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xxxxxx 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作协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xxxxxxxxx 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 xxxxxxxxx 第一条:工程概况xxxxxxxxxxx 建设项目:(光缆架设及光缆所需设备安装)(光纤熔接)发包给乙方,(所有施工费用不含材料费)第二条:施工工期: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 日,暂定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第三条:价格及付款方式序号
2、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1布放光缆(4 芯以上 48 芯以下,合挂及墙壁订固,管道,热力廊道。墙壁吊线式光缆)公里 2500.00复测路由,布放光缆,安装,盘留架、盘留光缆;制作引上,持光缆挂牌;复核竣工图纸;不包含材料2 安装分光箱及,分光节点箱 个 350.00 包含墙壁和杆子,不包含材料3 安装光交箱, 座 2000.00 包含光交箱基座,不包含材料说明:由于该项目所涉及施工工艺不同,布放光缆架设施工当中 48 芯以上光缆每公里加 400 元,需新架设钢绞线 每公里增加 1000 元, 光缆熔接按每芯 10 元, 所有工程量按施工实际发生为准。需要新增加单项安装项目费用单独结算。3.
3、1 付款方式:按每布放 10 公里光缆付一次人工施工费的 70%,依次累计最后余留工程款 30%,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四、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如下: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4.2、甲方负责提供主要工程设备及主要材料,并保证施工前及时供给,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由于施工地点运输物流不便,为确保工程进度 乙方在施工当中所需施工材料必须提前( )天上报甲方 防止工期延误 乙方负责货品由甲方仓库运抵施工现场,施工完毕后,乙方必须将剩余材料运回甲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场所。4.3、甲方负责工程施工前的主协调工作,确保乙方
4、施工队伍进场后能顺利施工。4.4、甲方负责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生产以及本协议的履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工作的乙方派驻各类人员。4.5、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4.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4.7、乙方不得将工程再进行分包第五条:施工安全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
5、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乙方施工完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全部验收确认,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第八条:所有因协议引起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争议则提交合同签订地劳动仲裁机构和管辖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双方在 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林业科学院 3 号楼 3 单元1802 室。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