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明确临时用电范围、职责、程序、安全要求,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各类临时用电的管理,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加油站临时用电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3、管理内容与要求3.1 临时供用电管理3.1.1 凡在加油站区域内临时用电如:临时照明、土建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技改临时用电等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不得擅自接线用电。3.1.2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临时用电使用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 15 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时限
2、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3.1.3 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用电施工单位对其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性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准确填到时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3.1.4 外来施工的专业电工(持证)只能在现场配电箱及以后的设备、线路上进行维修、配接和操作,不能在现场配电箱前的线路及配电房进行维修和配接。3.1.5 施工现场的线路,开关箱应经常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维修时必须切断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并挂牌示警,严禁带电作业。3.2 申请、审批、接电及
3、拆除3.2.1临时用电作业证由用电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经加油站安全员检查,报站长审批。3.2.2 临时用电结束后,用电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加油站。3.2.3 安装临时用电时,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和拆除,严禁非电气人员进行电气工作。3.2.4 用电施工部门应对安全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线路装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第 2 页 共 3 页3.3 作业许可证管理3.3.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用电施工单位存档,第二联交加油站安全员留档。3.3.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代签,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
4、作业部位。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 1 年。3.3.3 对临时用电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3.3.4 若涉及到动火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还应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4、安全规定4.1 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源侧及操作处均应装设开关、熔断器、插座等电器,电源总开关处应装设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或漏电开关,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照明和动力线路应分路设置。4.2 临时用电开关箱安装的对地高度不低于 1.5 米。4.3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规格符合要求的坚韧皮线,刀闸、开关等电器设备严禁裸露导电部分。4.4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悬空架
5、设,不得任意敷设在地面上或高温物体上。4.5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4.6 临时线路靠近高、低压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4.7 工作间断离开时,必须切断总电源,挂上标示牌,再次送电时,应先检查线路是否完好。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4.8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4.9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用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电气施工
6、、安装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4.9.1 偶在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第 3 页 共 3 页4.9.2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登记不低于 500V 的绝缘导线。4.9.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震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4.9.4 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加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 2.5 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 5 米。4.9.5 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
7、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米,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4.9.6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4.9.7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4.9.8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4.9.9 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并在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配接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4.10 技改或土建施工场地要单独设置开关箱的应符合下列要求。4.10.1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并锁好开关箱。4.10.2 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不得装设在潮湿、液体飞溅、热源烘烤、强烈振动的场所,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检修的物品。4.10.3 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要端正、牢固。4.10.4 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安装要牢固,接线要规范,电器元件完好无损,并有接零装置。4.10.5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进行。4.1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接电。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