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视标牌规划设计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日期: 导视标牌规划设计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合同内容和要求成果1.1 云龙假日欢乐广场一、二期导视标牌规划设计;1.2 云龙假日欢乐广场一、二期部分标识设计的规划布点、材料、工艺、颜色、尺寸、造型、安装方式、电子文本一份、A3 彩页打印文本两份。 第二条 合同金额与条件2.1 合同金额:导视标牌规划设计费用共计人
2、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 元),含税。2.2 如后期施工由乙方承包,则此设计费用免除,已支付设计费用转为工程款。2.3 以上费用不含翻译费。第 3 条 付 款 方 式3.1 本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 元);3.2 最终施工图方案及点位经甲方负责人审核认可签字后,5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设计费尾款,即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 元)3.3 乙方需按甲方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票。第 4 条 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4.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提交导视系统概念设计方
3、案。根据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 3 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和审核时间)完成修改直至通过甲方审核。4.2 导视系统概念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导视系统深化设计方案。根据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后 3 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甲方提出 修改意见和审核时间)完成修改直至通过甲方审核。第 5 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标识系统规划设计工作;5.1 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总规图,总平面图,景观施工图,室内装饰图,项目策划 报告,LOGO 应用范围,VI 手册,现场照片等),因甲方所提供资料版权、文案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4、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5.2 甲方指定 代表甲方具体联络,作为设计成果接收人和验收负责人,联络方式:电话 ,QQ: 。5.3 甲方指定代表在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接收回执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设计成果已交付。5.4 如因甲方相关资料提供不全面,不及时。所耽误的规划设计工期由甲方承担。5.5 乙方根据相关资料和现场分析及甲方要求重点设计一套方案。5.6 如导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施工方非乙方,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的需求配合施工方给出相关制作安装意见和指导。5.7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按期支付设计费。第 6 条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6.1 乙方对设计完成的标识系统规划设计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
5、结算完毕后,乙方将标识系统规划设计著作权转让给甲方。6.2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标识系统规划设计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标识系统规划设计不享有任何权利。6.3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标识系统规划设计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6.4 乙方须确保提交甲方的设计成果不涉及侵害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第 7 条 合同的修改和终止7.1 本合同仅以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形成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7.2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于甲方发出该书面通知后第二日终止:(1
6、)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阶段的设计任务,任一阶段的逾期超过 15 个工作日;(不包含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和审核时间)(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任一设计方案要求乙方修改,经三次修改后仍与甲方设计要求不符的;7.3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阶段的设计费。7.4 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必须在至少 7 天前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付清在本合同终止前已经完成的工作量的设计费,不再承担任何赔偿。7.5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必须在至少 7 天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但最多不超
7、过本合同项下设计费。7.6 该合同总执行期不超过 3 个自然月,若超过 3 个自然月后,如因甲方原因,令双方无法正常执行该合同,则总执行期到期后,合同终止执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阶段的设计费。第 8 条 其他8.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单位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8.2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双方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长沙县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8.3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须双方签字盖合同专用章认可,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8.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开 户 行: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支行账 号: 账 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甲方户名: 乙方户名: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