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单 位 名 称(公章): 经济(单位)类型: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隶 属 关 系: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 证 号码 退休(职)时间 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情况 序号 工作单位 起止时间 月数 1 2 3 4 5 6 7 8 视同缴费年限累计 小写: 年 个月 大写: 年 个月 单位应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日期 年 月 单位实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日期 年 月 单位意见 负责人: 经办人: (人事或劳资部门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视同缴费年限累计 个月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说明 社保
2、经办机构登记岗: 录入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岗: (盖章) 填表说明: 1、此表 由用人单位填报三份,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录入后各自存留一份。 2、此表“单位意见”以上栏目由用人单位填写。 除单位意见外必须打印。 “备注说明”栏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医疗保险视同年限审批业务办理指南 一、申 报材料: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一份; 二、办理时间: 每月 5-25 日,工作日 9:00-11:30 13:00-17:00; 三、表格下载地
3、址: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办事服务企业社会保险 劳动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点击下载; 四、填表说明: ( 1)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中除单位意见可手工填写,其他项目必 须打印;如审批时发现填写错误,且项目较少,可以手工更正,更正处加盖申报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章或单位公章; ( 2) 1 处盖申报单位公章; ( 3) 2 处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中“退休时间”填写; ( 4) 3 处根据个人档案工作履历,自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中“参加工作时间”填写至“退休时间”,起止时间精确到年月,月数可不填写(注:同一单位不同职位仅填写一个,个人存档期间填写职介、人才名称); ( 5) 4 处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中“全部缴费年月”填写(注:如 42.09 表示 42 年 9个月); ( 6) 5 处填写大写汉字(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 7) 6 处根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成立日期填写,2001 年 4 月之前成立的企业统一填写 2001 年 4 月; ( 8) 7 处申报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根据单位基本信息中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日期填写; ( 9) 8 处填写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加盖申报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章或单位公章; 五、咨询电话: 8994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