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郧 县 鄂 鲁 淀 粉 制 品 有 限 公 司2011 年 市 级 农 业 产 业 化 重 点 龙 头 企 业申报材料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目 录1、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申请书2、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简介3、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4、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5、企业有关证照(企业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6、获奖证书、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证书等7、2009、2010 两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企业依法纳税证明9、企业信用等级证明10、农产品收购
2、(购销)协议书11、其它(有关公司图片资料)关于申报 2011 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请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是十堰市郧县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加工的综合型民营企业。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园区。始建于 2001 年 3 月,占地18000,建筑面积 2000,总投资 300 万元。现拥有生产车间4 个,全自动生产流水线 4 条,年生产加工能力 18000 吨,市场交易额可达 1728 万元。公司冷库、厂房、晒场、全自动生产线等设备先进齐全,水、电、路等基本设施配套完善,是郧县目前规模最大、品种最全、品质最优,公司内外设施布
3、局最合理、最规范、最环保、最安全、生产者、消费者最放心、最满意的红薯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 农户” 。经营模式。已成立规范的合作社 1 个,优质红薯种苗繁育基地 1 个,500 亩,带动鄂豫两省、特别是郧县周边县市农户 5000 户以上,红薯种植面积 1.2 万亩以上。红薯加工产业成为郧县的主导产业,成为贫困山区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郧阳“三大宝” :苞谷、红薯、龙须草。过去是, “宝” 在深山无人 识;如今是, “宝”出深山乐万家。郧县红薯加工产业被人们称为一项最具活力的“朝阳产业”,被誉 为郧县 的“ 一条红金龙”。2011 年,公司计划增加投资 400
4、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引进更先进的全自动生产流水线,提高生产加工能力,日加工 450吨红薯,进一步开拓市场空间,大力实施品牌化经营战略,为大力开发山区资源、带动农民富裕发挥重要作用。综上所述,根据十农产办字 号文件精神,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符合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具备各项申报条件,我公司自觉接受市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的监测。为此,特申请将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确认为 2011 年十堰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二 0 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郧 县 鄂 鲁 淀 粉 制 品 有 限 公 司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及 发 展 规 划郧县鄂鲁淀粉制品有
5、限公司是由郧县梅铺镇政府于 2001年自山东省考察引进的红薯加工企业改制后,2006 年 5 月由山东老板候升春接管。是郧县计划培育的 2011 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该公司位于郧县梅铺镇西湾工业区,地处鄂豫交界,秦岭余脉,北通南阳,南接武当,西依梅铺电站,209 国道贯通南北,汉江支流滔河穿境而过。当地红薯资源十分丰富,电力、水源充足,交通便利,境内及周边广大农民有世代种植红薯的传统,梅铺镇常年种植面积万亩以上。公司于 2011 年 3 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一、公司基本情况该公司现占地 18000,拥有资产总额 1149 万元,比上年增加 96 万元,增幅 10
6、%;负债总额 607 万元,资产负债率 53%,比上年降低 2 个百分点。拥有流动资产 404 万元,速动资产 218万元,流动负债 253 万元,流动比率 63%,速动比率 96%。现金比率 9%,比上年增长 5 个百分点;有“ 鄂鲁粉丝” 商标和国家级无公害农品品牌等无形资产 7.56 万元;拥有固定资产原值 627万元:有生产车间 4 个,其中烘干车间 1 个、净化车间 1 个、甩干车间 1 个、下粉车间 1 个。有消毒室 2 间、办公室 2 间,分检包装车间 1 个,存储仓库 3 个、污水处理池 10 个等。厂房布局自成一体,建有隔离带,远离居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设备有全自动生产线
7、4 条、红薯加工设备 3 台(套)、中型清洗去泥机3 台、喷码设备 1 台、工作运输车辆 1 辆,主要是提供红薯淀粉、粉丝等生产、加工、销售服务,提供红薯良种购买等服务,提供红薯优质栽培技术和信息等服务。该公司的“鄂鲁粉丝” 以其风味独特、口感纯正、纯天然、品质上乘,深受城乡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该公司已于武商集团十堰分部和寿康永乐公司开展“农超对接”。2010 年公司的主营产业为红薯淀粉、粉丝、粉皮,全年销售产品 1250 吨,取得主营业务收入 1403 万元,比上年增加 152万元,增幅 13%;净利润 692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7 万元,增幅85%。从利 润表分析得知:该公司 2010
8、年加工产品毛利率 70%;营业利润 661 万元,营业利润率 48%;总资产报酬率 81%;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20%,营业利润增长率 18%。成本费用 561 万元,成本费用利润 91%。公司资本金 330 万元,2010 年资本金利润率 121%,比上年同期增长 25 个百分点。权益报酬率128%。该以司对内部实行生产合作,封闭交易模式,对外实行的是订单经营模式。在产品质量方面实行的是“质量追溯制度” ,短期流动资金实行内部融资,内部交易实行平时交易、年终结算,对订单业务实行的是即时现金交易,从不拖欠贷款,被誉为“诚实经营的模范”。公司董事长侯升春,男,现年 36 岁,于 2000 年受聘
9、于梅铺镇红薯加工企业的高级技术顾问。于 2003 年投资领办了郧县鄂鲁淀粉制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加工能力不断提高,加工增值效益显著提高,市场空间越来越宽,逐步闯出一条开发利用山区农产品资源,加工特色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之路,成为郧县红薯加工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二、公司发展概况该公司是由 2000 年成立的 3 家红薯加工企业于 2006 年合并而成一家股份制民营企业。公司规模不断扩大,设备全国一流、管理严谨科学,产品市场需求量大,产业带动能力巨大。红薯加工产业带动梅铺镇及周边广大种植户生产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农产品当地种植、当地加工、当地增值的连锁效应。几年来,公司通过“
10、 公司+合作社+基地+ 农户” 的 营运模式带动农户大力发展红薯种植业,活跃了一方经济。打造了郧县这个偏远山区贫困县的支柱产业。三、产业化带动情况公司收购农户种植的红薯,进行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让农户信心十足发展红薯种植加工产业。带动5000 户发展红薯产业,其中直接带动 3000 户,辐射带动 2000户,直接安置劳力 80 人,间接安置劳力 2000 人。2010 年公司采购红薯交易额 510 万元;成员通过本组织生产经营获得的户均纯收入 3200 元,超过当地户均纯收入 32.2%。(一)生产方面在生产方面建立了“六统一分” 的运行机制,即 统一供种、统一采购、统一工艺流程
11、、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分散种植。1、统一提供红薯良种。公司自湖北省农科院引进优质红薯鄂薯 6 号,并由省农科院派农艺师到梅铺镇现场指导繁育和种植,进行了统一培育,统一提供种苗。按照各社员户的生产能力和需求数量,无偿统一调配到合作社专业户。统一供种大大降低了种植成本和种植风险,提高了红薯种植的商品率和产量。2、统一采购标准。按照国家关于无公害农产品的要求,统一采购标准,源头抓质量。要求所有购进公司加工的红薯必须符合统一的商品标准,即:无病虫害、无杂质、无破损、无冻害、质优、淀粉含量高。单个重达 150g 以上,红薯生长期在 150 天以上,采挖节令在霜降以前。 3、统一加工工艺流程
12、。公司从山东省京九机械公司引进全套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红薯加工成淀粉全部经过十八道工艺精选而成,淀粉加工成粉丝是统一按照“ 打浆一调粉一漏粉一冷却漂白一冷冻一干燥(晾晒)一入库一包装” 的传统工艺流程,精制而成。4、统一产品质量标准。公司的产品质量控制,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按照规定技术指标参数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监测、监督,实行全程监控,保证产品质量达以优质标准。5、统一品牌包装。公司申报注册了“鄂鲁粉丝” 绿色食品商标,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论证等标识,鄂鲁粉丝经过精选、机切、称重统一品牌包装。结束了公司红薯粉丝产品无商标、无包装、无品牌的历史。6、统一产品销售。公司统一在十堰城
13、区内建立了销售点 20个,在周边淅川、南阳 2 个市、郧县设立销售点 5 个,并与郧县城区多个农产品销售市场、餐厅、酒楼和机关食堂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每天收集一次市场需求数量,分缓急、按计划分别配送到各大市场销售点,实行统一销售,提高了产品销售的经济收益。7、农户分散种植。公司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 农户” 的种植加工模式,农户独立安排自己的红薯种植生产,红薯种植管理、采挖、销售,公司按统一标准、市场价格收购后,统一加工。每生产年度,公司发布红薯收购公告,实行保护价收购红薯,与各种植户分别签订红薯收购协议。(二)管理方面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执行企业管理法律法规,尊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拓宽服务
14、领域,健全销售网络,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不仅使公司本身得到发展壮大,而且使广大农户、社员收入不断增加。1、运转方式。公司本着“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壮大产业、造福社会”的原 则,狠抓了 规范动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设立了“三会、一 队、一中心 ”。“三会”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 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合作社的一切重大事项,理事会具体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一队” 就是一支专业服务队,为社员提供种植管理技术。 “一中心” 就是合作社服务中心,投资 2 万元筹建了合作社办公室等基础设施,并聘请了秘书长、会计和出纳人员,配备了办公设施,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二是明确职责目标。按照“平等、互助、互利,民主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确定了两项职责: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种植技术指导和服务,定期举办红薯栽培新技术培训班、省农科院专家实地推广种植红薯优良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