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镇便民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各部门进入大厅窗口的常驻人员(不包括临时顶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一)思想品德(10 分,扣完为止,下同):思想作风好,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搞好便民服务得 10 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扣相应分:1. 不服从服务大厅办公室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 3 分; 2.不诚实守信,隐瞒事实真相,有故意欺骗行为,引起服务对象投诉的,每次扣 3 分。(二)业务技能(20 分)精通与岗位有关的法
2、律、法规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很好地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得 20 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相应分:1. 严格执行首接首问制度,对职责内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 0.5 分;2.书写批文、证照、单据等有错误或不规范的,每次扣 1.5 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退回原单位严肃处理); 3. 对印章、票证、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每件次扣 0.5 分;造成遗失或毁损,每起扣 4 分,情节严重的,责成原单位进行处理;4. 对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不认真初审,造成受理后难办理的事件,每件次扣 2 分;5. 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要求,该即办的按承诺办理,每件次扣
3、 2 分;办理结果出差错的,每件次扣 4 分。(三)办事效率(30 分)在规定时限和职责范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时办结率和准确率达到 100%,得 30 分。有下列情况之一、扣相应分:1.可作收件处理而未收件受理的,每件次扣 3 分;2.办件超过承诺时限(含联办会议确定的时限)的,每次超一个工作日扣 2 分;3.承诺件未办结,而作为办结处理的,每件扣 5 分;4.联办件牵头责任窗口及联办单位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每件次扣 2 分;5.不严格实行一次告知,而让申请人往返跑的,每件次扣 5 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6.回复网上咨询超过 2 个工作日的,每件次扣 3 分;(四)服务态度(10
4、 分)1.接听电话、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淡、不使用“文明用语”的,每次扣 1 分; 2.有关资料未放置在规定位置供服务对象查阅的,每次扣 0.1 分;3. 因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每次扣 3 分;4. 领导视察或外地考察学习时,不按要求接待的每次扣 2 分。(五)遵章守纪(20 分)1.自觉遵守大厅考勤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得 10 分。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1)上班迟到、早退,10 分钟以内扣 1 分/次、1030 分钟扣 2 分/ 次、30 分钟以上扣 3 分/次;(2)上班时间有聊天串岗、睡觉或外出用餐的,每次扣 1 分;(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 15 分钟以
5、上的,每次扣 1 分;擅自离岗外出 1 小时以上的,每次扣 2 分;(4)旷工的,每半天扣 4 分;(5)工作人员请假外出(含公出) ,其在窗口承担的工作未委托他人处理的,每次扣 1 分;(6)大厅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开会、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 1 分,缺席的每次扣2 分;(7)请销假弄虚作假的,每次扣 2 分;(8)上班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听音乐、上不良网站等行为的,每次扣 2 分;(9)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服务台内的,每次扣 0.5 分;(10)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每次扣 8 分,并通报批评。2.自觉遵守大厅项目管理规范与标准、收
6、费督促检查规范、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和计算机操作规范,得 1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1)不按项目办理规范与标准实行六件制管理的,每件扣 1.5 分;(2)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每次扣 3 分;(3)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搭车”收费的,每次扣 4 分;(4)未按减免程序办理、擅自减免规费的,每件扣 4 分;(5)参加项目联审会或联合踏勘,迟到的每次扣 1 分,缺席的每次扣 2 分;(6)在“电脑专用”插座上使用非计算机设备,或下班后未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的,每次扣 1 分;(7)不按中心计算机操作规范操作造成网络系统故障的,每次扣 3 分;造成网络系统瘫痪的,每次扣 10 分。(六)工
7、作形象(10 分)服装整齐、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得 10 分。有下列情形之一,扣相应分:1. 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穿着工作服、未佩证上岗的,每次扣 1 分;2.随地吐痰,或随便丢纸屑、烟蒂,或乱倒茶渣等不良行为的,每次扣 0.5 分;3.办公桌面上不整洁,摆放与办公无关杂乱东西的,每次扣 0.2 分;4.工作日中午饮酒的,每次扣 7 分,并按镇党委、纪委有关规定处理;5.上班时间在大厅内嬉闹、高声喧哗、吃零食、举止不雅观等行为的,每次扣 0.5 分。三、岗位补贴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 100 元,与考核成绩挂钩,每扣 1 分扣发补贴 5 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由大厅工作考核督查小组负责。
8、四、综合评议1.每季度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为:镇级领导、大厅全体工作人员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员。2.评议分“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三个档次。3.“优秀”票数占有效评议票数 70且“不合格”票数低于有效票数 10%的工作人员为优秀人选,按 30%的比例确定优秀档次;不合格”票数超过有效评议票数的 20,即为“不合格”档次,其他为合格档次。4.年底汇总各季度评议结果并确定奖惩,四次评议有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获得“优秀”即为年度“优秀” ,直接作为镇年终考核先进个人(不占用进驻单位原名额),并作为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四次评议有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即列为年度“不合格” ,取消其个人及进驻部门的一切评优资格。五、本办法由大厅工作考核督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六、本办法由大厅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开始实施。二 O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