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显示屏制作安装合同甲方: 山西荣鑫浦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山西盛世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安装地点: 山西省孝义市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LED 电子显示屏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一. 系统规格及要求(一) 合同内容LED 显示屏系统。1. LED 显示屏:由显示屏体、控制系统、电源、边框等组成。2. 应用软件:显示屏配置的用户软件,可用于对屏幕显示内容进行排版操作以及显示屏各种显示功能的控制。二. 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68729 元 大写:陆万捌仟柒佰贰拾玖元整。三.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向乙
2、方支付合同款: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既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叁拾柒元整。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确认货物无误,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5%,既人民币贰万肆仟零伍拾伍元整。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5%,既人民币叁仟肆佰叁拾柒元整。乙方银行信息如下:户 名:山西盛世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帐 号: 160101201020828403 开户行:晋城银行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工期要求:甲、乙双方商定从开工之日起 15 日内本工程全部完成。1、乙方由于人员等不能保证正常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则每天按工程施工费的 1%承担责任。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交
3、工后延期付款,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承担乙方工期延误的费用,按其工程施工费的 1%承担责任。四. 售后服务1. 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免费维修壹年,壹年之后乙方将收取服务维修所需的费用。2. 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2 天内到现场,5 个工作日必须维修完毕。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解决,但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 显示屏与甲方计算机网络连接使用时,因为计算机网络出现问题导致显示屏和软件的损坏;(乙方无任何责任)2) 系统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及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失。五. 其它:1. 甲、乙双方保证信守合同全部条款,除不可抗拒外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
4、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另一方的损失。2.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每超过一日,应偿付乙方合同总金额 1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的,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甲方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3.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仲载机构仲载。六. 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报价明细表附表一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一、显示屏规格尺寸户外P8显示屏(单块模组尺寸0.256宽*0.128高)显示屏面积:长 10.24m高 1.92m 19.66 数量 1 块二、显示
5、屏配置1、 全彩户外显示屏体。2、 控制系统。项 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 注P8 户外全彩屏 m2 19.66 2950 57997 含简易箱体视频处理器 台 1 2300 2300电源 套 1 包含 控制软件 套 1 包含 显示屏体部分户内显示屏合 计 60297 元项 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 注计 算 机 台 自备功放、音响、线材 套 自备安装、调试、服务费平米 19.66 200 3932钢结构外围装修 平米 30 150 4500税金 10% 含税基建钢构、工程装修及其他配套设备部分总 计 68729 元单位地址:太原市长治路经典家园 1 号楼 3 单元 302 室联系人:潘飞 电话:13503514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