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六月概 述一.项目由来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原名为烟台吉斯波尔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于 2017 年进行名称变更。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现有 1800t/a 精酿啤酒项目,位于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办事处武五路 555 号(烟台市牟平区吉斯工业园内) ,于 2014 年投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政字2015170 号)、 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 号文件的通知 (鲁环办201536 号)文件要求,属于完善类项目,2017 年 2 月 22
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原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对烟台吉斯波尔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啤酒酿造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 (烟环评函201712 号)进行备案,目前正常生产。随着品牌发展,烟台吉斯波尔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酿啤酒以良好的口感得到市场认可,目前供不应求,为扩大市场、增加竞争力,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建设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位于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办事处武五路 555 号(烟台市牟平区吉斯工业园内) ,在现有项目西侧车间内建设,项目总投资 8220 万元,总占地面积 2350m2,建设包括糖化车间、发酵车间、杀菌车间、粮仓、灌装车间、仓库、体验馆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精酿啤酒 3
3、万吨(建设 18000 瓶/h 灌装线 1 条、3000 桶/h (1L)马口铁灌装线 1 条、100 桶/h(2L、5L、10L、20L)马口铁灌装线 1 条)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修订)中“四、酒、饮料制造业“17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有发酵工艺的” ”的有关要求,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收集相
4、关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项目组对评价范围进行了现场勘查。本评价通过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进行调查评价以及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分析和论证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处理效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合理性。同时,本项目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发布第一次公示公告,并在牟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发布第二次公众公告,并在牟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周边村庄进行
5、了公示,未收到意见反馈。2019 年 6 月 6 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受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在牟平区主持召开了技术审查会,我单位根据审查会专家提出的专家意见对文本进行修改,编制完成了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版) 。三.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判定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备案吉斯波尔精酿啤酒项目 (备案项目代码:2018-370612-15-03-038841) ,备案产能为 3 万吨精酿啤酒,1 条 18000 瓶/ 时啤酒灌装线;后随着市场对不同包装规格的需求,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在原备
6、案基础上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备案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 (备案项目代码:2019-370612-15-03-023903) ,备案产能为 3 万吨精酿啤酒,1 条 18000 瓶/ 时啤酒灌装线,新增加 3000 桶/h(1L)马口铁灌装线 1 条、100 桶/h( 2L、5L、10L 、20L)马口铁灌装线 1条。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 ,本项目为啤酒生产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中的第 14 条“生产能力小于 18000 瓶/时的啤酒灌装生产线”项目,也不属于“淘汰类”中的第 23 条“生产能力 12000 瓶/时以下的玻
7、璃瓶啤酒灌装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发改局备案(备案项目代码:2018-370612-15-03-038841、备案项目代码:2019-370612-15-03-023903 ) ,为允许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 (2011年) ,本项目属于一、优先发展产业中“(三)食品”第13条“果酒、保健酒、风味独特啤酒的研发制造”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的产业政策。(2)规划相符性判定根据牟平区鱼鸟河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 内容,园区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园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根据烟台市牟平区吉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园区产业定位为:家具制造
8、、酒和饮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本项目属于啤酒制造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用地规划。(3)环境选址合理性判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环境敏感程度较低,根据污染源识别、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可行性分析可知,项目拟采用的措施可实现环境污染防控的目的,且项目选址未涉及山东省生态红线,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选址较为合理。四.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项目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是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环境影响、环境风险。本项目关注的环境问题如下:(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2
9、)生产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水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园 区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满 足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 GB/T31962-2015) 表 1B 等 级 标 准 外 排 辛 安 河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 生 产 废 水 经 园 区 废 水 处 理站 处 理 , 废 水 不 直 接 外 排 , 工 程 建 设 对 厂 区 周 围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不 会 产 生 明 显 的 影 响 。(2)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的噪声,经预测,项目区及周
10、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要求。(3)废气筛选、投料粉尘有组织废气:本项目麦芽在筛选、投料过程会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经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3)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中标准。无组织废气:本筛选振动筛、投料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设置集气罩,顶部抽风,可形成微负压状态工作时,未收集粉尘大部分会在车间内沉降,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11、。发酵废气本项目发酵工序,因酵母厌氧呼吸会产生一定的 CO2 气体,经车间排风设施排出。(4)固废:麦糟作为饲料外售;酒花糟、废酵母外售;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六.报告主要结论综上所述,烟台吉斯波尔酿酒有限公司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山东省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工程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园区规划、“三线一单”要求,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当地水环境、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各
12、种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综合来看,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等单位领导的大力协助和指导,也得到了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紧、水平有限,报告中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1目 录第 1 章 总论 .11.1 编制依据 .11.2 评价目的、指导思想 .41.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确定 .51.4 评价标准 .71.5 评价等级及评价重点 .101.6 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 .11第 2 章 工程分析 .132.1 现有项目
13、概况 .132.2 扩建项目概况 .262.3 扩建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292.4 扩建项目原辅材料及产品方案 .302.5 扩建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物料平衡 .322.6 扩建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362.7 扩建项目公用工程 .372.8 扩建项目营运期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 .422.9 扩建项目非正常污染源分析 .482.10 扩建项目环保投资估算 .482.11 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492.12 扩建项目清洁生产分析 .50第 3 章 区域环境概况 .523.1 自然环境概况 .523.2 社会环境概况 .593.3 环境功能区划 .593.4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
14、查与评价 .603.5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623.6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643.7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7023.8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71第 4 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4.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4.2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2第 5 章 环境风险评价 .1035.1 概述 .1035.2 风险调查 .1035.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1045.4 评价工作等级 .1055.5 环境风险识别 .1065.6 环境风险分析 .1065.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065.8 小结 .111第 6 章 环保措施技术及经济论证 .
15、1126.1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126.2 废水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126.3 废气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论证 .1136.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136.5 噪声治理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1146.6 环保措施具体保障性分析 .1146.7 厂区绿化 .1156.8 小结 .115第 7 章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167.1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1167.2 排污总量控制达标分析 .116第 8 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88.1 经济效益分析 .1188.2 环境效益分析 .11838.3 社会效益分析 .119第 9 章 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1219.
16、1 环境管理 .1219.2 环境监测制度与计划 .122第 10 章 项目选址合理性与建设可行性分析 .12410.1 产业政策及规划情况 .12410.2 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 .12710.3 环境影响 .12710.4 牟平区饮用水水源地规划 .12810.5 小结 .128第 11 章 评价结论与建议 .12911.1 评价结论 .12911.2 措施与建议 .134附件:1、委托书;2、备案登记文件;3、土地证明;4、租赁协议;5、现有项目环评备案意见;6、烟台市牟平区吉斯工业园审查意见。吉斯波尔精酿啤酒二期扩建项目 总 论1第 1 章 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
17、法规和文件1、国家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200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1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 017 年 6 月 27 日 第 十 二 届 全 国 人
18、 民 代 表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八 次 会 议 修订, 自 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199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 11 月 7 日主席令第 57 号修正,200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 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8)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 2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通过,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 年 8 月 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9 年 1 月 1 日实施)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6 年 7 月 2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2016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