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7年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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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甘肃省 2017 年 森林 覆盖率 和 森林蓄积 量 增长目标考核 技术操作 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第二条 考核主体与考核对象 森林覆盖率及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主体是省人民政府,考核对象为 14 个市(州)人民政府。 第三条 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 由省人民政府组织, 省林业厅 实施 ,以市(州)为单位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依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7 年考核项目的通知(甘政办发 2017154 号) ; 甘肃省 2017 年森林覆盖率增长

2、目标考核办法 ; 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76 2016);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 15163 2004) ; 2 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 甘肃省林地落界实施细则 ; 甘肃省林地变更调查操作细则 ; 2017 年 6 月上报 并 经国家林业局核准的 林地年度更新数据库。 第五条 考核内容 及各项指标分值 森林覆盖率 1、考核 主要 内容 森 林覆盖率 增长目标 考核内容包括 四 项指标: 森林面积核实 情况 、2016 年省级下达的 人 工造林 和封山(沙)育林 任务完成面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情况 。 2、考核指标分值及评分 考核采用量化评价方法,按 1

3、00 分制进行考核评分。各项指标分值分别为: 森林面积核实率 占 55 分; 2016 年省级下达的人工造林任务完成 面积 占 20 分 ; 2016 年省级下达的封山(沙)育林任务完成 面积 占 10 分 ;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占 情况 15分。 若人工造林和封山(沙)育林出现缺项时,将两项分值合并计算。 3 表 1 2017 年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考核指标分值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森林面积核 实情况 55 内业按照林地更新调查成果对全市州审核 ,外业按照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面积核实率推算 2016 年省级下达的人工造林任务完成面积 20 内业对全市州任务总量审核 ,外业按照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

4、面积核实率推算 2016 年省级下达的封山(沙)育林任务完成面积 10 内业对全市州任务总量审核 ,外业按照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面积核实率推算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保护管理情况 8 按全市(州)县(市、区)个数比例计算,依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数据资料 森林防护情况 2 档案管理与资源监测情况 5 森林 蓄积 量 1、考核 主要 内容 森林蓄积量 增长目标 考核内容包括 三 项指标 :森林蓄积量 增长 情况、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森林防护情况。 2、考核指标分值及评分 森林蓄积量指标考核以被抽查县为单位,采用量化评价方法,按100 分制进行考核评分。各项指标分值分别为: 2017 年 森林蓄积量

5、增长 情况 占 75 分; 2017 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占 20 分 ; 森林防护情况 占 5 分。 4 表 2 2017 年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考核指标分值 考核指标 分值 备注 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75 内业按照林地更新调查成果对 全市 (州)审核 ,外业按照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 蓄积量 核实率推算 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 20 按全市(州)县(市、区) 个 数比例 计算 森林防护 情况 森林防火 2.5 按全市(州)县(市、区) 个 数比例计算 有害生物防治 2.5 按全市(州)县(市、区) 个 数比例计算 第二章 技术标准 第六条 主要 地类 划分标准 1、 有林地:附着有森林植被、

6、郁闭度大于或等于 0.20 的天然林地和已达到成林年限(详见表 1)的人工林地,包括乔木林和竹林。郁闭度虽然未达到 0.20 以上,但生长稳定、分 布均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划为有林地: 人工造林到成林年限,保存率达到 80%(年均降雨量 400mm以下地区为 65%)以上; 飞播造林到成林年限,小班乔木株数在 1050 株 /hm2(年均降雨量 400mm 以下地区为 900 株 /hm2)以上; 封山育林到成林年限,小班乔木株数在 1050 株 /hm2(年均降雨量 400mm 以下地区为 900 株 /hm2) 以上; 大苗造林满一年后,成活率 80%以上。 5 表 1 不同营造方式成

7、林年限表 营造方式 树 种 年降雨量 400mm 以上地区 年降雨量 400mm以下地区 封山育林 冷杉、云杉、铁杉等慢生针叶树种 7 10 油松、华山松、白皮松、樟子松等速生针叶树种 5 8 阔叶树种 5 8 灌木树种 5 7 飞播造林 针叶树种 7 10 阔叶树种 5 7 灌木树种 5 7 人工造林 直播 针叶树种 7 10 阔叶树种 5 7 灌木树种 5 7 人工造林 植苗 冷杉、云杉、侧柏等慢生针叶树种 5 7 落叶松、油松、华山松、白皮松、樟子松等速生针叶树种 4 6 阔叶树种 3 5 灌木树种 2 4 大苗造林 1 短轮伐期用材林 针叶树种 3 阔叶树种 2 2、 灌木林地:附着有

8、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 2cm 的小杂竹丛,以经营灌木林为主要目的或专为防护用途,覆盖度在 30%以上的林地。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年均降水量 400mm 以下县(市、区)范围内(详见表 2)分布的灌木林; 乔木分布上限:祁连山 地 3200m,甘南山地 3500m,其它山脉6 (山系) 3300m 以上分布的灌木林; 以获取经济效益为目的进行经营的灌木经济林。 其它灌木林: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 表 2 年均降雨量 400mm 以下县(市、区) 市(州) 县(市、区) 县数 嘉峪关市 嘉峪关市 1 酒泉市 肃

9、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7 张掖市 甘州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 6 武威市 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 3 金昌市 永昌县、金川区 2 兰州市 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红古区、安宁区、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 8 白银市 景泰县、靖远县、平川区、白银区、会宁县 5 定西市 安定区、通渭县 2 临夏州 永靖县 1 其它地类划分标准详见甘肃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操作细则。 3、未成林地:指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标准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分殖造林)和飞播造林(包括模拟飞播

10、)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苗木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人工造林成活率 85%以上,其中年均降水量 400mm 以下地区造林成活率为 70%以上; 7 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 3000 株 /hm2 以上或飞播治沙成 苗2500 株 /hm2以上。 未成林封育地:通过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详见表 1),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或灌木盖度达不到 30%以上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第七条 森林面积 森林面积 =有林地面积 +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 第 八 条 森林覆盖率 森林覆盖率 =(有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 100%+(国家特别规

11、定 的 灌木林 地 面积土地总面积) 100%。 第 九 条 核实面积 核实面积 是 指通过现地核查认定的 森林面积、人工造林及封山(沙)育林 面积。有下列情况之一,小班上报面积不予认可,小班核实面积为 零 : 1、不能提供数据库、图形库 ,无法确定林地 更新 库中位置的地块 ; 2、小班地类 与现地不符 ; 3、 2016 年人工造林小班 与林地 更新 数据库 中 有林地或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小班重叠 (退化林分改造项目除外) ; 4、不能提供 2016年人工造林及封山(沙)育林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 , 2016 年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地块与造林设计不一致 ; 5、与省级下达 工程 类别、 造

12、林种类、林种不一致 ; 6、上报 林地属以下情况的:虽地表部分生长树木数量或覆盖度8 达到 相关 标准,但林木树冠覆盖范围内地表主要为路面、渠道、 水泥硬化 地面、水面或建筑物等不适于生长林木的区域;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林权证、国土和农牧部门同意划为林地证明的天然生长灌木地块。 第十条 核实森林蓄积量 核实森林蓄积量是指 通过现地核查认定的森林蓄积量。 第十 一 条 核实率 面积 核实率是指核实面积和上报面积的比率 ; 蓄积量核实率是指核实森林蓄积量和林地更新数据库森林蓄积量的比率。 第三章 图形库与数据库要求 第十 二 条 建库要求 1、数据基准 以 2017 年 6 月 完成并上报的林

13、地 更新 图形库、数据库为基础 , 根据属性从 林地 数据 库中选出涉及的小班 进行考核。 2、数据库 字段填 写 要求 在 工程类别( 包含: 天保二期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中央财政林业补贴任务 四种 )、工程年度( 2016 年下达任务) 、造林方式( 包含: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 两种 )、造林年度(实际造林年度) 字段 内填写 对应因子, 其他字段按林地变更要求填写。 9 工程类别 代码 :“天保二期 工程 ”代码为“ 1”,“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代码为“ 2”,“ 三北 防护林工程”代码为“ 3” ,“中央财政林业补贴任务”代码为“ 4” 。 第 四 章 评分标

14、准 第十 三 条 森林覆盖率 增长目标 1、 森林 面积核实 情况 ( 55分) 每个县抽 3-5 个村 ,检查 抽样 村(林班)森林面积保存情况, 按照抽样小班面积核实率推算 市(州) 森林面积核实率 得分,即: 得分 =森林面积核实率 55 2、 2016 年省级下达人工造林任务完成面积( 20 分) 按照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面积核实率推算 市(州) 人工造林任务完成面积得分,即: 得分 =面积核实率 20 3、 2016 年 封山育林任务完成面积( 10 分) 按照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面积核实率推算 市(州) 封山育林任务完成面积得分,即: 得分 =面积核实率 10 4、 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

15、况 ( 15 分) 按全市(州)县(市、区) 单位个 数比例计算,依照国家和 省上相关数据资料 。 保 护管理情况 ( 8 分) 2017 年 无非法占地、毁林开垦案件或案件查处率 95%以上的得 810 分。 出现以下情况扣分,但总计扣分最多不超过 8 分: 全县 (区) 案件查处率 95%时 , 每个县 (区) 扣 1分; 2017 年 市 (州) 出现 受到国家林业局通报的违法占用林地项目扣 2分 。 森 林防护情况 ( 2 分) 2017 年 无重大森林火灾得 1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情况得 0分 。 2017 年 无重大森林病虫鼠害得 1 分,发生重大森林病虫鼠害得 0分 。 档案 管

16、理与资源监测情况 ( 5 分) 按时上报考核数据得 2 分,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考核数据 得 0 分;按时上报林地更新数据得 3 分,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林地更新数据得 0分。 第 十 四 条 森林蓄积 量 增长目标 1、 森林蓄积量 增长 情况 (75 分 ) 以 森林覆盖率检查抽样小班所在的村(林班)为单位, 每个县抽3-5个村 ,检查 抽样 村(林班)未经审批的森林蓄积消耗量 ,首次抽样有林地面积不足可补充抽样 。 按抽样县抽样检查小班蓄积量核实率推算市州森林蓄积量核实率。 未经审批的森林蓄积消耗量 包含 2017 年内 盗伐、滥伐 、 超设计采伐 、其它 人 为破坏 等原因损失的生态林及用材林蓄积量。 盗伐、滥伐 、 超设计采伐 、其它人为破坏 等原因损失的生态林及用材林蓄积量,可利用 林地更新数据 或 伐根推算蓄积量 等 方法 估算蓄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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