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工程机械配件 2000 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济宁天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04 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
2、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工程机械配件 2000 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济宁天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海群 联系人 李海群通讯地址 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联系电话 18596377347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市高新区
3、第七工业园 C 区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2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评价经费(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05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 项目由来济宁天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工程机械配件生产、销售的专业企业。为满足市场及公司发展的需求,济宁天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 500 万元于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建设工程机械配套件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 2000m2,劳动拟定人员
4、 8,年工作 300 天,每天 8 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及 2018 修订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建设方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为4主管部门审
5、查和决策、设计部门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2、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所需各种原材料及水、电等资源供应充足,是项目建设的理想地段。项目东侧为荒地、西侧为厂区道路,道路对过为厂区内部其他企业,南侧、北侧皆为厂区其他企业。(具体位置见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项目周边卫星遥感图,周边关系示意图见附图 10)。本项目占地面积 2000m2。车间内部包括:加工区,另外车间外东侧设有危废库、固废库、办公区等建筑物。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
6、输、管线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见附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3、项目基本情况(1)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分类如表 1-1 所示。表 1-1 项目组成一览表分类 工程名称 项目内容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 2000m2,一层,钢结构,根据生产需要布置二保焊机、折弯机、镗床、加工中心等生产设备。成品区 建筑面积 110m2,一层,钢结构,用于展示及存放成品。主体工程手工区 建筑面积 40m2,一层,钢结构,主要用于手工作业。辅助工程 办公区 办公区域 50m2,一层,钢结构,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与管理。仓库 紧邻生产车
7、间东部,占地面积 25m2,用于储存产品与原辅料。仓储工程材料区 材料区占地 180m2,主要用于零部件的暂时性放置。供水系统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流入济宁市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公用工程供电系统 市政供电线路接入,年用电量为 5 万 kWh;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济宁市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区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地面,生活污水化粪池等严格防渗,并定期检查,防止污染地下水。废气焊接烟尘和切割下料工序上方采用固定工位集气罩收集并经集中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 15m 排气筒 P1 排放,未经收集的废气于
8、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噪声 设备噪声:低噪音设备、减振措施;环保工程固废 分类收集,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钢材下脚料、焊渣、焊接及切割下料工序除尘器集尘属一般固废,经收5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1 间,钢结构,35m 2)。(2)主要生产设备项目设备及数量见下表:表 1-2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备注1 激光切割机 1 WALC-1830 /2 激光切割机 1 SCB10022BCS /3 折弯机 1 350T /4 数控车床 6 CY-K6140 /5 镗床 2 TBX6111B /6 普车 1 CY6150 /7 加工中心 2 VM1270,SJ1
9、370 /8 摇臂钻床 2 Z50 /9 焊机 8 NBC-500 /10 外圆磨床 2 Mb32A /11 集中脉冲滤筒除尘器 1 / /本项目生产设备类型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 修正)限制及淘汰类设备范围内。(3)主要产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 1-3 主要产品规模及型号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产量1 工程机械配套件 吨/年 2000(4)原辅材料消耗项目投产后,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每年所需主要原辅料情况见下表。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年用量 备注1 钢材 2010t 外购2 焊丝 250kg 外购3 氧气 15000L
10、外购4 二氧化碳 20000L 外购4、公用工程6(1)给水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其水质、水压、水量均能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生活用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职工定员 8 人,厂区不提供食宿,生活用水按 50L/人d 计,生活用水量为 0.04m3/d,年工作 300 天,则本项目年生活用水量 11.2m3/a。综上所述,本项目新鲜用水量为 12m3/a。(2)排水厂区项目排水实行“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雨水由雨水管网汇集排入周围地表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 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032m3/d(9.6m 3/a),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济宁市高新区第二
11、污水处理厂处理。(2)用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供电线路提供,主要为生产设备用电和办公用电等,年用电量为5 万 kWh。(3)供暖本项目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8 人,单班工作制,每班生产 8 小时,年有效工作时间 300d。新鲜水 12 职工生活 化粪池 市政污水官网进入济宁高新第二污水处理厂损耗 2.49.6 9.6图 1-1 水平衡图(单位:m 3/a)5、环保投资本项目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总投资 500 万元的 2.0%,主要环保设施具体投资见下表。表 1-5 环保设施投资分项表类 别 主要环保措施 投资估算(万元)废水 生活污水 隔油池、化粪池、管道
12、 2固废 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 生活垃圾桶、危废间(钢结构)、一般 固废暂存间(钢结构) 37废气 切割、焊接粉尘 1 套集中脉冲滤筒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 4噪声 噪声 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 1总 计 - 106、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环保设备生产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发改委令 2013 第 21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 “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用地合理性分析本项目 位 于 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13、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因此,本项目符合济 宁 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本项目位于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高新区用地规划。(附图 8 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件:黄屯接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济宁高新区规划主导产业包括
14、工程机械、商务专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纺织轻工、化工新材料等。本项目属于机械加工类项目,符合高新区产业政策。(3)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6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序号 工作方案规定 本项目情况 结论1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本项目位于济宁
15、市高新区,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内。符合210 月底前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相关地方各级政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经治理后可达符合8采取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等措施,确保“小散乱污”企业整改到位。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属于“ 小散乱污”企业。3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2+26” 城市要率先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治污升级改造,6 月底前,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10 月底前,完成
16、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各地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标准实施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低效大气治污设施和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纳入环保重点监管范围,督促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本项目应积极响应当地政府开展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严禁违法排污行为。建议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符合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表 1-7 本项目与环保部环评2016150 号符合情况分类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生态保护
17、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
18、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结合自身项目特点,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符合(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
19、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采用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营运过程机械自动化程度高,大大降低了成本,节约资源。注重固体废物的回收循环利用,真正做到了清洁生产符合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4 )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里。 符合9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
20、,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 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本项目环评对验收及监管计划进行了讨论及论述符合(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现有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现有工程已经造成明显
21、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 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并对可能出现的环境影响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建立“三挂钩”机制(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本项目采
22、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可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 1-8 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序号 判断类型 对照简析 本项目建设是否满 足要求1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项目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本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2 环境质量底 线根据环境质量现状检测结果,项目附近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类功能区质量标准;评价区域段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厂界处噪声符合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焊接烟尘经集中脉冲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
23、由15 米高排气筒 P1 高空排放;车间安装排风扇,强制通风,促进废气快速排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外排;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合理处理。是3 资源能源消 耗 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等,物耗及能耗水平较低。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 是10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物的产生量。4 环境准入负 面清单 符合区域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属于济宁市负面清单。 是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第七工业园 C 区(山东力源机械院内),距离京杭大运河18km,属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一般保护区,排水需满足 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排放标准及修改单的要求,同时需满足地方政府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济宁市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详见项目与南水北调的关系图见附图 5。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山东省相关环保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相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