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63-2010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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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 2010条文说明制订说明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 年 5 月 31 日以第 619 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目次1 总则502 术语513 基本规定534 评价内容与计算方法544.1 评价内容545 等级评价8325.1 城市园林绿化 I 级评价

2、835.2 城市园林绿化级评价835.3 城市园林绿化级评价845.4 城市园林绿化级评价841 总 则1.0.1 城市园林绿化是影响城市社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本标准制定之前,尚没有一个针对城市园林绿化综合永平进行评价的标准或规范,各城市执行的一些评价方法存在着定义模糊、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建立一套科学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正确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健康发展、全国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是本标准的编制目的。1.0.2 本条主要碳删两点;1 本标准针对国务院确定的设市城市制订。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即县城)和县以下的建制镇(即县辖建制镇),因其园林绿化和相关市政建设、环境建设要求、条

3、件与设市城市有较大的差异,故不列入本标准的评价范围。2 有效发挥城市园林绿化的综合作用,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多个领域,涵盖了城市宜居环境的各个方面。本标准除评价城市总体和各类绿地建设管理水平外,还包括城市生态环境和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城市市政设施的评价。2 术 语2.0.1 本术语规定林荫停车场必须满足遮荫率的要求。遮荫率 30的标准3确定,参考了目前一些城市多年执行的“株行距在 6m6m 以下栽有乔木的停车场,计算为绿化用地面积”的规定,同时兼顾小型车停车场车位和通道的尺寸。2.0.2 本术语部分参考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中 E7 弃置地的解释,同时强调是因生产活动

4、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自然地形和植被受到破坏而弃置,区别于自然形成的砂荒地。戈壁滩等弃置地。2.O.3 节约型绿地的含义解释参照了原建设部(注:现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后同)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建城2007-1 215 号)中对于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阐述。2.0.6 在城市园林绿化中常出现乡土植物、乡土树种、本地植物、原生植物等多种称谓,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各地理解不一。本术语强调了本地木本植物应为本地原生木本植物或虽非本地原生木本植物但长期适应本地自然气候条件并融入本地自然生态系统。为避免与可能造成生物入侵物种混淆,本术语强调本地木本植物应对本地区原生生物物种和生物环境不产生威胁。

5、2.0.7 本术语明确了生物多样性应包含三个层次: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2.O.8 湿地是城市环境中重要的自然资源,在我国逐步得到广泛的重视。本术语引用了 1970 年 2 月 2 日在伊朗拉姆萨尔签订的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tbitat,简称4湿地公约)中关于湿地的定义,这是目前国内较为认可,并在相关文件中较多引用的关于湿地的定义。因湿地的术语采用了广义的湿地含义,本术语在解释中特别强调了城市湿地资

6、源是纳入城市蓝线范围内的湿地,而非所有的水面和水域。原建设部 2005 年颁布的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5 号)中规定: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3 基本规定3.O.1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体系体现了本标准 1.0.2 的要求。3.O.3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城市在自然条件、社会人文、工程技术等方面差异较大,考虑到各城市园林绿化特色,评价项目分成基本项、一般项和附加项。基本项属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核心内容,一般项为城市园林绿化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对一些具有地方或地域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评价内容和一些目前在全国推广有一定局限的评价内容

7、、研究推介方向性的评价内容,本标准设置为附加巩搬份时可一定程度地替代同类评价的一般项,进一步突出对城市园林绿化特色性的鼓励。3.O.4 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了选项达标的方式,其特点是:1 操作简便,理解直观,目标明确,不需要通过复杂的计算就能得到结论。2 有利于明确重点和严格管理。如各等级的基本项为本等级中一票否决的内容。3 保留特色。对一些适应特定城市的条款保留一定的选择性,这也符合园林绿地建设应因地制宜的原则。54 园林理论和技术发展很快,采用选项达标的方式,具有较强的开放性,有利于随着发展对标准的条款进行删减和增加。3.O.5、3.O.6 在本等级绿地建设和建设管控评价中,如果不能满足一般

8、项数量要求时,可以通过评价同类型的附加项予以替代,评价满足任意两项同类型的附加项可相当于满足一项同类型的一般项,但不得重复选择。附加项的设置体现了本标准对特色建设内容的鼓励,同时也保证本标准具有更好的适用性。4 评价内容与计算方法41 评价内容4.1.1 综合管理评价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资金投入、规划编制、制度建设和公众参与等内容。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发展的基础,管理机构职能薄弱是目前制约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本项评价内容评价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否

9、有管理机构,二、是否有效行使职能。在国外一些关于城市绿色环境的评价中,如欧盟城市绿色环境 URGE(Urban Green Environment),对于行政机关中的决策效率也作为评价内容。本项评价在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各级评价的基本项。2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城市绿化条例第四条要求:“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6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一个城市的科研能力是实现高质量园林绿化的重要保障。本项评价内容有城市科研机构和实际应用的科研成果两项。因为城市的规模不同,发展条件和需求也不尽相同。一些城市可能没有设立专门的科研机构,但可依托大城市的资源完成

10、科技成果,所以评价中科研机构和科研成果只要满足一项就可以认为是满足评价要求。本项评价在本标准第 5 章中列为城市园林绿化 I 级、级评价的基本项,级、级评价作为一股项。3 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中要求:“城市绿化建设资金是城市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城市各级财政应安排必要的资金保证城市绿化工作的需要,尤其要加大城市绿化隔离林带和大型公园绿地建设的投入,特别是要增加管理维护资金。 ”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是政府为保证城市园林绿化的日常维修养护,以及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各种支出。绿化维护专项资金是城市园林绿化的基本保障之一,目前

11、国内许多城市园林绿化都存在“重建轻养” 或维护资金不足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设置本项评价旨在促进各地对绿化维护、养护费用资金投入的保障。本项评价在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各级评价的基本项。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化条例第八条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7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指导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建设的法律性文件,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虽然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下位规划,但一个好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同样能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诸多方面进行有益的导引和限

12、定。本项评价内容所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单独编制的专业规划,而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绿地系统专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划期限低于评价期的设定,强碉了绿地系统规划的时效性,如某城市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期限到 2010 年,而评估期在 2011 年,就可以认为规划期限低于评估期。本项评价在本标准第 5 章中列为城市园林绿化各级评价的基本项。5 城市绿线管理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城市绿线管理是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实

13、施的基本保障。目前,随意侵占绿地、改变绿地属性的行为在城市建设中还较为常见,是各地园林管理部门在管理中需要面对的主要问题之一。加强绿线管理才能保证城市绿地具有合理的规模,保障人民的公众利益不受侵犯。本项评价丙容包括:一是是否划定绿线;二是城市绿线管理是否符合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12 号)相关条款要求。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本项评价为城市园林绿化各级评价的基本项。86 城市蓝线管理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水体保护对城市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作用十分重要。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对水害的防治认识到位,但对城市滨水空间的控制和利用情况

14、却不甚理想,致使这些水体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景观、生态和社会的综合效益。本项评价设置的目的在于促进对于城市地表水体和包括绿化在内的城市滨水空间的保护。本项评价内容包括:一是是否划定蓝线;二是评价城市蓝线管理是否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5 号) 相关条款要求。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本项评价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级评价的基本项,级、级、级评价作为一般项。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本项评价旨在考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程度,评价园林绿化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纳入评价的园林绿化制度主要包括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公示、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义务植树等工程和

15、技术管理制度等。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本项评价为城市园林绿化各级评价的基本项。8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简称 IT)是指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手段获取、传递、存储、处理、显示信息和分配信息自撇术产主要包括传感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目前,信息技术已广泛应用于现代城9市的各个领域,信息技术是管理实现自动、高效、规范和准确的重要依托,信息技术应用代表未来管理技术的发展方向。原建设部在 2001 年印发的建设领域信息化工作基本要点(建科 E200131 号)中提出:“办公自动化” 、 “建设各行业综合网 (站)提高为社会公众信息服务

16、水平”、 “积极推进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促进建设信息共享”、 “建立行业权威数据库”等要求。依据以上要求,本项评价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如城市各类绿地分布、植物物种统计与分布等信息库;二是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包括园林绿化网站建设和其他网络服务平台等;三是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信息化监管体系,包括利用遥感或其他动态信息传递对城市各类绿地进行监管。达到其中两项要求,可认为满足本项评价。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本项评价为城市园林绿化 I 级、级评价的基本项,级、级评价作为一般项。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民意调查是政府决策的基础,是获取公众信息的重要手段。

17、本项评价设置强调了园林绿化的公众性,评价采用抽查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的公众进行调查。目前我国尚缺乏关于民意调查的标准,千分之一的公众人口要求是根据现行的一些民意调查方法和惯例而确定。满意度调查制定的统一问卷表格,保证了调查的公平性,调研表选项的设置充分考虑了简便、易懂的特点。本标准第 5 章中明确本项评价为城市园林绿化工级评价的基本项,级、级、级评价作为一般项。104.1.2 绿地建设评价包括城市园林绿地总体数量以及城市各类绿地数量的评价。1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以及相关城市园林绿化、生态环境的评价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均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

18、类标准CJJT 852002 中 3.0.6 要求“城市绿化覆盖率应作为绿地建设的考核指标”。城市建成区在现行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的术语中解释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在城乡规划法中第二条将建成区纳入到规划区的阐述:“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中要求:“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建成区范围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括的地区,也就是城市实际建设用地所达到的范围。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本项评价各等级评价标准数值的确定,主要依据 2008 年全国 660 个设市城市相关统计数据的统计分析。660 个城市的平均值为 35.29,其中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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