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 1951 年 2 月 26 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国务院在 1958 年 2 月 9 日和 3 月 7 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 、 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 ,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为了解决城镇
2、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 年 4 月 20 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 ,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在 1958 年、1959 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1966 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1969 年 2 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
3、 (草案) ,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1978 年 6 月 2 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 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 1986 年 7 月 12 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 。1991 年 6
4、月 26 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1993 年 10 月 15 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1995 年 3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1997 年 7 月 16 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 。1998 年 3 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
5、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2000 年 12 月 25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分账管理,做实个人账户。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险实施范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城镇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城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的管理在管理机构上,全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各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市(或省)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经办基本
6、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社会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企业缴费,个人账户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一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 11%记入。其中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 8%,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是:现收现付基金积累,也就是在养老保险基金内再将基金具体化为两个不同的形式,分别使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筹集模式。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退休年龄上,男性职工 60 周岁,从事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女性为 55
7、周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性 50 周岁。缴费期限上,个人缴费累计满 15 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a凡按规定缴费且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 20%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超过 15 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一定比例,按此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控制在 30%左右;b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是按账户积累额的 1/120 计算,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缴费不满 15 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建立基本养老金
8、的社会化发放及其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直接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2)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制度。在 2000 年 12 月 25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对建立我国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做了规定。(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全是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自愿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
9、养老保险费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现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 1978 年 6 月 2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而形成的框架体系。该制度的特点是:(1)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2)养老金给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1991 年 10 月,民政部在山东牟平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 ,确定了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1992 年 7 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 ,重点推广了武汉市建立农村
10、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1992 年 12 月,民政部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 ,重点推广了江苏省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a坚持低保障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b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c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做法;d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a在资金筹集上,按照“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b在缴费方式上
11、采用灵活的缴费方式。大体分为定期缴费、不定期缴费和一次性缴费;c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上:投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 10 年。投保人迁往外地时,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学等途径农转非时,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制度,或将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d在实施范围上,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e在投保、享受年龄上,规定缴纳保险费年龄一般为 20 周岁至 60 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 60 周岁,没有男女差别;
12、f在制度的管理方式上,建立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体制。5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问题所谓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就是名义上个人账户中有积累的基金存在,实际上其中并没有任何资金。在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方面,有两个可能性途径: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容许一定时期内的“空账”运作,通过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应对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给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负担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时期的资金收益部分。(2)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增加缴费问题缴费人员除了各类所有制企业中的在职人员,还可以包括自营业者,享受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体制外”的农村进城务
13、工人员,特别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加强对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的关键问题。(3)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模式问题我国目前也已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加基金积累的这样一种混合模式。但是在社会统筹基金部分目前仍然是现收现付模式。(4)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问题退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应该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计算方法和标准。(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由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所以政府付出了极大的投入,使得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成型。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却依然是没有改变过去的“吃皇粮”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