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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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目录前 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选址、总体布局与厂房设计6 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7 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8应急救援前 言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病 防 治 法 制 定 本 标 准 。 本 标 准 是 在 GBZ1-2002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基 础 上 修 订 的 , 本 标 准 除 个 别语 句 明 确 表 示 为 参 照 条 款 外 均 为 强 制 性 条 款 。 自 本 标 准 实 施 之 日 起 , GBZ 1-2002已于 2010年 8月 1日 起 被 GBZ1-2010代 替 实 施 。

2、本 标 准 与 GBZ 1-2002相 比 主 要 修 改 如 下 : a) 调 整 了 标 准 的 适 用 范 围 , 新 增 加 了 对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建 设 项 目 的 卫生 设 计 及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期 持 续 数 年 或 施 工 规 模 较 大 、 因 特 殊 原 因 需要 的 临 时 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 以 及 工 业 园 区 总 体 布 局 等 的 规 定 ; b) 增 加 及 更 新 了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c) 增 加 了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设 计 常 用 术 语 及 定 义

3、 ; d) 调 整 了 部 分 章 节 编 排 顺 序 及 逻 辑 关 系 ; e) 增 加 了 建 设 项 目 可 行 性 论 证 阶 段 、 初 步 设 计 阶 段 及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的 职 业 卫 生 要求 以 及 职 业 卫 生 专 篇 编 制 、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编 制 要 求 等 内 容 ;f) 增 加 了 在 无 法 避 开 自 然 疫 源 地 , 或 毗 邻 气 体 输 送 管 道 , 或 工 业 污 染 区 进 行 工 业企 业 选 址 时 的 职 业 卫 生 要 求 。 g) 增 加 了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危 害 预 防

4、控 制 的 卫 生 设 计 原 则 ; h) 增 加 了 工 作 场 所 防 尘 、 防 毒 的 具 体 卫 生 设 计 要 求 : 增 加 了 除 尘 、 排 毒 和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的 卫 生 学 要 求 ; 细 化 了 事 故 排 风 的 卫 生 学 设 计 ; 增 加 了 毒 物 自 动 报 警 和 检 测 报 警 装 置 的 设 计 要 求 ; 增 加 了 系 统 式 局 部 送 风 时 工 作 地 点 的 温 度 和 平 均 风 速 的 规 定 。 i) 适 当 调 整 了 防 暑 、 防 寒 的 卫 生 学 设 计 要 求 : 空 气 调 节 厂 房 内 不 同 湿 度

5、下 的 温 度 要 求 ; 冬 季 工 作 地 点 的 采 暖 温 度 和 辅 助 用 室 的 采 暖 温 度 。 j) 调 整 了 防 非 电 离 辐 射 的 卫 生 学 设 计 要 求 : 增 加 了 大 型 极 低 频 电 磁 场 发 射 源 选 址 、 极 低 频 电 磁 场 发 射 源 和 电 力 设 备 选 择以 及 新 建 电 力 设 施 的 卫 生 学 要 求 ; 调 整 了 工 频 电 磁 场 设 备 安 装 地 址 与 居 住 区 等 区 域 距 离 的 卫 生 学 要 求 ; 增 加 了 居 住 区 等 区 域 磁 通 量 密 度 最 高 容 许 接 触 水 平 ; 增

6、加 了 高 电 磁 辐 射 作 业 劳 动 定 员 设 计 的 卫 生 要 求 。 k) 增 加 了 采 光 、 照 明 设 计 的 具 体 要 求 ; l) 增 加 了 应 急 救 援 设 计 的 具 体 要 求 ; 应 急 救 援 机 构 急 救 人 员 的 人 数 配 备 ; 气 体 防 护 站 装 备 参 考 配 置 ; 急 救 箱 配 置 参 考 清 单 。 m) 删 除 了 已 在 GBZ 2.2-2007中 包 含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车 间 内 工 作 地 点 的 夏 季 空 气 温 度 规 定 ; 工 作 地 点 噪 声 声 级 的 卫 生 限 值 ; 局 部 振

7、 动 强 度 卫 生 限 值 ; 工 作 地 点 微 波 辐 射 强 度 卫 生 限 值 ; II 高 频 辐 射 强 度 卫 生 限 值 ; 工 频 高 压 电 作 业 场 所 的 电 场 强 度 限 值 ; 工 作 地 点 脉 冲 噪 声 声 级 的 卫 生 限 值 ; 劳 动 强 度 分 级 。 n) 删 除 了 原 GBZ1-2002的 规 范 性 附 录 -附 录 B: 体 力 劳 动 强 度 分 级 方 法 ; o) 增 加 了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 见 规 范 性 附 录 -附 录 B。 GBZ 1-2010 p) 特 殊 行 业 如 制 药 、 生

8、 物 、 食 品 加 工 等 行 业 在 遵 守 本 标 准 基 础 上 , 还 应 根 据 行 业特 点 制 定 符 合 本 标 准 的 配 套 标 准 。 本 标 准 的 附 录 A、 B 为 规 范 性 附 录 。 本 标 准 由 卫 生 部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专 业 委 员 会 提 出 。 本 标 准 由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部 批 准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职 业 卫 生 与 中 毒 控 制 所 、 中 国 疾 病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环 境 与 健 康 相 关 产 品 安 全 所 、 复 旦 大 学

9、 公 共 卫 生 学 院 、 北 京 大 学 公 共卫 生 学 院 、 首 都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 北 京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上 海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心 、 辽 宁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 山 东 省 职 业 卫 生 与 职 业 病 防 治 研究 院 、 河 南 省 职 业 病 防 治 研 究 所 、 辽 宁 省 职 业 病 防 治 院 、 鞍 山 钢 铁 集 团 公 司 劳 动 卫生 研 究 所 、 中 国 纺 织 勘 察 设 计 协 会 、 中 国 化 学 工 业 协 会 、 中 国 石 油 和 化

10、 工 勘 察 设 计 协会 、 全 国 电 力 行 业 劳 动 环 境 检 测 监 督 总 站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涛 、 张 敏 、 吴 维 皑 、 杜 燮 祎 、 邵 强 、 徐 伯 洪 、 梁 友 信 、戴 自 祝 、 王 生 、 郭 建 中 、 王 忠 旭 、 李 文 捷 、 赵 容 、 吕 琳 、 吴 世 达 、 刘 茁 、 余 善 法 、李 刚 、 刘 晓 延 、 邵 华 、 林 菡 、 王 恩 业 、 刘 承 彬 、 樊 晶 光 、 赵 桂 芹 、 王 丹 、 金 晔 鑫 、陈 青 松 、 张 永 。 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11、 布 情 况 为 : 标 准 -101-56, GBJ 1-62, TJ 36-79, GBZ 1-2002。 III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工 业 企 业 选 址 与 总 体 布 局 、 工 作 场 所 、 辅 助 用 室 以 及 应 急 救 援 的 基 本卫 生 学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工 业 企 业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和 技 术 改 造 、 技 术 引 进 项 目 ( 以 下 统 称 建设 项 目 ) 的 卫 生 设 计 及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 事 业 单 位 和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建 设

12、 项 目 的 卫 生 设 计 及 职 业 病 危 害 评 价 、 、 建 设 项 目 施工 期 持 续 数 年 或 施 工 规 模 较 大 、 因 各 种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的 临 时 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 以 及 工 业园 区 的 总 体 布 局 等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执 行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13、 准 , 然 而 , 鼓 励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BZ 2.1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1 部 分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GBZ 2.2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第 2 部 分 : 物 理 因 素 GBZ 158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GBZ/T 194 工 作 场 所 防 止 职 业 中 毒 卫 生 工

14、 程 防 护 措 施 规 范 GBZ/T 195 有 机 溶 剂 作 业 场 所 个 人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 使 用 规 范 GBZ/T 223 工 作 场 所 有 毒 气 体 检 测 报 警 装 置 设 置 规 范 GB 309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 16297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GB/T 16758 排 风 罩 的 分 类 及 技 术 条 件 GB 18083 以 噪 声 污 染 为 主 的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标 准 GB/T18664 呼 吸 防 护 用 品 的 选 择 、 使 用 与 维 护 GB 18871 电

15、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GB 50019 采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 GB/T 50033 建 筑 采 光 设 计 标 准 GB 50034 建 筑 照 明 设 计 标 准 GB 50073 洁 净 厂 房 设 计 规 范 GB 50187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 GBJ 87 工 业 企 业 噪 声 控 制 设 计 规 范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3.1卫 生 标 准 hygienic standard 为 实 施 国 家 卫 生 法 律 法 规 和 有 关

16、 卫 生 政 策 , 保 护 人 体 健 康 , 在 预 防 医 学 和 临 床 医 学研 究 与 实 践 的 基 础 上 , 对 涉 及 人 体 健 康 和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事 项 制 定 的 各 类 技 术 规 定 。3.2 工 作 场 所 workplace 劳 动 者 进 行 职 业 活 动 、 并 由 用 人 单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所 有 工 作 地 点 。 3.3 工 作 地 点 work site 劳 动 者 从 事 职 业 活 动 或 进 行 生 产 管 理 而 经 常 或 定 时 停 留 的 岗 位 或 作 业 地 点 。3.4职 业 性 有 害 因

17、 素 occupational hazards 又 称 职 业 病 危 害 因 素 , 在 职 业 活 动 中 产 生 和 ( 或 ) 存 在 的 、 可 能 对 职 业 人 群 健 康 、安 全 和 作 业 能 力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的 因 素 或 条 件 , 包 括 化 学 、 物 理 、 生 物 等 因 素 。 3.5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OELs 劳 动 者 在 职 业 活 动 过 程 中 长 期 反 复 接 触 , 对 绝 大 多 数 接 触 者 的 健 康 不 引 起 有 害 作 用的 容 许 接 触 水 平 ,

18、 是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的 接 触 限 制 量 值 。 化 学 有 害 因 素 的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包括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容 许 浓 度 、 短 时 间 接 触 容 许 浓 度 和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三 类 , 物 理 因 素 职 业接 触 限 值 包 括 时 间 加 权 平 均 容 许 限 值 和 最 高 容 许 限 值 。 3.6自 然 疫 源 地 natural infectious focus 某 些 传 染 病 的 病 原 体 在 自 然 界 的 野 生 动 物 中 长 期 存 在 并 造 成 动 物 间 流 行 的 地 区 。3.7卫 生 防 护 距

19、 离 hygienic buffer zone 从 产 生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的 生 产 单 元 ( 生 产 区 、 车 间 或 工 段 ) 的 边 界 至 居 住 区 边 界 的最 小 距 离 。 即 在 正 常 生 产 条 件 下 , 无 组 织 排 放 的 有 害 气 体 ( 大 气 污 染 物 ) 自 生 产 单 元 边界 到 居 住 区 的 范 围 内 , 能 够 满 足 国 家 居 住 区 容 许 浓 度 限 值 相 关 标 准 规 定 的 所 需 的 最 小距 离 。 3.8全 年 ( 夏 季 )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annual ( summer) minimum

20、 frequency of wind direction 全 年 ( 或 夏 季 ) 各 风 向 中 频 率 出 现 最 少 的 风 向 。 3.9夏 季 主 导 风 向 summer prevailing wind direction 累 年 夏 季 各 风 向 中 最 高 频 率 的 风 向 。 3.10粉 尘 dust 能 够 较 长 时 间 悬 浮 于 空 气 中 的 固 体 微 粒 。 3.11生 产 性 粉 尘 industrial dust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粉 尘 。 按 粉 尘 的 性 质 分 为 : 无 机 粉 尘 ( inorganic dust, 含矿

21、 物 性 粉 尘 、 金 属 性 粉 尘 、 人 工 合 成 的 无 机 粉 尘 ) ; 有 机 粉 尘 ( organic dust, 含 动物 性 粉 尘 、 植 物 性 粉 尘 、 人 工 合 成 有 机 粉 尘 ) ; 混 合 性 粉 尘 ( mixed dust, 混 合 存 在的 各 类 粉 尘 ) 。 3.12毒 物 toxicanttoxic substance( s) 在 一 定 条 件 下 , 较 低 剂 量 能 引 起 机 体 功 能 性 或 器 质 性 损 伤 的 外 源 性 化 学 物 质 。3.13生 产 性 毒 物 industrial toxicant ( to

22、xic substance)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或 存 在 于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中 的 各 种 毒 物 。 3.14高 温 作 业 work( job) under hot environment 在 高 气 温 、 或 有 强 烈 的 热 辐 射 、 或 伴 有 高 气 湿 相 结 合 的 异 常 气 象 条 件 下 ,WBGT 指 数 超 过 规 定 限 值 的 作 业 。 3.15寒 冷 环 境 cold environment 环 境 温 度 、 湿 度 、 风 速 等 负 荷 联 合 作 用 于 人 体 , 引 起 人 体 更 多 散 热 , 导 致 人 体 发 生

23、冷 应 激 反 应 的 环 境 状 态 。 3.16低 温 作 业 work( job) under cold stress 平 均 气 温 5的 作 业 。 3.17噪 声 noise 一 切 有 损 听 力 、 有 害 健 康 或 有 其 他 危 害 的 声 响 。 3.18生 产 性 噪 声 industrial noise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噪 声 。 按 噪 声 的 时 间 分 布 分 为 连 续 声 ( continuous noise)和 间 断 声 ( intermittent noise) ; 声 级 波 动 3dB( A) 的 噪 声 为 稳 态 噪 声

24、( steady noise) , 声 级 波 动 3dB( A) 的 噪 声 为 非 稳 态 噪 声 ; 持 续 时 间 0.5s, 间 隔 时 间 1s, 声 压 有 效 值 变 化 40dB( A) 的 噪 声 为 脉 冲 噪 声 ( impulsive noise) 。 3.19振 动 vibration 一 个 质 点 或 物 体 在 外 力 作 用 下 沿 直 线 或 弧 线 围 绕 平 衡 位 置 来 回 重 复 的 运 动 。3.20手 传 振 动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又 称 手 臂 振 动 ( hand-arm vibration) 或 局

25、部 振 动 ( segmental vibration) , 指 生产 中 使 用 振 动 工 具 或 接 触 受 振 动 工 件 时 , 直 接 作 用 或 传 递 到 人 手 臂 的 机 械 振 动 或 冲 击 。 3.21全 身 振 动 whole-body vibration 人 体 足 部 或 臀 部 接 触 并 通 过 下 肢 或 躯 干 传 导 到 全 身 的 振 动 。 3.22电 离 辐 射 ionizing radiation 能 使 受 作 用 物 质 发 生 电 离 现 象 的 辐 射 , 即 波 长 100nm 不 足 以 引 起 生 物 体 电 离 的 电 磁 辐

26、射 。 3.24辅 助 用 室 work-related welfare facilities 为 保 障 生 产 经 营 正 常 运 行 、 劳 动 者 生 活 和 健 康 而 设 置 的 非 生 产 用 房 。 3.25工 效 学 ergonomics 以 人 为 中 心 , 研 究 人 、 机 器 设 备 和 工 作 环 境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 实 现 人 在 生 产 劳 动 及其 他 活 动 中 的 健 康 、 安 全 、 舒 适 和 高 效 的 一 门 学 科 。 4 总 则4.1 工 业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的 设 计 应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27、 病 防 治 法 , 坚 持 “预防 为 主 , 防 治 结 合 ” 的 卫 生 工 作 方 针 , 落 实 职 业 病 危 害 “前 期 预 防 ”控 制 制 度 , 保 证 工业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的 设 计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 4.2 工 业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的 设 计 应 优 先 采 用 有 利 于 保 护 劳 动 者 健 康 的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新 材 料 、 新 设 备 , 限 制 使 用 或 者 淘 汰 职 业 病 危 害 严 重 的 工 艺 、 技 术 、 材 料 ; 对 于 生 产过 程 中 尚 不 能 完 全 消 除 的 生 产 性 粉

28、尘 、 生 产 性 毒 物 、 生 产 性 噪 声 以 及 高 温 等 职 业 性有 害 因 素 , 应 采 取 综 合 控 制 措 施 , 使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符 合 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准 要 求 , 防 止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对 劳 动 者 的 健 康 损 害 。 4.3 承 担 工 业 企 业 卫 生 设 计 的 设 计 人 员 应 了 解 职 业 卫 生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以 及职 业 病 防 治 知 识 , 掌 握 建 设 项 目 使 用 和 存 在 的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 危 害 的 分 布 、 毒 作

29、 用 特点 和 有 关 的 预 防 控 制 技 术 。 4.4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 其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护 设 施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计 , 同 时 施 工 , 同 时 投 入 生 产 使 用 。 在 可 行 性 论 证 阶 段 编 制 的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应 包 括 职业 卫 生 相 关 内 容 , 并 进 行 职 业 病 危 害 预 评 价 ; 在 设 计 阶 段 编 制 的 初 步 设 计 应 包 括 职 业 卫生 专 篇 , 职 业 病 危 害 严 重 的 建 设 项 目 还 应 编 制 职 业 病 危 害 防

30、 护 设 施 设 计 专 篇 。4.5 应 根 据 工 业 企 业 生 产 性 质 和 规 模 、 职 业 病 危 害 程 度 ( 强 度 ) 及 接 触 人 数 等 , 兼顾 工 效 学 原 理 设 计 职 业 卫 生 管 理 组 织 机 构 及 人 员 编 制 。 人 员 编 制 可 参 考 附 录 A 表 A.1。 4.6 项 目 预 算 设 计 应 包 括 职 业 病 防 治 经 费 。 5 选 址 、 总 体 布 局 与 厂 房 设 计5.1 选 址 5.1.1 工 业 企 业 选 址 应 依 据 我 国 现 行 的 卫 生 、 安 全 生 产 和 环 境 保 护 等 法 律 法 规

31、 、 标准 和 拟 建 工 业 企 业 建 设 项 目 生 产 过 程 的 卫 生 特 征 及 其 对 环 境 的 要 求 、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的危 害 状 况 , 结 合 建 设 地 点 现 状 与 当 地 政 府 的 整 体 规 划 , 以 及 水 文 、 地 质 、 气 象 等 因 素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而 确 定 。 5.1.2 工 业 企 业 选 址 宜 避 开 自 然 疫 源 地 ; 对 于 因 建 设 工 程 需 要 等 原 因 不 能 避 开 的 ,应 设 计 具 体 的 疫 情 综 合 预 防 控 制 措 施 。 5.1.3 工 业 企 业 选 址 宜 避

32、 开 可 能 产 生 或 存 在 危 害 健 康 的 场 所 和 设 施 , 如 垃 圾 填 埋 场 、污 水 处 理 厂 、 气 体 输 送 管 道 , 以 及 水 、 土 壤 可 能 已 被 原 工 业 企 业 污 染 的 地 区 ; 建 设 工 程需 要 难 以 避 开 的 , 应 首 先 进 行 卫 生 学 评 估 , 并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采 取 必 要 的 控 制 措 施 。 设 计单 位 应 明 确 要 求 施 工 单 位 和 建 设 单 位 制 定 施 工 期 间 和 投 产 运 行 后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应 急 救 援 预 案 。 5.1.4 向 大 气 排

33、 放 有 害 物 质 的 工 业 企 业 应 设 在 当 地 夏 季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被 保 护 对 象 的上 风 侧 , 并 应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 参 照 附 录 B) , 以 避 免 与 周 边 地 区产 生 相 互 影 响 。 对 于 目 前 国 家 尚 未 规 定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要 求 的 , 宜 进 行 健 康 影 响 评 估 , 并根 据 实 际 评 估 结 果 作 出 判 定 。 5.1.5 在 同 一 工 业 区 内 布 置 不 同 卫 生 特 征 的 工 业 企 业 时 , 宜 避 免 不 同 有 害 因 素 产

34、 生交 叉 污 染 和 联 合 作 用 。 5.2 总 体 布 局 5.2.1 平 面 布 置 5.2.1.1 工 业 企 业 厂 区 总 平 面 布 置 应 明 确 功 能 分 区 , 可 分 为 生 产 区 、 非 生 产 区 、 辅助 生 产 区 。 其 工 程 用 地 应 根 据 卫 生 要 求 , 结 合 工 业 企 业 性 质 、 规 模 、 生 产 流 程 、 交 通 运输 、 场 地 自 然 条 件 、 技 术 经 济 条 件 等 合 理 布 局 。 5.2.1.2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布 置 , 包 括 建 ( 构 ) 筑 物 现 状 、 拟 建 建 筑 物 位 置

35、、 道 路 、卫 生 防 护 、 绿 化 等 应 符 合 GB 50187 等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 5.2.1.3 工 业 企 业 厂 区 总 平 面 功 能 分 区 的 分 区 原 则 应 遵 循 : 分 期 建 设 项 目 宜 一 次 整体 规 划 , 使 各 单 体 建 筑 均 在 其 功 能 区 内 有 序 合 理 , 避 免 分 期 建 设 时 破 坏 原 功 能 分 区 ;行 政 办 公 用 房 应 设 置 在 非 生 产 区 ; 生 产 车 间 及 与 生 产 有 关 的 辅 助 用 室 应 布 置 在 生 产 区 内 ;产 生 有 害 物 质 的 建 筑 ( 部

36、 位 ) 与 环 境 质 量 较 高 要 求 的 有 较 高 洁 净 要 求 的 建 筑 ( 部 位 ) 应有 适 当 的 间 距 或 分 隔 。 5.2.1.4 生 产 区 宜 选 在 大 气 污 染 物 扩 散 条 件 好 的 地 段 , 布 置 在 当 地 全 年 最 小 频 率 风向 的 上 风 侧 ; 产 生 并 散 发 化 学 和 生 物 等 有 害 物 质 的 车 间 , 宜 位 于 相 邻 车 间 当 地 全 年 最 小频 率 风 向 的 上 风 侧 ; 非 生 产 区 布 置 在 当 地 全 年 最 小 频 率 风 向 的 下 风 侧 ; 辅 助 生 产 区 布 置在 两 者

37、 之 间 。 5.2.1.5 工 业 企 业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 在 满 足 主 体 工 程 需 要 的 前 提 下 , 宜 将 可 能 产 生 严重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的 设 施 远 离 产 生 一 般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的 其 他 设 施 , 应 将 车 间 按 有 无 危害 、 危 害 的 类 型 及 其 危 害 浓 度 ( 强 度 ) 分 开 ; 在 产 生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的 车 间 与 其 他 车 间及 生 活 区 之 间 宜 设 一 定 的 卫 生 防 护 绿 化 带 。 5.2.1.6 存 在 或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38、生 产 车 间 、 设 备 应 按 照 GBZ 158 设 置 职业 病 危 害 警 示 标 识 。 5.2.1.7 可 能 发 生 急 性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有 毒 、 有 害 的 生 产 车 间 的 布 置 应 设 置 与 相 应 事故 防 范 和 应 急 救 援 相 配 套 的 设 施 及 设 备 , 并 留 有 应 急 通 道 。 5.2.1.8 高 温 车 间 的 纵 轴 宜 与 当 地 夏 季 主 导 风 向 相 垂 直 。 当 受 条 件 限 制 时 , 其 夹 角不 得 45。 5.2.1.9 高 温 热 源 应 尽 可 能 地 布 置 在 车 间 外 当 地 夏 季 主

39、 导 风 向 的 下 风 侧 ; 不 能 布 置在 车 间 外 的 高 温 热 源 应 布 置 在 天 窗 下 方 或 靠 近 车 间 下 风 侧 的 外 墙 侧 窗 附 近 。5.2.2 竖 向 布 置 5.2.2.1 放 散 大 量 热 量 或 有 害 气 体 的 厂 房 宜 采 用 单 层 建 筑 。 当 厂 房 是 多 层 建 筑 物 时 ,放 散 热 和 有 害 气 体 的 生 产 过 程 宜 布 置 在 建 筑 物 的 高 层 。 如 必 须 布 置 在 下 层 时 , 应 采 取 有效 措 施 防 止 污 染 上 层 工 作 环 境 。 5.2.2.2 噪 声 与 振 动 较 大

40、 的 生 产 设 备 宜 安 装 在 单 层 厂 房 内 。 当 设 计 需 要 将 这 些 生 产设 备 安 置 在 多 层 厂 房 内 时 , 宜 将 其 安 装 在 底 层 , 并 采 取 有 效 的 隔 声 和 减 振 措 施 。5.2.2.3 含 有 挥 发 性 气 体 、 蒸 气 的 各 类 管 道 不 宜 从 仪 表 控 制 室 和 劳 动 者 经 常 停 留 或通 过 的 辅 助 用 室 的 空 中 和 地 下 通 过 ; 若 需 通 过 时 , 应 严 格 密 闭 , 并 应 具 备 抗 压 、 耐 腐 蚀等 性 能 , 以 防 止 有 害 气 体 或 蒸 气 逸 散 至 室

41、 内 。 5.3 厂 房 设 计 5.3.1 厂 房 建 筑 方 位 应 能 使 室 内 有 良 好 的 自 然 通 风 和 自 然 采 光 , 相 邻 两 建 筑 物 的 间距 一 般 不 宜 小 于 二 者 中 较 高 建 筑 物 的 高 度 ; 5.3.2 以 自 然 通 风 为 主 的 厂 房 , 车 间 天 窗 设 计 应 满 足 卫 生 要 求 : 阻 力 系 数 小 , 通 风量 大 , 便 于 开 启 , 适 应 不 同 季 节 要 求 , 天 窗 排 气 口 的 面 积 应 略 大 于 进 风 窗 口 及 进 风 门 的面 积 之 和 。 热 加 工 厂 房 应 设 置 天

42、窗 挡 风 板 , 厂 房 侧 窗 下 缘 距 地 面 不 宜 高 于 1.2m。5.3.3 高 温 、 热 加 工 、 有 特 殊 要 求 和 人 员 较 多 的 建 筑 物 应 避 免 西 晒 。 厂 房 侧 窗 上 方宜 设 置 遮 阳 、 遮 雨 的 固 定 板 ( 棚 ) , 避 免 阳 光 直 射 , 方 便 雨 天 通 风 。 5.3.4 产 生 噪 声 、 振 动 的 厂 房 设 计 和 设 备 布 局 应 采 取 降 噪 和 减 振 措 施 。 5.3.5 车 间 办 公 室 宜 靠 近 厂 房 布 置 , 但 不 宜 与 处 理 危 险 、 有 毒 物 质 的 场 所 相

43、邻 。 应满 足 采 光 、 照 明 、 通 风 、 隔 声 等 要 求 。 5.3.6 空 调 厂 房 及 洁 净 厂 房 的 设 计 按 GB 50073 等 有 关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执 行 。 6 工 作 场 所 基 本 卫 生 要 求6.1 防 尘 、 防 毒 6.1.1 优 先 采 用 先 进 的 生 产 工 艺 、 技 术 和 无 毒 ( 害 ) 或 低 毒 ( 害 ) 的 原 材 料 , 消 除或 减 少 尘 、 毒 职 业 性 有 害 因 素 ; 对 于 工 艺 、 技 术 和 原 材 料 达 不 到 要 求 的 , 应 根 据 生 产 工艺 和 粉 尘 、 毒 物 特

44、 性 , 参 照 GBZ/T194的 规 定 设 计 相 应 的 防 尘 、 防 毒 通 风 控 制 措 施 ,使 劳 动 者 活 动 的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物 质 浓 度 符 合 GBZ2.1要 求 ; 如 预 期 劳 动 者 接 触 浓 度 不符 合 要 求 的 , 应 根 据 实 际 接 触 情 况 , 参 照 GBZ/T 195、 GB/T19664的 要 求 同 时 设 计有 效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 。 6.1.1.1 原 材 料 选 择 应 遵 循 无 毒 物 质 代 替 有 毒 物 质 , 低 毒 物 质 代 替 高 毒 物 质 的 原 则 。6.1.1.2 对 产

45、 生 粉 尘 、 毒 物 的 生 产 过 程 和 设 备 ( 含 露 天 作 业 的 工 艺 设 备 ) , 应 优先 采 用 机 械 化 和 自 动 化 , 避 免 直 接 人 工 操 作 。 为 防 止 物 料 跑 、 冒 、 滴 、 漏 , 其 设 备 和 管道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密 闭 措 施 , 密 闭 形 式 应 根 据 工 艺 流 程 、 设 备 特 点 、 生 产 工 艺 、 安 全 要 求及 便 于 操 作 、 维 修 等 因 素 确 定 , 并 应 结 合 生 产 工 艺 采 取 通 风 和 净 化 措 施 。 对 移 动 的 扬 尘和 逸 散 毒 物 的 作 业 ,

46、 应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时 设 计 移 动 式 轻 便 防 尘 和 排 毒 设 备 。6.1.1.3 对 于 逸 散 粉 尘 的 生 产 过 程 , 应 对 产 尘 设 备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 设 置 适 宜 的 局 部排 风 除 尘 设 施 对 尘 源 进 行 控 制 ; 生 产 工 艺 和 粉 尘 性 质 可 采 取 湿 式 作 业 的 , 应 采 取 湿 法 抑尘 。 当 湿 式 作 业 仍 不 能 满 足 卫 生 要 求 时 , 应 采 用 其 他 通 风 、 除 尘 方 式 。 6.1.2 产 生 或 可 能 存 在 毒 物 或 酸 碱 等 强 腐 蚀 性 物 质 的

47、工 作 场 所 应 设 冲 洗 设 施 ; 高 毒物 质 工 作 场 所 墙 壁 、 顶 棚 和 地 面 等 内 部 结 构 和 表 面 应 采 用 耐 腐 蚀 、 不 吸 收 、 不 吸 附 毒 物的 材 料 , 必 要 时 加 设 保 护 层 ; 车 间 地 面 应 平 整 防 滑 , 易 于 冲 洗 清 扫 ; 可 能 产 生 积 液 的 地面 应 做 防 渗 透 处 理 , 并 采 用 坡 向 排 水 系 统 , 其 废 水 纳 入 工 业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6.1.3 贮 存 酸 、 碱 及 高 危 液 体 物 质 贮 罐 区 周 围 应 设 置 泄 险 沟 ( 堰 ) 。 6.1.4 工 作 场 所 粉 尘 、 毒 物 的 发 生 源 应 布 置 在 工 作 地 点 的 自 然 通 风 或 进 风 口 的 下 风侧 ; 放 散 不 同 有 毒 物 质 的 生 产 过 程 所 涉 及 的 设 施 布 置 在 同 一 建 筑 物 内 时 , 使 用 或 产 生 高毒 物 质 的 工 作 场 所 应 与 其 他 工 作 场 所 隔 离 。 6.1.5 防 尘 和 防 毒 设 施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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