总计费的 30%计取。3.1.3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分为按单元(街区)整体修编和局部调整。2、 单元(街区)整体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按 3.1.1 和 3.1.2 进行计费。3、单元(街区)内局部地块调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其内容一般包括控规修改论证报告、论证方案、上网 GIS 数据
10、等几部分内容。1)控规修改论证报告按 3.1.1 和 3.1.2 计费的 50 %取费,论证方案根据其内容、深度参考相关专项规划计费,上网 GIS 数据按 3.1.1 和 3.1.2 计费的5 %取费。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实体模型、动画等,则费用另计。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73.2 修建性详细规划3.2.1 居住区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1 3 以下 260002 35 220003 510 200004 1020 180005 2030 150006 3050 120007 50 以上 10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0 万元。2、建筑单位
11、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规划总平面方案每增加一个,委托方应增加 30%的规划费用。5、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规划费用。6、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 1.3 的系数。7、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3.2.2 城市一般地段公建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81 3 以下 300002 35 280003 510 260004 1020 220005 2030 190006 3050 1600
12、07 50 以上 12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2 万元。2、建筑单位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规划费用。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 1.3 的系数。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3.2.3 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序号 项目类别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1 城市重点地段 300002 大型公建 350003 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35000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15 万元。城市规划设计计
13、费指导意见修订92、建筑单体为选型方案。如做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则建筑方案费用另计。3、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4、委托单位如果需要进行修建性总平面设计,则增加 50%的规划费用。5、需要编制竖向规划内容,计费则乘以 1.3 的系数。6、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等规划,按相关专业规划另行计费。3.2.4 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20 万元。2、委托单位如果要求制作效果图、模型等,则费用另计。3、专业公园规划乘以 1.31.5 复杂系数。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 计费单价(元/公顷) 备注1 小于 20 200002 2050 150003
14、 50100 100004 100 以上 8000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修订104 风景区规划4.1 风景区规划大纲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1 小于 50 1.0 2 50-100 0.8 3 100-200 0.7 4 200-500 0.5 5 500 以上 0.3 注:1、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 30 万元。2、本计费为单独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大纲计费。4.2 风景区总体规划序号 规模(平方千米) 计费单价(万元/平方千米) 备注1 小于 20 3.0 2 20-50 2.5 3 50-100 2.0 4 100-200 1.5 5 200-500 1.2 6 500 以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