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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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 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 和 社会保障 基层公共 (就业) 服务平台是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德州具有重大的作用 。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建设, 着力加强基层公共 (就业) 服务平台建设, 基层公共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 水平不断提高。 随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 的加速 发展和 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日益提高 ,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覆盖面不够宽、职能不够完 善、 服务场所面积偏小、设施设备配备滞

2、后、保障措施不够强、经费不足、 服务水平不够高等问题, 越发 成为制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 健康 发展的瓶颈。 为 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现就 加快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 (就业) 服务平台工作,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 人 社 厅 、发改委 、财政厅 关于印发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的通知 ( 鲁人社发 2011 38号 )精神, 结合我 市 实际,制定 如下 实施方案。 一 、指 导思想、 建设 原则和 建设 目标 (一) 指导思想 。 全 市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 平台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3、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2 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设幸福德州、 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人本服务为核心,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在原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基础上,统一机构名称、工作人员配备标准和经费来源,科学确定平台服务功能,合理制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健全完善信息网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建设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办 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坚持属

4、地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建设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容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项目于一体,覆盖全 市 所有县(市、区)、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场所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同时,以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为标志, 努力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和网络化,城乡居民和用人单位能够就近享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按照基层平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软件、网络“八到位”的总体目标,分 四 个阶段实施建设:第一阶

5、段,3 到 2011年 9 月前, 完善 基层公共 (就业) 服务 平台的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适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要求的市、县 、乡、村 四级 基层公共服务 工作体系 ;第二阶段, 到 2013 年 6月底,完成全市 县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 中心建设 ;第三阶段,到 2014 年 6月底 , 完成全市 街道(乡镇) 和 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 )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建设; 第四阶段,到2015 年 6 月底 , 全 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 。 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建设任务 (一)机构设置、人员和经费来源。 1、加快县(市、区)服务平台整合。按照

6、“整合资源,置换资产,集中服务,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尽快建设完成集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于一体的县(市、区)人力 资源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街道、乡镇在现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属公共服务性质,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 同时接受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也可根据区域分布和服务人数等实际情况,建立邻近的行政村共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由所在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管理和监督,居委会、村委会给予积极支持。 3、街道、乡镇人力资源

7、和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原则上 每4 6000名服务对象配备 1人,每个街道、乡镇不能少于 5人。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人口数在 1000人以上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每 800 名服务对象配备 1 人;人口数在 1000 人以下 的,工作人员一般配备 1 人。 4、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作为基本民生性服务机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实际情况,正常经费纳入县(市、区)、街道(乡镇)财政预算。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其正常经费由县(市、区)、街道(乡镇)两级财政共同解决。 (二)基层平台职能。 1、街道、乡镇平台职能: 就业服务:审核上报

8、就业、失业登记资料,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管理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审 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服务: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5 开发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培训需求,组织推荐农村领

9、导人才和实用人才参加培训;协助组织完成人才智力引进和留学回国专家服务工作,以项目开发的形式短 期聘用部分农业高科技人才下乡服务。 社会保障:协助开展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工作;开展城乡参保人员参保资料初审、登记及证卡发放等参保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险信息录入、查询和情况公示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档案、养老等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和管理,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社区文体、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协助办理城乡参保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帮助遗属申领丧葬补助和津贴,协助追缴各项冒领的社会保险金。 劳动关系: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指导企

10、业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监督企业落实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等制度;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工作;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等创建工作。 调解仲裁:指导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协助仲裁巡回庭在本辖区开展仲裁审理工作;设立仲裁派出庭的,开展辖区内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协议、仲裁裁决的执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及时报告辖区内重大、集体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配合上级劳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开展日6 常巡查、专项检查、年度审查和信息 采集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对辖区内发生的一般劳

11、资纠纷进行初步调查、妥善处置;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其他: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行政村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帐;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和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平台职能: 就业服务:受理就业、失业登记的申请和初审,开展登记失业 人员日常管理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组织推荐辖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开

12、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核对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组织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动态管理工作,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调查上报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情况,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就业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服务:收集发布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 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协助开展本辖区各类人才流动和开发服务工作,组织推荐农村各类人才参加培训活动;协助开展7 人才智力下乡服务。 社会保障:采集上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对老年、残疾等特殊人员开展上门登记参保服务;协助收缴社会保险费、认证领取人员资格等;

13、协助办理城乡参保人员相关情况公示。 劳动关系协调: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指导企业落实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协助开展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调解;督促 调解协议 、仲裁裁决的履行;协助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调查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 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配合专职监察员受理人民群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其他: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情况调查统计;建立健全各项业务基础台帐;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完成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有条件的基层平台,在法律法规

14、及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可承担其他公共服务职能。 (三)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 综合考虑各 县(市、区) 经济发展、人口数量、地方财政收入、地理交通、服务半径及服务内容等因素,适当考虑未来 发展需要,将全 市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划分为三级 六 类,并从工作场所和设施设备等方面分别提出相应建设标准: 8 1、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常住人口在 20万(含)以下的,建筑面积 2000平方米; 20 50万(含)的,建筑面积 3000平方米; 50万 以上 的,建筑面积 4000 平方米。 2、街道、乡镇服务平台:对人口数在 6万 以上 的街道、乡镇,应有 不少于 2

15、00 的 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 30 档案室。 配备 4 信息发布屏幕, 1台 触摸屏, 5台计算机、社保卡读卡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条形码扫描枪,必要的传真机、 打印机、指纹识别设备、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对人口数在 6 万以下的街道、乡镇,应有 不少于 120 的 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 20 档案室。 配备 2 信息发布屏幕, 3台计算机、社保卡读卡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条形码扫描枪,必要的传真机、打印机、指纹识别设备、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 3、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服务平台:有 不少于 50 的固定的工作服务场所, 配备计算机、社保卡读卡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条形码扫

16、描枪、打印机、档案柜、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等。 4、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服务场所主要包括服务大厅、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辅助用房等,其中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服务场所总面积的 60%。 5、各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服务窗口。 (四)信息网络建设。 把信息化建设放在优先位置 , 市“金9 保工程”二期立项和实施要向基层平台倾斜,保证基层平台开展业务必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和网络建设投入等。 1、要将基层平台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总体安排,按照完善功能、规范流程、强化服务、高效管理的要求, 以“数据集中、职能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

17、享”为目标, 统一规划 、 统一 建设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 ,实现基层公共服务全程信息化。 2、确保实现全 市 基层平台与市、县 两 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构业务实时联网,业务协同处理。市、县 两 级通过专线实现互联互通;有条件的街道、乡镇、社区和行政村通过专线与县网络中心联接后接入市数据中心,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借助互联网通过 VPN 方式与市数据中心联接 ,为 确保数据安全 , 市数据中心安装 VPN 网络加密设备 。 3、统一安装 由省人社厅 组织开发 的 全省基层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软件 , 保证信息系统基本思路、基本框架、基本功能和指标体系全省统一。要积极采用系统参数配置的方式实现对

18、本地政策和经办模式的支撑,对于确需本地化的,要按照“最少、必须”的原则,以市为单位开展,保证全省应用软件的统一和业务流程的规范。 市局 负责 统一为基层平台安装劳动力市场系统(劳动 “ 99”三版)和社会保险管理系统(社保核心平台二版)、劳动保障监察系统 、城镇居民参保登记系统、新农保参保登记系统等应用软件 ,并负责系统维护和升级以及人员培训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0 门负责 设备 购置 和网络建设。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使用劳动“ 99”三版、社保核心平台二版和 劳动保障监察 等系统 开展各项业务。 4、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技术标准,遵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业

19、务指标体系要求,并充分利用“金保工程”现有技术成果和设备资源,努力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信息与其他信息间的互联互通,做到标准统一、网络互联、数据共享。 5、在市数据中心建立集中式数据库,统一管理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公共服务信息,实现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劳动监察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各业务间信息共享,确保“一点登陆,全 市 查询”。 6、 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借助有关政府网站 和市、县人社部门的门户网站 ,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网上服务系统,提供网上办事、网上信息查询等 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五)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相对固定 的 专业化 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队伍。 1、 选聘高素质人员优化服务队伍结构。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指导 街道、乡镇 做好基层平台人员招聘工作, 街道、乡镇要 严把工作人员选聘关,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新聘用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 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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