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编号:信财竞谈【2017】044 号招 标 人: 信阳市羊山中学 (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二 0一七年七月1目 录第一章 报价须知 .2一、前 附 表 .2二、总 则 .4三、谈判文件 .8四、报价说明 .9五、报价文件的编制 .8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0七、谈判会议 .11八、授予成交通知书 .13九、合同的授予 .14十、其它 .13第二章 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14一、总说明 .14二、采购清单 .14三、产品验收 .14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15第四章 报价文件 .16一、报 价 函 .16二
2、、法人承诺书 .17三、授权委托书 .18四、报价书 .19附表 1 报价单 .19附表 2 报价明细表 .20附表 3 货物描述一览表 .2720附表 4 类似项目经营业绩一览表 .21附件 .212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采 购 公 告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羊山中学委托,对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1.2采购编号:信财竞谈【2017】044 号。二、采购项目简要情况: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2交货地点:信阳市羊山中学指定地点;
3、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2.4本次采购分为一个标段三、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及安装能力的投标人;3.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4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3.5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3.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3.7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信阳市政府采购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3.8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信阳市政府采购列入违约单位;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四、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和地
4、点:4.1时间:2017 年 7月 31日至 2017年 8月 2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3:00至 17:00(北京时间);4.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招标代理窗口。4.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本。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5.1详见采购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3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7.1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第三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原件及复印件。7.2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
5、回),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八、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羊山中学联 系 人:向先生联系电话:0376-3222328联系地址:信阳市羊山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时女士联系电话:0376-6507966联系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街建业一号城邦一号楼 5A17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376-6699188 4第一章 报价须知一、前 附 表序 号 内 容 规 定1 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信阳市羊山中学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234201.85 元3谈判范围:采购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
6、0日历天。4 谈判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 60日内有效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及安装能力的投标人;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5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7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信阳市政府采购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8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信阳市政府采购列入违约单位;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 * 月 * 日 2017 年 * 月 * 日地点
7、: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招标代理窗口7 供应商若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在购买谈判文件后 1 天内提出,应递交书面质疑文件或发电子邮件至 并电话通知查收,逾期不予解答。5序 号 内 容 规 定8 报价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 2份。9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开标厅 10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北京时间 2017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超出时限概不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开标厅 11 谈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谈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楼评标厅12 采购人联系人 向先生 电 话: 0376-32223286序 号 内 容 规 定
8、13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与退还:保证金金额:贰仟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附转账凭证(转账时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汇入行如下:开户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开 户 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帐 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相关材料(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9、是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在开评标时,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应查验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人不能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的,应视为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投标人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必要时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处理。中标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收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统一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退还。无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未采取相关处理措施,致使投标人正常参与开评标活动的,其投标保证金暂不予退还。7二、总 则1.项目说明1.1词语定义1.1.1“采购人”系指 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1.1.2“供应商” 系指参加
10、谈判会议并响应采购人要约邀请的供应商。1.1.3“谈判文件”系指本文件,即采购人的要约邀请。1.1.4“报价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做出的针对本项目的要约。1.1.5“成交人”系指递交的报价文件被采购人接受并做出承诺的供应商。1.2工程概况1.2.1 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中学灯光、音响等设备采购项目。1.2.2 建设地点:信阳市羊山中学。1.2.3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1.3 本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通过谈判方式,采购人择优选择壹名成交人。1.4 谈判范围:采购;1.5工期:计划开始供货日期:(由采购人具体通知)。1.6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1.7采
11、购人有权随时调整数量及规格型号。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采购数量多于或少于清单中的产品数量,增加或减少部分的产品仍按照原成交单价执行。如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增加了清单范围外的产品,由采购人提出增加产品的相关参数,由成交人对产品进行报价,经相关部门审核,上报采购人批准后,成交人方可进行供货。若实际采购过程中增加的清单范围外的产品,本次成交的供应商不生产(不代理),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2. 资金来源2.1 采购人的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 2项。2.2付款方式: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3. 合格供应商3.1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采购文件
12、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及安装能力的投标人;3.1.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3.1.4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3.1.5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3.1.6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3.1.7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信阳市政府采购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3.1.8投标人近三年来未被信阳市政府采购列入违约单位;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供应商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谈判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3、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2)供应商在过去叁年工作中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8(3)提供供应商财务状况证明,近一年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3 参加谈判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本人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3.4 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必须签到进场。3.5任何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采购人可予拒绝,采购人不承担接受任何报价的义务。4. 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其报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三、谈判文件5. 谈判文件的组成5.1 本 谈 判 文 件 包 括 下 列
14、文 件 及 所 有 按 本 须 知 第7条 发 出 的 补 充 资 料 。第一章 报价须知 第二章 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第三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四章 报价文件5.2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报价须知、规定格式、技术规格及合同条款。如果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6.谈判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在收到谈判文件后,对谈判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的澄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答疑文件。答疑文件作为谈
15、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7.谈判文件的修改71 谈判文件发出后,报价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7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谈判文件的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73 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答疑)记录、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当谈判文件、修改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