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1.75 天企业员工工资计算之痛(律师)企业员工月工资的计算,各种方法都有,乱象丛生。即便是资深人力资源管理者, 都经常出现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曾经和很多管理者就此问题交流过,普遍对月工资的计算存在误区。有的人力资源管理者或财务人员工作了 N 年,错了 N 年。为什么会出现案例中的问题呢?前些天,还看到一专些劳动法律师在微博上“卖关子” ,痛下决心理出来供大家分享:一、 “20.83”与“21.75”的由来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简单介绍一下“20.83”与“21.75”的由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令第 644 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 1
2、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月制度工作日=(365 天-104 天双休日-11 天法定节假日) 12 个月=20.83 天;月计薪天数(365 天-104 天)12 个月21.75 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1.758 小时) 。“20.83”的用途是什么?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 20.83 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21.75”的用途是什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
3、加班工资的基础) 。我们可以看出,上述折算办法是以一整年为单位来考虑的,一年 365 天中减去 104 个休息日,剩下的 261 天用人单位都是要支付工资的,包括了一年中的 11 个带薪法定假日。所以,一个年度中,月平均计薪天数就是 26112 月21.75 天。但是实际上,我们员工每月的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 21.75 天。21.75 仅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二、所谓正算与反算的究竟是否合理?现实的一些企业管理者,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 ,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 21.75 错误的理解上。比如:所谓的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出勤天数”某员工月薪
4、2175 元,按照人社部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 元,这没错对吧?7 月份有 23 个工作日,员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2 天,则其月工资为 217521.7522=2200 元。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 2175 多了 25 元,这合理吗?所谓的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有管理者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 2175217521.751=2075 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 1 天,缺勤 22 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 元,可是员工月薪才 2175 元,等于白干了 1
5、天,还要倒贴 25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上述案例中,用 21.75 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管理者对 “21.75”并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是一致的,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 23 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 20 天,而人社部的 21.75 却是
6、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上去有些荒谬的结论。三、正确的算法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 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同样举上面的案例:案例一:某员工月薪 2175 元,7 月份有 23 个工作日,员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2 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 元反算法: 2175217521
7、.751(21.7523)=2080.4 元案例二:某员工月薪 2175 元, 5 月份有 21 个工作日,5.1 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 1 天,出勤是 20 天,本月月薪多少?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 (21+1))=2076.14 元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 ))=2076.14 元如此以来,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现实中,目前也有一些实行 6 天工作制之类的民营企业并不使用 21.75 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这也可行。毕竟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 21.75来计算月薪。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
8、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 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 (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 1.5 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 2 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 3 倍)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举例:某员工月薪 2175 元,5 月出勤满勤,5.1-5.3 加班 3 天,5.1 为法定节假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1 天 3 倍)+(217521.75 2 天 2 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