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一月建设单位: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编制单位: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 电话:13583732977 传真: 邮编:272000地址: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路北 目 录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 1第二章 验收监测依据- 3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 32.2 技术文件依据- 32.3 验收执行标准- 4第三章 工程建设情况- 53.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53.2 项目工程概况
2、- 53.3 工程建设内容- 83.3.1 项目组成- 83.3.2 主要产品及辅原料消耗- 93.3.3 主要生产设备- 93.3.4 公用工程- 103.3.4.1 给水- 103.3.4.2 排水- 103.3.4.3 供电- 113.3.4.4 供热- 113.4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13.5 项目变更情况-12第四章 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管理检查- 14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44.1.1 废气-144.1.2 废水-154.1.3 噪声-154.1.4 固(液)体废物-164.2 环境管理检查-174.2.1 环保审批手续执行情况-174.2.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
3、立及执行情况-174.2.3 环境保护监测机构、人员的配置情况-184.2.4 规范化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防范措施检查-184.2.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84.2.6 绿化措施-184.2.7 环保设施投资-19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及批复- 205.1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20第六章 验收执行标准- 216.1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216.2 废气执行标准-216.3 废水执行标准-226.3 噪声执行标准-22第七章 验收监测内容- 24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247.2 废气监测内容-247.3 噪声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267.4 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2
4、6第八章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278.1 监测分析方法-278.2 人员资质-288.3 质量控制措施-288.3.1 废气监测质量控制措施-288.3.2 噪声监测质量控制措施-28第九章 验收监测内容- 299.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299.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299.2.1 废气-299.2.2 废水监测结果-369.2.3 噪声监测结果-37第十章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3910.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39第十一章 结论- 4211.1“三同时 ”执行情况 -4211.2 验收监测(调查)结果-4211.2.1 验收工况-4211.2.2 废气监测结果-4211.2.3 噪声监
5、测结果-4411.2.4 噪声监测结果-4411.2.5 固废处置检查结论-45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46附件一: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50万支托辊项目的审批意见(2006.12.30)附件二: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附件三:检测报告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1第一章 验收项目概况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主要从事各类托辊的生产与销售活动。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开源路路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6、、国务院令(1998)年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四十四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3531 起重运输设备制造业 ”。2006 年,我公司(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我公司)委托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 年 12 月 30 日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为新建项目。2007 年 3 月开始建设,2007 年 12 月建设完成,2008年 1 月开始试生产。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目
7、前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 50 万只托辊的生产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2018 年 12 月我公司委托潍坊市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制定了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潍坊市方正理化检测有限公司与 2018 年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212 月 27 日至 12 月 28 日对我公司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公司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编制了山东山
8、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的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各项环保设施。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3第二章 验收监测依据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01 月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实施);(3)环保部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06月);(4)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
9、”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 年 07 月);(5)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评函【2013】138 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2013 年 03 月 27 日);(6)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 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 年 08 月);(7)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 年 07 月);(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2 技术文件依据(1)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 50 万支托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 年);(2)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对山东山矿托辊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