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上传人:龙*** 文档编号:3649336 上传时间:2019-07-02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7.89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建设单位: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9 年 5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

2、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常坡 联系人 常坡通讯地址 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接贾路 3 号联系电话 1599873958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2000建设地点 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接贾路 3 号(济

3、宁市清沐洗涤有限公司院内)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110 木质家具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103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7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4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 6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山东博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外装饰装修、橱柜、衣柜等加工项目;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接贾路 3 号,租赁济宁市清沐洗涤有限公司的空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采购多层板、颗粒板、生态板成品,在本厂区内采用“切割下料+封边(胶)+ 打孔 +倒角+ 打包”生产工艺,本

4、厂区内不进行组装(到用户家进行组装) ;本项目产品无表面处理工序,不进行任何喷涂工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682 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的规定,属于“十 家具制造业 27、家具制造”一列中的“其他”,本项目生产不涉及喷涂工序,故根据要求,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二、项目建设地理位置和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接贾路 3 号,租赁济宁市清沐洗涤有限公司的空厂房进行生产。3项目所处位置地势平坦,周边主要为其他小型加工企业,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安全的要求,结合地

5、形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生产、运输、绿化进行了优化,并配有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1 项目地理位置图及附图 1-2 地理位置影像图。本项目租赁现有的一座空车间进行生产、办公;车间内分设办公区及生产区,生产区主要包括生产区、废料区及办公区等。拟建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1-3。三、工程内容(1)工程组成表 1-1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序号 工程组成 工程内容钢结构车间 1 座,建筑面积 1030m2,包括生产区、废料区及办公区。生产区主要布设两条生产线;每天生产线由数控开料机、封边机、推合锯、侧孔机、铰链钻、切割机、倒角机等设备组成。办

6、公区在车间内西北侧和中间北侧分设两处,用于日常办公;1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废料区在车间内北侧设置,用于下脚料和收集的粉尘储存。给排水项目用水由济宁市高新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处 理 。供暖 办公室采用空调取暖,车间不设采暖设施2 公用工程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新区供电站供给。1#生产线主要产尘点(主要是切割下料、打孔工序)分别由管道引入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1#)排放;2#生产线主要产尘点(主要是切割下料、打孔工序)分别由管道引入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2#)排放;废气1#、2#生产线封边(用胶

7、)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 UV 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3#)排放。废水 无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 生活污水经 污 水 管 网 , 排 入 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处 理 。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加固、安装吸声消声材料等。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 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胶桶等均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区沿生产车间北侧,主要用于放置下脚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3 环保工程危废库 1 处,主要用于放置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胶桶等危险废物。4(2)产

8、品方案及规模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 600 套家具,每套主要包括衣柜、酒柜、鞋柜、橱柜、榻榻米;具体根据订单而定。本项目采购多层板、颗粒板、生态板成品,生产的产品无表面处理工序,不进行任何喷涂工序。具体产品种类如下:表 1-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 名称 产品规模1 衣柜 600 件/年2 酒柜 600 件/年3 鞋柜 600 件/年4 橱柜 600 件/年5 榻榻米 600 件/年合计 600 套/年四、主要生产设备表 1-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或套)1#生产线数控开料机 1封边机 1推合锯 1侧孔机 1铰链钻 1切割机 1倒角机 12#生产线数控开料机 1封边机

9、 1推合锯 1侧孔机 1铰链钻 1切割机 1生产设备倒角机 1中央除尘系统 +排气筒 2环保设备UV 光氧 +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2五、主要原辅材料表 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来源1 多层板 张/年 1200 外购成品;宽 1.2m、长 2.4m、厚度 16mm25mm52 生态板 张/年 1200 外购成品;宽 1.2m、长 2.4m、厚度 16mm25mm3 颗粒板 张/年 1200 外购成品;宽 1.2m、长 2.4m、厚度 16mm25mm4 热熔胶 吨/年 0.2 外购成品5 封边条 卷/年 600 外购成品6 五金配件 套/年 600 外购成品

10、热熔胶:热熔胶是一种可塑性的粘合剂,常温呈固体颗粒状态,加热融化后能快速粘接(本项目加热温度 165180,加热 10s 即可使用) 。由基本树脂、增粘剂、粘度调节剂和抗氧剂等成分组成,可挥发成分约占 5%。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项目用水由高新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共 10 人,生活用水量按 50L/人天计算,生活用水量为0.5m3/d,年用水量为 150 m3(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 。本项目无生产用水。排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管网,排出厂外。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用水按产污系数 0.8 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

11、4m3/d,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用水量平衡见下图:图 1-4 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m 3/d)热熔胶 封边条新鲜水 0.5 生活用水 0.4 生活污水 济宁银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庄污水处理厂)损耗 0. 16(2)用电本项目厂区用电由济宁高新区供电网供给,可以保证连续稳定正常供电,满足项目用电需求。(3)供热本项目生产设施均采用电能,不建锅炉等燃煤、生物质设施。七、项目选址及建设可行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订本)之规定,拟建项目产品均不在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之列,为允许建设项目,在

12、产品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接贾路 3 号,租赁济宁市清沐洗涤有限公司的空厂房进行生产;根据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关于本项目用地证明可知,本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要求。 (证明见附件)拟建项目区周边交通较便利;项目所在地距离东北方向的贾村水源地最近约2.8km,不在高新水厂范围内;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与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 (附图 1-5:济宁市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图)项目厂址周边最近人员集中区为西南方向小郝村,距离最近居民住户 460 米

13、,对周边环境影响极小。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3、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租赁现有空车间进行生产,无新增用地,亦不占基本农田用地,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东经 116.660766、北纬 35.393915,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年) ,项目区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7红线区和廖河沟、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其中,与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红

14、线区最近点为 55#,直线距离约 2.2km,与廖河沟、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最近点为 4#,直线距离约2.0km;本项目不在山东生态红线区范围内,符合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详见附图 1-6 项目与任城区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图、附图 1-7 项目与廖河沟、泗河南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位置关系图)(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时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生活污水、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固废等,但企业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降低周围

15、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少量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用量较少,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接贾路 3 号,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类企业,且企业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不在其负面清单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5、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 (环评2016150 号)符合性分析见表 1-5。表 1-5 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情况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1生态

16、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2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 本项目已对照区 符合8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17、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所在地

18、资源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符合6、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环水体2017142 号) ,拟建项目所在济宁市属于重点流域中的淮河流域。本项目与该规划的符合情况见表 1-6。表 1-6

19、项目与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6-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要求 符合性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控制单元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江苏太湖流域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化工项目,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提高贵州乌江、清水江流域新建磷化工项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福建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建、扩建植物制浆、印染项目,九龙江北溪江东北引桥闸以上、西溪桥闸以上流域范围禁止新建、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工业项目。拟建项目无表面处理工序,不在以上禁止新建项目之列

20、。(一)促进产业转型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新建企业原则上均应建在工业集聚区。推进企业向依法合规设立、环保设施齐全、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工业集聚区集中,并实施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七大重点流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切实开展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空间分布优化,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主要分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该行业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强化承接产业转移区域的环境监管。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

21、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项目不属于造纸、印染等重污染项目。9强化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作用。建立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统筹衔接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现状水质劣于类的优先控制单元全部实施行业内新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黄河流域湟水河、渭河、汾河等重要支流要控制造纸、煤炭和石油开采、氮肥化工、煤化工及金属冶炼等行业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全面取缔“十小” 企业。全面排

22、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以广东省电镀、四川省造纸、河北省制革、山西省炼焦等为重点,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不属于“十小”企业。(二)提升工业清洁生产水平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区域性特征行业为重点,鼓励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

23、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技术改造。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监管。2018 年底前,各地完成所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根据区域污染排放特点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实现将所有工业污染源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及时发现超标排放行为。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加强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

24、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超标企业实施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地方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 号)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对违法排污单位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十三五”期间,每年分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和“红牌”企

25、业名单,实施分类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采取公示、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三)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企业污染防治指导。完善行业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有序衔接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项目为新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由上表可见,项目满足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7、与环发201277 号文符合性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发201277 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环境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环保绿化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