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汝财招标采购 -H-2018-093 招 标 人: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六月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 15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 16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2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3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
2、375-7025222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就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 -H-2018-093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内容:图书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资金金额:约 78.8 万元 4、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 2018年 1月 -3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网页查询的需提供查询途径及账号密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的财务报告。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4、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 )的要求,根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6、 投标人 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月 5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 (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汝
5、州市煤山汽车站往西 2 公里石化加油站后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3 - 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并胶装成册),我单位将上网查验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若无法查验其真实性,报名将 被拒绝。报名时
6、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如有不良记录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需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5 日 15 点 30 分。 地点 :汝州市煤山汽车站往西 2 公里石化加油站后方阳光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会议室
7、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13782481835 地 址:汝州市广育路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75-7025222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 7 座 1-2 层西第 7户 电子邮箱: 2018 年 6 月 4日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
8、25222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2 合格供应商 1、投标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 1月 -3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网页查询的需提供查询途径及账号密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9、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的财务报告。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6、 投标人 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接受澄清要求 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五天内,将需要答疑的问题发至 阳光工
10、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5 投标保证金 一、该项目投标保 证金的金额为: 大写:捌仟元整 ( ¥ 8000.00 元); 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超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5 - 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汇至: 账 户: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账 号: 6050101012010064270 响应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将保证金进账单或电子回执单复印件装订
11、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否则视同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按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在与成交企业合同签订后退还响应人。 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 人名称以及此款项为【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投标保证金】。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行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核查保证金到账情况。 6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 提供开标一览表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开标一览表与正副本分开单独密封。 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9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8 年 6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阳光工程
12、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汝州办事处会议室 10 货物数量 采购数量及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三章。 11 交 货期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 12 质量要求 合格 14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375-7025222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 7座 1-2 层西第 7户 电子邮箱: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6 - 15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78.8 万元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 招标人、招
13、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 2.2 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3 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买方:系指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卖方:系指中标人,包含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承人和法人的受权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标准的投标人均可投标。 2)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 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必须向招
14、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 本须知第 2.4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 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 验收、 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 投标方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 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018 年“六一”儿
15、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7 -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4.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5.废标 5.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16、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7 天前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无论 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
17、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8 - 9. 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 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18、,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9.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且以之为准。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商务标、供货能力及图书质量、投标报价、 售后服务等。 1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 10 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胶装成册。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 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2.2 投标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所提供图书的详细清单。 2) 所提
19、供货物的单价。 3) 备品备件价(如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货物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必须的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 4) 专用工具价(如有)。 5) 安装调试费用(如有)。 6)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技术服务费等)。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 8)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2.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 12.2 款项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
20、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2.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2018 年“六一”儿童节慰问图书采购计划 招标文件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375-7025222 - 9 - 12.6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7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标书中没有提交的投标方,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
21、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 条的规定。 14.3 投标人提交的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1)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 投标人满足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中列出的资格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合同前后对于 招标方提 出的 质疑能够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 招标方 满意合理的解释。 14.4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 。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2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 条的规定没收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并保证开标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 16.1 和 16.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6.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