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简本) 建设单位:广州市南沙食品有限公司鱼窝头分公司 编制单位: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一 八 年 五 月 1 第一章 总则 1.1 项目由来 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太石村, 从事生猪屠宰工作, 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 占地面积为 6120m2,建设有屠宰区、办公楼等建筑,总建 筑面积为 2200m2,项目定员 20 人,生猪日屠宰量约为 300 头,年屠宰量为 11 万头(按一年 365 天计) 。 2000 年 3 月 9 日委托了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鱼窝头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
2、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0 年 5 月 30 日通过了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番环管影字 2000 059 号), 2005 年通过了对项目建筑物进行了验收(番环建验 2005131 号), 2013 年 11 月 26日通过了对项目屠宰建设内容进行了验收(穗南开环管验 2013 84 号)。 根据广州市牲畜屠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第一批牲畜定点屠宰场(点)选址建设经验主体名单的通知(穗屠联办 2014 8 号)意见, 鱼 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 规划建设为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SB/T10396-2011) AAA 级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为此 广州市南沙食品
3、有限公司鱼窝头分公司总投资 400 万元, 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 扩建后项目共有员工40 人,共设生猪屠宰生产线 5 条,年屠宰生猪约 55 万头,日屠宰量 1500 头( 以下简称“扩建项目” )。 目前,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己经改造完毕,并投产。扩建后 项目占地面积不变,无新增建筑 ,新增了一批生产设备和一套 200t/d 的污水处理站,原有 125t/d污水处理站改造为 520t/d 污水处理站 ,取消了扩建 前项目中的烤制烧猪。预计满负荷生产时,生猪日屠宰量较原环评批准量( 300 头)增加 1200 头,年屠宰量较原环评批准量( 11 万头)增加 43.8 万头。根据目前市场需求和建
4、单位的统计约资料,扩建后,现状实际日屠宰量约 1000 头,年屠宰量约 36.5 万头,并未达到设计生产规模。该部分内容属于“未批先建”, 2017 年 11 月 22 日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己对 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 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南环限改 2017 9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建设 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2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2 委会第 35 次会议第 4 次修正)的有关要求,对环境存在影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扩建后的建设内容营运期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噪声
5、等污染,对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补办环评手续。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 9 月 1 日实行)等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本 项目属于“二、农副 食品加工业,第 5 类 屠宰,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及以上,属于编制报告书的类 别” 。 本项目扩建后生猪年屠宰量约为55 万头,因此本 扩建 项 目应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 广州市南沙食品有限公司鱼窝头分公司 委托了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1 第二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 建设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鱼窝头生猪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 ( 2)项目建设地点
6、: 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扩建,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太石村 市灵公路南侧(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3.392878,北纬 22.883280) ( 3)建设单位: 广州南沙食品有限公司 鱼窝头分公司 ( 4)项目性质:扩建 ( 5)行业类别: C1351 牲畜屠宰 ( 6)投资额: 400 万元人民币 ( 7)环保投资: 50 万 ( 8)投产时间:己投产 ( 9) 建设规模:扩建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占地面积 6120m2,总建筑面积为 3164.2m2,不新增用地, 扩建后项目有机械化生猪屠宰生产线 5 条,总体生猪屠宰量达到 55 万头 /年。 2.2 项目建
7、设地点 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扩建,原有占地面积 6120m2,总建筑面积为3164.2m2,不新增用地。扩建后项目位置不变,位于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太石村市灵公路南侧,东面相邻为顺泽丰石材厂,南面相邻为厂房,西面隔 7m为废品回收站,北面相邻为 S111 省道。 2.3 建设内容 扩建后项目建设内容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具体组成情况见表 2.3-1。 表 2.3-1 扩建后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内容 主要车间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屠宰车间 单层车间,建筑面积 498m2,混凝土地面。 机械化屠宰生产线 5 条,生产能力为 300 头 /(天条) 分隔车间
8、单层车间,建筑面积 123m2,混凝土地面。用于产品分割 2 待宰栏 单层车间,建筑面积 515m2,混凝土地面。用于生猪屠宰前的静养 验货间 单 层车间,建筑面积 22m2,混凝土地面。用于生猪入厂前检查 隔离间 单层车间,建筑面积 27m2,混凝土地面。用于病猪的隔离 急宰间 单层车间,建筑面积 27m2,混凝土地面。用于生猪紧急屠宰 无害化处理间 单层车间,建筑面积 18m2,混凝土地面。用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 栋 3 层建筑,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 644.73m2,建筑面积为 1934.2m2员工办公、检验室、宿舍、会议室 车辆冲洗区 运输车辆卸货后清洗消毒 公用工
9、程 供热 烫毛工序需要用到的热水,由 5 个 2t/h 柴油锅炉提 供热水 供电 年用电量 10 万度 由市政电网接入 供水 年用水量为 285827.75m3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 环保工程 废水 屠宰车间的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骝岗水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 恶臭通过加强屠宰车间通风措施降低其影响 固废 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噪声 机械噪声通过加装消声器和减震垫等措施;生猪嚎叫声通过加装隔音板等措施 2.4 主要 生产设备 扩建后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2.4-1。 表 2.4-1 扩建后项
10、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扩建前数量 扩建后数量 使用工序 1 放血池 个 1 5 放血 2 输送机 台 1 5 放血、烫毛 3 刮毛机 台 1 15 打毛 4 刨毛机 台 0 1 打毛 5 提升机 台 3 15 提升 6 手动击晕器 个 1 5 击晕 3 7 蒸汽烫毛锅 条 1 5 提供蒸汽 8 劈半锯 台 1 5 开膛 9 冷冻设备 台 0 1 降温 10 自动洗猪机 台 1 5 冲洗 11 凉水池 个 1 5 清洗 12 开边 快线机 台 1 5 开班 13 2t/h 柴油锅炉 台 1 5 供热 14 内脏托盘线 条 1 5 内脏输送 15 手推导轨 条 1 5 16
11、洗杂台 个 1 5 清洗 17 手推车 台 2 10 18 同步检验线 条 0 1 检验 19 无害化处理机 台 0 1 无害化处理 4 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况 3.1 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3.1.1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监测结果显示,骝岗水道的 W1、 W2、 W3 和 W4 监测断面,各监测项目的污染指数均小于 1,无超标情况出现,该河段的水质能达到 类水的水质要求。因此表明纳污水体骝岗水道的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 3.1.2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表明,评价范围内 5 个监测点的 SO2、 NO2 连续 7 天 1 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均可满
12、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 5 个监测点的 H2S、氨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 ; 评价范围内 5 个监测点的 PM2.5、 PM10 连续 7 天的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 说明区域环境的空气质量良好。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调查结果表明, 项目四周 昼间噪声在 55.158.4dB( A) 之间 ,夜间噪声在45.447.9dB( A
13、) 之间 , 东、南、西侧边界能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2 类标准, 北 侧边界能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 ( GB3096-2008) 4a 类标准 。 综上 所述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 。 3.1.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本项目区 域内地下水的现状监测显示, 各监测点的水质监测因子的监测数据均能够满足地下水水质标准( GB/T14848-2017) 类 标准要求 。 3.2 保护目标确定 经初步调查,可统计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区域环境保护敏感对象,具体详5 见表 3.2-1 所示。 表 3.2-1 建设项目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m)
14、 人口 ( 人 ) 保护 类型 保护级别 1 西樵村 西北、东 194 2240 村庄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 ( GB3096-2008) 2类标准 2 太石村 东 546 34200 村庄 (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3 大简村 东南 1966 9900 村庄 4 大同村 北 441 13900 村庄 5 新二村 东 2405 400 村庄 6 蚬涌村 北 2445 1600 村庄 7 草河村 东北 2752 1500 村庄 8 上坭村 西南 1434 1500 村庄 9 大坳村 西 2828 800 村庄 10 下坭村 西南 1509 1000 村庄 11
15、 坳尾村 西南 2502 1500 村庄 12 石基村 东北 2352 7900 村庄 13 雁沙村 南 2615 400 村庄 13 骝岗水道 东 2127 / 地表水 ( GB3838-2002) 类标准 14 项目及周边水 文地质单元 / / / 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V类标准 6 第四章 建设项目污染源分析 扩建后项目产污环节分析 营运期“三废”来源如下: ( 1)废水: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待宰栏清洗废水、屠宰废水、车辆冲洗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 2)废气: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有待宰栏、屠宰生产车间、污水处 理站恶臭,柴油
16、锅炉废气。 ( 3)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有生产设备噪声、污水处理站、运输噪声及生猪嚎叫声等。 (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的固废主要有不合格的生猪(包括药物残留超标猪、病猪、疑似病猪、死猪),待宰栏粪便,无害化处理机的残渣,污水处理站隔渣(含污泥)及生活垃圾等。 4.1 废水 1、废水来源及产生量分析 ( 1)待宰栏猪尿 扩建后项目生猪每天尿液产生量为 7.5m3(按一年 365 天计, 2373.5m3/a)。此类尿液主要污染物包括 CODCr、 BOD5、氨氮、悬浮物及大肠菌群数等。 ( 2)屠 宰废水 扩建后项目屠宰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600m3/d( 219000m3/a)。
17、此类屠宰废水主要含有血污、油脂、碎肉、猪毛、未消化的食物及粪便、尿液,属于高有机物、高悬浮物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 CODCr、 BOD5、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等。 ( 3)车辆冲洗废水 扩建后项目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 12.2m3/d( 4453m+/a)。此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 BOD5、动植物油、 SS。 ( 4)生活污水 扩建后项目定员 80 人,厂区内不设食堂,其中 20 人在厂区内住宿,其余60 人不在厂区内住宿。生活用水量按照广东 省用水定额( DB44/T1461-2014)中核算,不在厂区内住宿生活用水量按 40 升 /人日计算,在厂区内住宿生活用7 水量按 80
18、 升 /人日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 4m3/d( 1460m3/d)。排放系数按 0.8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3.2m3/d( 1168m3/d)。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 SS、 NH3-N。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东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水污染负荷分析 参考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2004-2010)中废水水质情况,扩建后项目屠宰废水水质数据见下表。 表 4.1-1 扩建后项目污水产排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型 污染物 pH (无量纲) CODCr BOD5 SS NH3-N 动
19、植 物油 大肠菌 群数 生产废水 ( 226190.5m3/a) 产生浓度( mg/L) 6.57.5 1800 900 900 100 125 4.6 106个 /L 产生量( t/a) 407.143 203.571 203.571 22.619 28.274 排放浓度( mg/L) 6.57.5 500 300 400 45 50 5000 个 /L 排放量( t/a) 113.095 67.857 90.476 10.179 11.31 生活污水( 1168m3/a) 产生浓度( mg/L) 69 250 150 200 15 产生量( t/a) 0.292 0.175 0.234 0.018 排放浓度( mg/L) 69 200 120 180 10 排放量( t/a) 0.234 0.140 0.210 0.012 排放标准限值( mg/L) 69 500 300 400 45 100 4.2 废气 扩建后,运营期间的废气主要有待宰栏、屠宰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恶臭,柴油锅炉废气。 扩建后项目生猪日屠宰量为 1500 头,项目 NH3、 H2S 产生源强分别为0.02kg/h、 0.0005kg/h,排放量为 0.0584t/a、 0.0015t/a。锅炉废气由专用的废气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