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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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 概述建筑类学科主要基于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理念,研究城乡人居环境的营造、协调、经营和优化的学科。建筑类学科及其专业教学以工程科学为基础,兼具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特点,理论与实践应用并重,并具有突出的规划或设计创意特征。建筑类学科发展历史悠久,在 20 世纪前的相当长的一段历 史时期,建筑学曾经是统领性的代表学科。它以城镇物质环境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体型艺术和景致审美为基本的评判基准。工业革命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学科的分化与重组,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先后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并与建筑学一起成为三足鼎立的人居环境主干学科。我国的建筑学本科

2、专业教育开始于 1927 年的中央大学建筑系(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前身),1952 年同济大学设立第一个城市规划本科专业, 1951 年北京农业大学和清华大学设立造园组,1956 年北京林学院正式设立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育,2003 年同济大学设立第一个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国家特设专业。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中,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曾长期依托建筑学一级学科,学科发展受到一定制约。2012 年,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学科各自相对独立,获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今天的建筑类学科已经不再满足于常规的经验定性主导的规划和设计研究及其实践模式,而是力求与新兴的数字技术、工程技术创新和交叉学科结合,同时,融合基

3、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地域文化,从而将学科推进到国家战略和人居环境学科集群的高度。与建筑类学科密切相关的城乡建设和建筑业在国家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中常常占有支柱性的重要地位。伴随人类文明进步和城镇化进程,今天的建筑类学科已经涵盖了自然地景、城乡土地、建筑环境的规划设计和场所营造的广袤对象。通过科学、人文与艺术结合的建筑设计及其环境营造、城乡规划、风景区规划设计等,建筑类学科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及人居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我国,建筑类学科所依托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及丰富的工程实践将会在未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环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关键性的重要作用。建筑类主干学科包括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建筑类学科

4、群的相关专业主要包括: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历史学类、生态学类、土木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测绘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管理学类、地理科学类、林学类、生物科学类等。建筑类专业教学主要培养面向社会有较强执业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其教学有别于诸多文理学科较系统的知识学习和运用,而多采用“案例式研究学习”和“案例式模拟实践”等重实践应用与技能培养的方式。建筑类专业教学通常以执业实践中代表性的具体个案条件作为教学模拟课题设置的依据, 通过小组师生间单独或小组的评改、研讨等组织形式,综合运用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知识完成课程练习。教学评价标准可有功能使用、形象审美、空间体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等不同

5、的角度,鼓励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开拓创新。 在遵循共性科学原理基础上,建筑类专业的教学方式及课程成果常呈现多元多样而且丰富的特点。2 适用专业范围2.1 专业类代码建筑类(0828)2.2 本标准适用的专业建筑学(082801)城乡规划(082802)风景园林(082803)历史建筑保护工程(082804T)3 培养目标3.1 专业类培养目标建筑类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城乡建设需要,具有较好的建筑类专业知识和规划、设计实践能力,具有创新思维、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主要在建筑设计、城乡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单位,教育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等,

6、从事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设计、教学与研究、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3.2 学校制定专 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在对区域和行业特点以及学生未来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培养需要为目标,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定位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类的人才培养应在教学方式、教学空间分配布局、生师比等方面充分反映设计教学的特点。各高校还应根据科技及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人才培养质量与培养目标的吻合度进行定期评估、修订,建立适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机制。

7、4 培养规格4.1 学制5 年或 4 年。4.2 授予学位可授予的学位有工学学士、农学学士、艺术学学士、建筑学学士。4.3 参考总学时或学分五年制总学时为 2 5002 800 学时,总学分为 180220 学分;四年制总学时不少于 2 100学时,总学分建议为 140180 学分。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4.4 人才培养基本要求4.4.1 思想政治和德育方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执行。4.4.2 业务方面(1)通识工具性知识:基本掌握 1 门外语,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掌握基本的文献检索方法,掌握本学科相关的基本方法论,掌握可持续发展观念;熟悉一般的科技研究方法,熟悉科技写作。人

8、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发展史等方面必要的知识;了解社会发展规律和时代发展趋势;了解文学、艺术学、伦理学、历史学、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若干方面的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熟悉高等数学基本原理;了解物理学、力学、材料学、测量学、生态学、信息工程学、环境科学等学科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的主要趋势和应用前景。(2) 专业基础掌握与建筑类专业相关的设计表达方法;掌握工程制图的基本方法;熟悉建筑类专业艺术表现的基本技能; 了解本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历史。(3)专业知识与能力建筑学专业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知识,掌握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 熟悉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

9、:熟悉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眼、电)、建筑数字技术的基本知识 ;熟悉建筑经济的基本知识 ;熟悉与建筑设计和城乡 规划相关的法规、方针、政策。了解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了解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及知识;了解建筑管理、施工的基本知识;了解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知识。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掌握城市设计的基本方法; 熟悉室内设计的基本方法,熟悉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的基本设计规划方法。城乡规划专业掌握城市发展与规划历史和理论,城乡规划原理和方法,城乡空间形态设计原理和方法,城市更新与保护的理论和方法,区域分析与规划的理论和

10、方法,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法规、技术标准等,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知识。熟悉城乡规划设计的表达方法,城乡道路与交通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城乡市政工程设施系统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城市生态和环境规划的基本知识与方法,规划技术和规划专题方面的一般知识。了解社会经济、建筑与土木工程、景观环境工程、形态美学的相关知识、相关调查研究与综合表达方法和技能及其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掌握城乡规划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获得初步的研究训练,熟悉建筑学和风景园林学的基本设计方法,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能力。风景园林专业掌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植物应用和风景园林工程与管理的基本理论

11、和方法,掌握风景园林表现技法。熟悉风景园林遗产保护与管理、生态修复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风景园林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了解风景园林施工与组织管理,了解风景园林研究和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风景园林设计的基本技能和设计方法,具备空间想象和组织能力,能够提出针对不同环境类型的规划设计方案,熟悉建筑学、城乡规划的基本设计规划方法。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掌握建筑学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了解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的基本原理及知识,了解城乡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掌握历史建筑保护技术的各类基础知识和技能。熟悉中外建筑历史的演化过程,了解艺术史和文博知识对 于建筑遗产的重要意义,熟悉中外历史建筑的形制

12、及工艺特征以及保护理论与实践的演变及前沿动态,熟悉历史环境信息实录手段及其在保护与再生设计中运用的方法。了解国际文化遗产的宪章、 宣言精神,熟悉国家和地方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掌握历史建筑保护与再生工程的项目研究和实践操作的基本技能,初步具备面对复杂保护对象的分析、判断和提出解决对策的能力。(4)获得及应用知识的能力具有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自主学习并不断提升的能力。具有根据相关知识和要求,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完成设计方案的能力。(5)表达和协调的能力具有图形、文字、口语等表达设计的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与工程项目 相关的组织、协调、合作和沟通的能力。(6)

13、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具备创新意识,具有开放的视野、批判的意识、敏锐的思维及与之相应的创新设计能力。在综合考虑安全、经济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具备运用基本设计方法创新地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创造具有美感的建 筑、空间和环境的能力。(7)基本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愿为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服务;有正确的世界观和积极的人生观。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关注人类生存环境,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具备较丰富的人文学科知识、良好的艺术修养,熟悉中外优秀文化,具有国际视野和与时俱进的现代 意识。具备基本的科学思维,掌握一定的设计与研究方法,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

14、心理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生活习惯。4.4.3 体育方面掌握体育运动的一般知识和基本方法,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5 师资队伍5.1 师资队伍数 量和结构要求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设计/规划课程生师比不高于 15:1,毕业设计(论文 )生师比不高于 10:1。 (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给出具体数值。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指标,学校总的生师比应不高于 18:1,专任教师的生师比与学校总的生师比不同)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 10 名专任教师;在 25 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 12 名学生,须增加1 名教师 (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给出具

15、体数值)。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 50%,在编的主讲教师中 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该要求分别为不低于 50%、不低于 9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 30%。( 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专职教师人数的 20%。兼职教师的专业课授课学时不得超过 20%。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教学管理人员。5.2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 2 人,所占比例不低于 20%;有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50

16、%。 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试行)中,对本科而言,该数不低于 30%为“合格”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有实际经验的高级建筑(工程 )师担任主要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具有本专业或密切相近专业,如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及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背景的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5.3 教师发展环境基于建筑类专业的特点,创造体现建筑类专业特色的教师发展环境,制定有别于其他专业学科的教师学术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标准,包括期刊论文、科研、获奖等的认定方法。教师队伍形成梯队,能开展相

17、应的科研活动和设计/规划实践,有较为稳定的科研方向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各专业应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健全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和教学难点重点研讨机制。新老教师同知识、技能传承。 有健全的教师上岗资格制度、青年教师助教制度、青年教师任课试讲制度:实施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建立高效的青年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使青年教师能够尽快掌握教学技能,传承学校优良教学传统。6 教学条件6.1 教学设施要求6.1.1 教学空间(1)须具备相对独立的、集中的教学空间。其他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实验场地、实习场地等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基本要求。(2)须按年级或班级配备专用、固定的设计教室,每位学生有专用的设计桌椅,并配有照

18、明、捕座、网络等设施。教室中有各小组讨论空间,设计教室使用面积须保证容纳每位学生可独立制图的相应设施。(3)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多媒体教室;配备材料和构造实物示教场所。(4)配备满足至少一个年级同时评图/ 模型的室内空间。6.1.2 实验室须配备建筑物理实验室、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实验室、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模型制作室、摄影室,有相对稳定的生产实习基地。(1)建筑类专业实验室拥有能完成建筑类专业课必须开设的教学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实验项目开出率 80%以上。(2)视觉艺术/美术教室满足建筑类专业至少一个年级同时上课的需要。(3)模型制作室满足安全加工模型材料的要求,并配备基本模型材料加工

19、的器械。6.1.3 实习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内外行业单位作为专业实习基地。6.2 信息资源要求6.2.1 教材及参考资料专业基础课程中 2/3 以上的课程应采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余课程如无正式出版教材,应提供符合教学大纲的课程讲义;除教材和讲义之外,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应推荐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6.2.2 图书资料除了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设置必备的图书资料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图书 5000 册以上。(2)有关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历史、建筑技术、美术等方面的专业期刊

20、不少于 20 种。 (3)有齐全的现行建筑类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基本的工程设计参考资料。(4)有一定数量的教学数据库(含音像、电子文献),可提供基本的网络检索。6.2.3 教学文档及管理通过手册或者网站等形式,提供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基本信息,选课指导,各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要求、考核要求,毕业审核要求等教学基本信息。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档案,并有专门的教学管理人员,有专门的教学文件、档案、学生作业的存放空间。6.3 教学经费要求教学经费投入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上年度在构收人的 5%。( 如需要,由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给出。依据普通高

21、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该数不少于 1200 元)7 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按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 年版)高等学校城乡规划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 年版) 高等学校风景园林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 年版)等执行的质量保障机制。各专业应在学校和学院相关规章制度、质量监控体制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建立专业教学质量监控和学生发展跟踪机制。7.1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要求各高校应对主要教学环节(包括理论课、实验室课等 )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使主要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处于有效监控状态;各主要教学环节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应建立对

22、课程体系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定期评价机制,评价时应重视学生和校内外专家的意见。7.2 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要求各高校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职业满意度和工作成就感、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对毕业生跟踪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质量改进的主要依据。7.3 专业的持续改进机制要求各高校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教学质量。附录 建筑类专业教学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建筑类专业教学内容由专业设计/规划能力培养、专业类知识体系学习、实践体系和创新

23、能力培养等方面构成。具体的教学方式为设计/规划课、课堂听讲、实践训练、创新能力教学。1 专业设计/规划能力和适当创新的培养建筑类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是针对设计/规划的专业学科特点和执业实践特点展开的。专业教学体系,如教学课程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组织等,既需与其他学科相同或相近,也需体现自身专业学科特点。1.1 建筑类专业及专 业教育的特点建筑类专业主要依循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对城乡人居环境中从城市到乡村、从建筑群体到单体建筑、从人工环境到自然地景等物质空间对象进行功能组织、空间布局、体型塑造和美学形象设计/规划,建筑类专业具有鲜明的设计类学科特点:强调工程实践与学术理论、实用与美观、科学技术与社

24、会人文、日常生活与宏大叙事、成熟经济与适当创新等多因素的综合协调和技术应对,注重发现实际问题、运用多专业学科知识分析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共性知识的相互协调和综合运用为基本要求;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功能使用、形象审美、空间体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等。建筑类专业教育主要培养有较强社会执业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其核心专业的教学明显有别于其他文理学科的系统性知识(及运用) 教学,而多采用围绕 “案例/模拟案例”展开的“案例式研究学习” “案例式模拟实践”等,使学生对未来执业进行知识准备、开展技能预演训练,尤其是后者更为重要。教学过程特别注重技能训练、实践应用和创新能力的

25、培养。1.2 建筑类专 业的教学特点在建筑类专业核心课程中,常以未来执业实践中较有代表性的具体个案条件作为教学课题设置的依据,并以小组师生间单独或小组的评改、研讨等为组织形式,在一定时长跨度内渐次展开。设计/规划课程的专业教学特点是:注重实体与空间的设计/规划,既注重空间功用合理、实体牢固经济,也讲求形式观感、空间体验和社会效益等。集成理工学科与人文社会科学,技术与艺术相结合,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 发散思维相结合,合理、优化与美观等相结合。生师比较低,课堂教学中师生间针对性的相互探讨程度深,根据学生不同特点因材施教的特征明显。围绕案例/模报案列展开研究学习或模拟实践。突出综合创新、创意能力等。2 专业类知识体系2.1 知识体系2.1.1 通识类知识除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外,人文社会科学、外语、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文献检索、体育、艺术等内容由各高校根据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2.1.2 学科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建筑学概论、建筑设计初步、建筑工程制图、建筑艺术表现。在讲授相应专业基本知识领域和专业方向知识时,必须讲授相关的专业发展历史和现状。2.1.3 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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