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鹅岭公园揽胜楼片区灯饰工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编制人: 吴冬 资格(章) 渝建招 20160176 审核人: 张瑞 资格(章) 渝建招 20160175 二 0一八年九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1.1
2、2 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履约担保 3 7.4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
3、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五章 图 纸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七章 检测报告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部分
4、格式(封面格式)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 招标文 件确认书 3、 投标函 4、 10 项评分的清单项目单价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三、 商务部分 四、 资格审查资料 第九章、工程量清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鹅岭公园 揽胜楼片区灯饰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鹅岭公园揽胜楼片区灯饰工程 , 由 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 以渝中委发 2018 1 号 ,列为渝中区 2018 年重点项目计划 ,招标人为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中心 ,资金来源: 渝中区财政资金 , 资金性质: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
5、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渝中区长江一路七孔桥至国际村公园片区。 2.2 工程规模:揽胜楼及国际村公园夜景灯饰( 包含照明设备安装、调试、照明供电及 控制系统、防雷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 )建安费约 12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运行调试等工程内容,并满足设计效果图和设计效果视频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 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且符合国家相关
6、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 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1 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6 日, 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
7、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 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 1000 元 /份。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2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 192 号 2 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
8、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渝中区金石巷宝香居小区 B 栋 13 号附 15 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99 号中渝香奈公馆 6 幢 12 楼 联系人: 柯 老师 联系人: 卢 老师 电 话: 63803779 电 话: 18996270919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照明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 渝中区金石巷宝香居小区 B 栋 13 号附 15 号 联系人:柯老师 电话: 63803779 1.1.
9、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 99号中渝香奈公馆 6幢 12楼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 18996270919 1.1.4 项目名称 鹅岭公园揽胜楼片区灯饰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渝中区长江一路七孔桥至国际村公园片区 1.1.6 建设规模 揽胜楼及国际村公园夜景灯饰(包含照明设备安装、调试、照明供电及控制系统、防雷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建安费约 12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 渝中区财政资金 。资金性质为:国有。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
10、图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运行调试等工程内容,并满足设计效果图和设计效果视频文件的要求,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 期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投标函中必须填报投标工期、且投标工期必须满足此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1.3.4 招标文件 的获取 招标文件 1000 元 /套,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 00 起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11、、答疑、补遗及其他招标资料等相关资 料。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资质条件: 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4、业绩要求 近三年(竣工时 间为 2015年
12、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 1个。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供该业绩网上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供评标查询。备注:施工合同复印件可以为能体现类似合格工程的关键页面,但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为施工合同的全本内容(含协议书、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或提供连续页码的合同全本。否则按废标处理。) 5、 2017 年财务状况为不亏损。 (须提供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13、且具有 机电工程 或市政公用工程 类 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并由各投标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在建工程任职且不能相互兼任,否则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资格审查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养老保险(至少提供 2018年 2月至 2018年 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技术负责人要求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具有 机电或电 气 类 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养老保险(至少提供 2018年 2
14、月至 2018年 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 ) 8、其他要求 ( 1)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2人,质检员不少于 1人,安全员不少于 2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造价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提供岗位证书、养老保险(至少提供 2018年 2月至 2018年 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造 价人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养老保险(至少提供 2018年 2月至 2018年 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的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15、(格式自拟)。 ( 2)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 2016】 22号文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且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所有主要管理人员须是入渝备案人员,且备案岗位(或登记岗位)与拟派岗位一致; 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 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 2016】 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
16、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能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9、灯具样品: 1、按第六章技术要求提供 LED 灯具样品一套及根据第七章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要求提供与样品相符的检测报告一份,所提供 的样品评标时需点亮灯具。未提供灯具样品或提供的样品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或灯具无法点亮的按废标处理。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 检测报告按要求提供,所提供的样品评标需要现场点亮灯具,未提供灯具样品或提供的样品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或灯具无法点亮的按废标处理。 备注: 1、灯具样品上粘贴具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且不显示印章信息的白色纸张。技
17、术响应资料格式自拟加盖 投标 申请人公章。 2、 招标人 只提供 220v电源和一名技术人员协助亮灯, 投标 申请人可以根据评标实际需要,提供一名技术人员和 招标人 技术人员在监督机构监督下共同参与本单位灯具样品的点灯工作。点 灯工作结束后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3、样品退还: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由 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电话通知, 投标 申请人自行取回样品。中选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以作为验收依据。接到通知后 3日内未取回的样品,视为 投标 申请人放弃其所有权, 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有权将其作为废品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投标 申请人自行承担。 4、灯具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灯具检测
18、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厂家公章。 5、每套投标 样品 都 应按要求提供 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具有专业认证资质 机构 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检测 内容 详见第七章),检测 结果需满足 提供 的 灯具参数要求;如有检测数据不满足招标要求 、 缺项、漏项、或 报告 中检测 结论 判定为不合格 或现场未能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按废标 处理 。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和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厂家灯具样品可共用一套检测报告原件。) 10、信誉要求 ( 1)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
19、作备忘录(发改财金 2016 141 号),由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近两年来(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受到相 关行政管理部 门 的 失 信 惩 戒 , 并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报告作为附件。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信用中国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 2)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含分支机构)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招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发现中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的,则取
20、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 1、招标人将进一步核 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或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2、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截屏图文件、身份证、 带有二维码 营业执照 及资质证书原件 除外)的原件,在身份核验之后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只有 全部满足以上条件才视为合格,否则资格后审为不合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口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口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口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口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