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栗县 人民医院 大血管闭合发生器 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采购人: 上栗县 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 八 年 四 月 1 目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一 说 明 . 4 二 询价通知书 . 4 三 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 5 四 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 8 五、 询价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8 第三章 询价响应格式 . 12 1.询价响应书 . 13 2.询价报价表 . 14 3. 交纳响应保证的银行凭 证 . 15 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 17 5.售后
2、服务承诺书(格式) . 2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 24 第五章 技术条款要求及商务条款要求 . 36 第一部分 技术条款及要求 . 36 第二部分 商务条款及要求 . 39 2 第一章 询价 邀请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上栗县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其 大血管闭合发生器 采购项目进行询价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编号 : SLX2018-023 二、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技术参数要求 大血管闭合发生器 一套 55 万 元 详见招标 文件 第五章 三 、 投标人 的资 格 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生产
3、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 合法的 供应商: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标: ( 1)投标 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副本(复印件)。 ( 2)法人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
4、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 ( 4) 2018 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 5) 2018 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 2018 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 保险费缴款清单。 ( 6)登录“信用中国 http:/ 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 7)其它资质 (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 2.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2018 年 4 月 23 日起到 2018 年 4 月 26 日 17 时 止,标书获取方式:在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网下载 采购 文件。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7日 14时 3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参加。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所有响应文件应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上栗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上栗县平安北路 59 号、大地红广场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6、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7.注意事项: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上栗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彭 其亮 详细地址: 上栗县 李畋大道 联系电话: 139799854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 上栗县平安北路 59 号、大地红广场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秦先生 电 话: 079
7、9-7192787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 采购人: 上栗县人民医院 地址: 上栗县 李畋大 道旁 招标代理机构: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上栗县平安北路 59 号、大地红广场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电话: 0799-7192787 10 询价报价:供应商应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作完整 唯一报价 11 询价保证金: 壹万 元整 ( 10000.00)。(保证金多缴纳或少缴纳均视为无效) 保证金以转 账方式转入以下账 户 开 户 名: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
8、中心 开户银行: 上栗县农村 商业银行 社融城 支行 账 号: 121078400000000485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期前一天 16 时以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 项目名称 )。 12.1 询价有效期 : 90 日历天 13.1 询价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 15.1 询价截 止期: 2018 年 4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14.2 为方便询价唱标,供应商应将“询价一览表”和“响应保证金交纳凭证”一起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询价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8.1 询
9、价时间: 2018 年 4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询价地点: 上栗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上栗县平安北路 59 号、大地红广场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20 评议原则:由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就技术、商务等进行 询价;采购人根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评定成 交候选人排名,由采购人确定预成交单位。 5 25.1 中标供应商向交易中心交纳场地费、评标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其 他 要 求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10、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
11、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 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
12、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定义 1.1 “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合格的供应商 2.1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询价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 的咨询公司,
13、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响应。 2.2 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询价资格将被取消。 2.3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2.3.1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或者不能提供原件审查的。 2.3.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2.3.3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4 按财政部财库 2016125 号规定 2.4.1 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依法 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14、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违法记录处罚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 )。 3询价费用 3.1 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询价通知书 4. 询价通知书构成 7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询价通
15、知书中均有说明。询价通知书分为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询价邀请函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询 价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 5.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在询价截止期三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
16、问题的来源)。 6. 询价通知书的修改 6.1 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修改。 6.2 询价通知书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 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6.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询价通知书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询价截止期。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 7.询价范围及询价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须对询价通知书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询价。 7.2 询价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应
17、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询价响应文件构成 8.1 询价响应人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询价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以便评委评审。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询价响应书 8 2)询价一览表格式 3)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4)资格证明文件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项目实施管理方案、施工方案、投入的技术及管理人员情况、进度安排、验收方案(如果有的话) 7)近三年内承揽过与此类似的成功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和用户验收报告 (如果有的话 )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通知
18、书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 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询价通知书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供应商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 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
19、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询价报价 10.1 所有询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供应商应在询价分项报价表(附件 3)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询价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询价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20、;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比较,供应商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询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9 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询价而予以拒绝。 10.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询价投标报价。 11. 询价保 证金 11.1 供应商 应提交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规定数额的 询价响应 保证金,并作为其 询价响应 的一部分。 已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询价的,请在开标 1 日前以书面
21、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询价;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已递交询价响应 保证金 的供应商必须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2 询价响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 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询价的; ( 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 3)成交供应商不 按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 4)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 5)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1.3 询价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 1)银行转账、电汇。(无论何种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22、转入, 必须在规定的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时间之内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 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 ( 3)供应商应 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提供保证金转账银行凭证 ,以便确认银行是否入账。未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询价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成交的询价响应人的询价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依据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详见附件 9)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12. 询价有效期 12.1 询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询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询价而予以拒绝。 12.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 同意延长询价通知书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询价,且本须知中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