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位注册登记问答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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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问答集 一、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一)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条件有哪些?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2.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3.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4.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5.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是否有注册资本及报关员人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40 号令) 减少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为企业减负,取消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中关于注册资本 150 万元以上的限制及报关员人数 5 名以上的限制。 (三) 报关企业的名称

2、是否必须包含 “ 报关 ” 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40 号令) 已经取消了对报关企业的名称必须包含 “ 报关 ”字样的限制。 (四)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章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报关单位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应当对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向海关提交的注册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

3、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五)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时,可以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吗? 可以的。企业可以同时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和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也可以两项业务分开申请。为了简化办事手续,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时,向所在地海关同时递交所属报关人员备案材料。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将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时,一 并核发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申请报关人员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 3. 拟备案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海关验核)。 (六)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4、应当向哪个海关提出? 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注册登记许可材料。 受理申请的场所、办事窗口地址、对外办公时间 详见 广州海关网站 在线服务 办事指南 海关企业管理“ 广州海关受理企业管理业务申请的场所 ” ,或拨打海关 “ 12360” 热线。 (七) 报关企业注册登 记许可审批时限是多长时间? 所在地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且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审查完毕。直属海关未授权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自收到所在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决定。直属海关授权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的,隶属海关应当自受理或者收到所在

5、地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 20日内作出决定。 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为了减少审批层级,提高审批效率,广州海关已经授权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即海关在受理之日起 20 日内作出决定。 (八)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 可后,还需要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吗?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 240 号令) 简化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将原来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先许可、再注册登记的程序简化为在申请行政许可的同时办理注册登记,两步并为一步。对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将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同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九) 报

6、关企业必须设立分支机构吗? 不是的。报关企业在广州关区注册后,可以直接在 全 国关境 内从事报关服务。当然,报关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也可以申请在广州关区内 或广州关区外 设立分支机构,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备案。 (十) 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应当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和拟备案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要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的提交)。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章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报关单位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应当对所提交的申

7、请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承 担法律责任,向海关提交的注册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简化办事手续,申请人可以在申请设立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时,向所在地海关同时递交所属报关人员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海关将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时,一并核发报关人员备案证明。 申请报关人员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 2. 拟备案报关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海关验核)。 (十一)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是多少?如何延期?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期限为 2 年。被许可人需要

8、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 报关企业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40日前向海关提出申请(具体日期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同时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 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手续,凭旧证书换领新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报关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提出延续申请的,海关不再受理其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申请。 (十二) 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有效期为 2 年,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 向 分支机构所在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具体日期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9、,同时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换领新证书。 (十三)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报关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提交下列材料: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 4.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章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报关企业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

10、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十四)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变更要求有哪些?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负责人等海关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报 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章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11、(十五)报关企业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情形有哪些?如何办理注销手续? 报关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 1. 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2. 报关企业依法终止的; 3. 注册登记许 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注册登记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报关企业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许可注销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的提

12、交) 。 值得注意的是,报关企业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同时注销该报关企业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二、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应当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单位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所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且承担法律责任,向海关提交的注册信息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二)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是否还要 3 年换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40 号令) 实施以后注册的进

13、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无需换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40 号令) 实施以前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在 2014年 3 月 13 日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长期有效,企业可以到注册地海关换领有效期为长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240 号令) 实施以前注册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在 2014年 3 月 13 日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

14、注册登记证书已经失效,企业应当到注册地海关办理重新注册登记手续。 (三) 申请临时注册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下列单位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应当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一)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二)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 (三)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 ; (四)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 (五)其他可以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海关不予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最长为 1 年,有效期届满后应

15、当重新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四) 如何办理临时注册登记手续? 临时注册登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拟进出境口岸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本单位出具的委派证 明或者授权证明; 4.非贸易性活动证明材料。 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出具临时注册登记证明,但是不予核发注册登记证书。 (五)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变更要求有哪些?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

16、,应当自变更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手续。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业务申请书;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如需更改 证书内容的提交) ; 4.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以及复印件。 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提交,按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加盖公章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照规定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的,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六) 如何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注销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海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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