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PPT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365025 上传时间:2018-09-27 格式:PPT 页数:80 大小:1.9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0页
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0页
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0页
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0页
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培训,主要内容,2009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释,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申报规定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及申报注意事项,汇算清缴申报规定,汇算清缴范围 凡属我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总机构汇算清缴申报由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汇

2、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多退少补总机构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已缴税额按照总机构在预缴申报中分配表上确认的分配税额进行确定,分支机构汇算清缴申报2008年度已根据总机构分配表进行季度预缴申报的的分支机构,不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提供分配表的分支机构,需按照有关年度申报及汇算清缴的要求,就地办理年度申报并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纳税人应报送的资料(1)其本级

3、及以下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本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销售(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支出、拥有或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等内容(具体格式由企业自行确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年度汇总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限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汇算清缴申报规定,200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方式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使用税务机关规定的电子申报软件,携带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资料直接到主

4、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携带纸质申报资料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申报规定,查账征收纳税人年度申报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6.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7. 其他有关资料。,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核定征收纳税人年度申报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及附表;2. 2009年收入总额500万

5、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核定征收纳税人须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备案事项相关资料;5.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6. 其他有关资料。,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年度申报电子数据报送范围 A.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报送年度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B.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时可不报送年度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年度申报电子数据生成A. 由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在出具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时一并提供;B. 未实行年度纳税申报附送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制度的纳税人,自行上网下载或在办税服务厅自助服

6、务区使用申报软件生成相关电子数据;不具备自助录入能力的,可委托中介机构生成电子数据。,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年度申报电子数据资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数据2.资产负债表电子数据3.利润表电子数据4.现金流量表电子数据,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年度申报电子数据资料要求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电子数据2.资产负债表电子数据3.利润表电子数据4.现金流量表电子数据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电子数据,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汇算清缴报送资料,年度申报电子数据格式下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我局继续使用珠海翔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广东省企业所得

7、税申报系统”和北京通审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涉税通2009”申报软件。可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下载具体位置为:广州市国税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专区税务软件,一、具体应用范围:(一)原使用珠海翔远软件的内资企业,继续由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使用“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生成年度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二)原使用北京通审软件的外资企业,可自行上网下载使用“涉税通2009”申报软件,生成年度申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电子数据,也可委托中介机构生成电子数据。,财务会计报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9条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7号)规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

8、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汇算清缴报送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可以自愿委托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汇算清缴鉴证(查账)报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详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注册税务管理中心”栏目内相关名单通告)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具体位置: 市局网站-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资料下载,汇算清缴报送资料,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适用对象居民企业:查账征收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纳税人税收优惠

9、申请表(200902版)(享受税收优政策的纳税人提供),汇算清缴报送资料,汇算清缴申报资料下载方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及附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及附表一、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纳税人税收优惠申请表(200902版)的下载方法:“广州市国税局网站下载专区业务表格所得税类 ”,汇算清缴报送资料,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释,主要内容,税前扣除政策的有关规定,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政策的有关规定,工资薪金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

10、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工资薪金扣除范围和标准(一)当年计提并且实际支付的,允许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二)当年计提但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实际支付的,视为申报年度支付,也允许在汇算清缴时扣除;(三)当年计提但在次年汇算清缴前还没有支付的,不允许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在以后实际支付年度按照相关规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权限:1000万元以下的由区局审批,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由市局审批,5000万元以上的由省局审批。受理申请期限:年度终了后第45日。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申请审批的,经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请。,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范围,

11、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6.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注意: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如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该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以降低涉税风险。

12、,现行政策(一)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转让损失,符合资产损失条件的,可一次性扣除,不须结转5年;(二)按国税函2008264号文规定经审批向后结转5年的损失的余额,可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选择一次性计入本年损失或继续向后结转;,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损失)处理,(三)如选择一次性计入本年损失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投资损失补充资料”部分以后不再需要填写;(四)按264号文规定,2007年度以前已按5个纳税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可继续按原规定执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

13、业的股权(权益)投资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已形成资产损失时,应扣除责任人和保险赔款、变价收入或可收回金额后,再确认发生的资产损失。可收回金额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损失)处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损失)处理,注意:(一)除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所得外,其它各类所得,不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发生当

14、年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二)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了5个纳税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余额,应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次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

15、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专项用途财政资金,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注意:一是企业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资金,是否同时符合以上三点条件;二是企业有否把专项资金挂账,没有并入收入总额进行核算。,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的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超过规定比例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利息支出的扣除,符合以下二点条件之一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受该比例限制,在计算应

16、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二)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的扣除,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的扣除,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

17、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真是、合法、有效,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法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利息支出的扣除,根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规定,应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以下同期资料,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以及债资比例等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1.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2.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3.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4.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5.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6.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7.担保人状况及担

18、保条件;8.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10.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准备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但为有利于降低和控制金融风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期相继下发了六个关于金融行业准备金的扣除办法,对金融类企业计提的准备金进行具体明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新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规定: 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

19、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新规定,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由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应将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单

20、独核算,并将品牌使用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数据资料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证明材料专案保存以备检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新规定,注意:一是三个行业税前扣除限额提高;二是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为经销商承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单独计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作为销售费用据实扣除,同时可不作为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

21、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扣除,注意:(一)企业为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实际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在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只是提取了未实际支付,不

22、可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二)如果只是部分员工参加补充保险,而不是全体员工都参加补充保险,不能使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扣除基数。(三)财政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规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药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开支。,手续费、佣金的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

23、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手续费、佣金的扣除,(二)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

24、除。(三)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政策的执行:目前由于定期公布的符合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尚不齐全,本年汇算清缴暂时对属于从事公益事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都可享受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但如果在已公布的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中没有的,应在鉴证报告中披露。并应核实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公益性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

25、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二)必须有公益性社会团体开具的加盖该单位印章的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

26、(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企业所得税处理,注意:应重点审核有无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有无搬迁协议和搬迁计划,有无企业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和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资料报送要求一、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一

27、、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由纳税人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按下述规定报送相应的资料,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即可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一、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报送资料要求,一、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报送资料要求,一、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报送资料要求,一、实行简易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报送资料要求,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纳税人在预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预缴期报备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在预缴企业所得税

28、时即可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期间,纳税人应按下述规定提交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在预缴期享受上述减免优惠项目的,应单独核算预缴期可减免的金额,否则应在汇算清缴期进行备案后享受该项减免优惠。,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二、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预缴期可享受),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

29、,纳税人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应在汇算清缴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料。,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项目,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的项目范围。,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如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企业应在年度企

30、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补充提交市以上政府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书。企业未按规定提交市以上科技部门鉴定意见书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不予进行相关的备案登记,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不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二)市科技行政部门技术鉴定:研究开发项目的技术鉴定工作统一由市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程序:企业通过广州科技网的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报,通过鉴定的项目,市科技行政部门在2010年5月10日前颁发鉴定意见书。,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

31、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三、实行备案登记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项目(汇缴期可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规定: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向其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资格申请,并提供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经市(地)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分别向其所在地市(地)级或县级税务主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并提供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材料。财政、税务部门按照上述管理权限,对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