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8 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建设单位用户(V1.1 版,2017 年 12 月 12 日更新)一、 系统使用须知1、 关于本系统本系统为配合建设项目竣工光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请建设单位使用前仔细阅读,依法依规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责任。关于本系统要求见第十三条;关于建设单位相关公示要求见第十一条。2、 关于“备案号”本系统仅对建设单位填报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不做任何形式的“审查”、“审批”或“备案”等。本系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备案号”,建设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后,由环保部门予以公开。3、 关于浏览器为了获得更好的网站使用体验,建议使用 IE9
2、以上版本的 IE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存在兼容问题。4、 关于提交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务必认真核对。第 2 页 /共 8 页5、 关于账号建设单位自行申请帐号;各级环保部门账户统一分发(或由上级环保部门创建),无需申请。二、 账户注册及修改1、 关于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说明建设单位可自行填报或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填报相关信息,建设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建设单位自行填报或委托填报,皆应通过建设单位账户完成。2、 注册账户每个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代码)只能申请一个账户。如申请账户时系统提示本信用代码已注册,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社会信用代码、
3、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都是指建设单位。联系人为建设单位的相关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箱皆为建设单位联系人的相关信息。3、 修改账户信息登录系统后,可在企业信息页面修改相关账号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法人、法人身份证三项信息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联系系统运维人员。4、 找回用户名、密码第 3 页 /共 8 页需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姓名和法人身份证信息。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 18 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并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该标准于 2015 年10 月
4、1 日实施。对于未更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沿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三、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1、 提示信息点击待填报数据框,系统弹出该信息的填报说明和示例。部分提示信息较为复杂的,请点击数据框周边的 i 或?图标。2、 项目代码指经济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格式为 2017-130000-01-01-00001。对于部分项目可能没有审批核发项目代码,此项填“无”。3、 建设地点非线性工程,选择到县级行政区域后,填写至门牌号;经纬度坐标采用在线地图点选的方式。线性工程需填写到途径所有县级行政区。第 4 页 /共 8 页4、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采用
5、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59”。如搜索不到,请输入并选择“其他”,因本系统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44号),部分项目可能无对应项。5、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采用根据关键字搜索功能,需输入行业名称或代码,如“炼钢”或“C3120”。6、 验收监测时工况无需填写。四、 工程变动情况1、 填写说明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 500 字。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 字内)。2、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如有重大变动,但环评文件未按要求重新报批的情况,系统将弹
6、出提示,并无法进入后续填报流程。五、 污染物排放量第 5 页 /共 8 页1、 填写说明“废水”“水量”的单位采用“万吨/年”;“废气”-“气量”的单位采用“万标立方米/年”;其他项单位采用“吨/年”。污染物排放量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2、 废水排放方式注意点选填写对应选项时,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需对应。3、 排放增减量此项为自动计算,无需填写。4、 新增污染物如有特殊需要,可点击“新增污染物”,自行添加并填写相应内容。六、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1、 多个同类型环保设施可将同类型环保设施合并填写。2、 填写说明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 500 字。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
7、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 字内)。如没有相应环保设施,请选择“无”。第 6 页 /共 8 页建议大家在填报信息时,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对照环评时的批文内容,与批文中的规模、工艺、措施等进行比对,文字简洁,主要问题清楚即可。七、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1、 无相关对策措施如无相关对策措施,请填写“无”,并在是否落实中选择“无”。2、 填写说明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 500 字。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 字内)。建议大家在填报信息时,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并尽可能对
8、照环评时的批文内容,与批文中的规模、工艺、措施等进行比对,文字简洁,主要问题清楚即可。八、 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 填写说明填写文本内容,每个文本框字数上限为 500 字。文本框只显示部分填报内容,将鼠标光标置于所填内容时,可调出悬浮文本框显示填报的所有内容(500 字内)。第 7 页 /共 8 页九、 验收结论1、 附件上传目前系统只需在验收结论页上传验收意见附件,暂不支持上传多个附件。十、 完成1、 提交请浏览完填报信息后,在页面底部点击提交。提交后,所有内容将不能修改。提交前,请仔细核对。十一、 其他说明为保证本系统正常使用,请您使用 IE9 以上版本的 IE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访问本系统,其他浏览器可能出现兼容问题,影响填报。其他验收相关业务问题请仔细阅读“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政策文件。本系统运维支持交流 QQ 群:629568471。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第 8 页 /共 8 页2017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