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兴安盟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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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 2018 年兴安盟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一、继续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 继续深 化行政审批 制度改革 1、继续精简权力事项,把基层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事项全部下放。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接得住接得好。 盟审改办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持续推进 2、持续推进“八张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编制的盟市通用清单和旗县通用清单,对本级“八张清单” 进行标准化,实现“三级五同”。强化清单动态管理,依法及时调整清单。 年底前完成 3、

2、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的原则,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等内容,编写业务手册,公布办事指南,制作示范文本,并及时对变更内容进行更新,让服务对象看得明白、办得顺畅,彻底清理在行政审批服务中的“黄牛”。 盟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完成 4、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审批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 等中介服务。在全盟范围内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理“红顶中介”;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放宽中介机构准入条件,逐步形成公平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建立和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强

3、化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建立中介机构监管评价机制,实行中介机构星级评价,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盟审改办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清理工作 6 月底前完成,其他年底前完成。 5、理顺不动产登记管理体制,整合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管理和住建(房管)部门房产交易的职能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式”、“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 满意度。 盟国土局、住建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8 月底前完成 12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2 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1、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监督和考评机制,实现平台全面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

4、三级,强化企业网上申报,相关部门网上并联办理。 盟发改委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完成 2、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加快实现交易过程全程电子化。 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各旗县市、盟 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完成 3、全面开放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市场,凡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均可在我盟开展中介服务。 盟行政审批局、工商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完成 4、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并联审批”、“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等审批模式,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目标。 盟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牵头

5、,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年底前完成 3 扎实开展职业资格改革 1、切实减少我盟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及时完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 动态调整,按相关程序向社会公布。研究制定符合我盟实际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制度,不断优化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和年检流程。 盟人社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逐步形成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有序实施、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 3、建立职业资格监管长效机制,明确监管主体、监管

6、对象、监管措施、监管途径及相应措施。严肃查 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13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4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 盟行政审批局、工商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2、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9 月底前完成 3、建立 “最多跑一次”办事项目清单,加快推行工商登记只需填写“一张

7、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的受理模式。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简易注销登记,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目标。 盟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4、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盟发改委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5 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 1、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等各类中介机

8、构收费。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现象,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 盟发改委、财政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2、按照国务院税制改革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 盟财政局、经信委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14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 实施公正监管 1、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实现政府相关部门对

9、市场主体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 盟审改办、工商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年底前完成跨部门联合抽查 2、加快推进政府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3、持续完善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概率和频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动态分析、实时监控。 4、强化执法人员教育管理,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估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执法水平,杜绝执法犯法、执法扰民、选择性执法等行为,确保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盟行署法制

10、办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完成 2 加强信用监管 1、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 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 盟发改委、经信委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2、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红黑名单”制度、经营异常名录、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环境。 盟发改委、工商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15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

11、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3 推进综合监管 1、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推进盟和旗县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牧林水、资源环境、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1 月底前完成 2、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3、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督促指导工作,适时对各地综合执法改革进行评估,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问题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盟审改办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1 月底前完成 4 促 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针对供水、

12、供电、供气、供暖、广播电视、通信、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企业,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 盟工商局、发改委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三、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1 大力推行“全盟一张网” 1、整合盟和旗县市各部门门户网站群和电子政务系统群,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将网上便民服务向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延伸覆盖,推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等全流程网上审批,努力实现“ 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目标。 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2、构建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13、,建成全盟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电子证照的“一次生成、多方使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16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大力推行“全盟一张网” 3、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供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 盟行 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9 月底前完成 4、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并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打造统一规范、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综合热线服

14、务平台。 9 月底前完成 2 提高“双创”服务质量 依托“互联网 +政务服务”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形成扶持小微企业信息互联共享机制,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信息,提供申请扶持引导,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政策、信息、法律服务。做好普通高校 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盟经信委、人社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1 月底前完成 3 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到位”的原则,推动各层级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含金量”,实行“受审分离”,严禁“两头跑、体外运行”。 盟

15、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完成 2、推动“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运行模式,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 10 月底前完成 3、结合机构改革, 进一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范围,决定在全盟六个旗县市同步推进试点改革,实现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的目标。 各旗县市审改办牵头 与新一轮机构 改革同步进行 17 序号 改革举措 改革任务(主要成果) 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4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按照“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 ”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相对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和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16、形成清单。 对照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逐项比对审核,形成取消证明事项的清单。 盟审改办、行政审批局牵头,各旗县市、 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7 月底前完成 2、 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标准化管理,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办事流程和时限,制定“证明样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证明。 7 月底前完成 5 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加强和优化政府在社会保障、教育文化、法律服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职能,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教育、文化、法律、卫生、体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 盟行署办公室牵头,各旗县市、盟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10 月底前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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