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电动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操作规程。要求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此设备使用规范执行。1、人员1.1、驾驶电动叉车的人员为各部门指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及操作培训,通过公司安全生产部的考核,同意后方能驾驶。1.2、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和讲对讲机。2、启动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2.2、当有机械或者电路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厂区维修人员(李建政、许乾魏) ,判定故障后由电动叉车责任部门领导负责协调维修,不得影响日常工作。3、行驶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
2、。行驶过程中不允许超过时速不能超过 12KM,每秒不能超过 3.5 米,由安全生产部监督,违者罚款。3.2、如果是高空作业性质,叉车工不允许离开,要求叉车工待把作业人员送到指定位置后,熄火拉手刹然后站在叉车旁边,提醒高空作业人员,同时提示行人绕行以及防止无关人员操作叉车。3.3、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4、作业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因超载作业造成的叉车损害维修费用,由叉车操作人员或指挥作业人员负责。4.2、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 500 毫米)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5、停车5.1、不能将叉车停在斜坡
3、上、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公司指定的电动叉车停车处在气雾剂空压机房的南边棚子里(有标示) 。5.2、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并停在公司指定位置,严禁随意停放仓库或车间,要求使用间歇超过半小时的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处。6、充电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7、日常维护维修、日常充电及安全要求7.1、日常具体工作要求,叉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保养,如果有两个及以上部门共同使用叉车,由共同使用部门以月为单位作为叉车的责任部门自行协商进行保养,要求每月交接一次,对外观、使用功能、电瓶液、轮胎等进行确认。同时要求谁保养谁负责本月的充电工作,每天下班前 30 分钟内安排充电,在充电后有需要作业的由具体作业人员负责当天的充电作业,由于充电不及时影响到日常工作的予以处罚,同时严禁放假期间长时间充电。7.2、在配料间、化工料仓库、装卸化工料、配料等所有化工料相关作业必须使用电动叉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违者予以处罚。编制: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