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知识大全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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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一 、 单 项 选 择 题 : 每 题 给 四 个 选 项 , 选 项 中 只 有 一 个 答 案 是 正 确 的 , 应 试 者 应 将 正 确的 选 项 选 择 出 来 , 并 将 所 选 项 字 母 标 号 按 要 求 填 写 在 答 题 纸 指 定 位 置 上 , 错 选 、 多 选 或不 选 均 不 得 分 。 (15 分 , 每 小 题 1 分 ) 1、 “三 农 ”问 题 在 中 国 的 改 革 开 放 伟 大 进 程 中 一 直 是 “重 中 之 重 ”, 中 共 中 央 自1982 年 起 至 2009 年 2 月 1 日 共 发 布 了 11 个 以 农 业 、 农 村 和

2、 农 民 为 主 题 的 中 央 “一号 文 件 ”, 对 农 村 改 革 和 农 业 发 展 作 出 了 重 大 部 署 。 最 新 发 布 的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是 ()。A.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积 极 发 展 现 代 农 业 扎 实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若 干 意见 B.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农 村 工 作 提 高 农 业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若 干 政 策 的 意见 C.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D. 中 共 中 央 国

3、 务 院 关 于 2009 年 促 进 农 业 稳 定 发 展 农 民 持 续 增 收 的 若 干 意 见 2、 2009 年 “中 央 一 号 ”文 件 在 民 生 事 业 的 建 设 方 面 强 调 了 五 个 重 点 , 下 面 哪 项 不是 重 点 方 面 ()。A.农 村 的 电 网 建 设B.乡 村 道 路 建 设C.三 农 支 持 保 护 体 系 建 设D.农 村 沼 气 建 设3、 农 业 法 于 1993 年 7 月 2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通 过 , 2002 年 12 月 28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4、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一 次 会 议 修 订 ,2003 年 3 月 1 日 新 农 业 法 正 式 实 施 , 对 原 法 做 了 较 大 调 整 、 充 实 和 完 善 ,新 增 了()章A.加 强 农 业 执 法 队 伍 建 设 B.加 大 对 农 业 的 支 持 力 度C.保 障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D.农 民 权 益 保 护4、 国 家 在 农 村 举 办 的 普 通 中 小 学 校 教 职 工 工 资 由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统 一 发放 , 校 舍 等 教 学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维 护 经 费 由 ()人 民 政

5、 府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统 一 安 排 。A.市 级 县 级 B.县 级 市 级 C.县 级 县 级 D.市 级 市 级5、 村 民 委 员 会 组 织 法 是 一 部 关 系 九 亿 农 民 切 身 利 益 的 重 要 法 律 , 它 的 颁 布 实 施是 进 一 步 完 善 我 国 村 民 组 织 制 度 的 重 大 立 法 措 施 。 该 法 规 定 有 ()以 上 的 村 民 提 议 , 应当 召 集 村 民 会 议 。A.十 分 之 一 B.五 分 之 一 C.三 分 之 一 D.二 分 之 一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规 定 ,承 包 林

6、地 的 承 包 期 为 (C)。A.30 年 B.30-50 年 C.30-70 年 D.50-70 年7、 在 我 省 , 高 效 农 业 是 指 般 亩 均 效 益 在 (D)元 以 上 .A.500 元 B.800 元 C.1000 元 D.2500 元8、 除 法 律 规 定 外 , 森 林 资 源 属 于 (A)所 有 。A.国 家 B.集 体 C.私 人 D.县 政 府9、 国 家 实 行 基 本 农 田 保 护 制 度 ,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划 定 的 基 本 农 田 应 当 占 本 行政 区 域 内 耕 地 的 (C)以 上 。A.百 分 之 百 B.百

7、分 之 九 十 C.百 分 之 八 十 D.百 分 之 七 十10、 珍 惜 、 合 理 利 用 土 地 和 切 实 保 护 耕 地 是 我 国 的 基 本 国 策 。 国 家 保 护 耕 地 , 严 格控 制 耕 地 转 为 (A)。A.土 地 B.田 地 C.非 耕 地 D.林 地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中 所 称 的 水 资 源 包 括 (A)。A.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B.井 水 和 湖 水 C.雨 水 与 雪 水 D.河 水 与 海 水12、 经 济 林 是 指 以 生 产 果 品 、 食 用 油 料 、 饮 料 、 调 料 、 工 业 原 料 和 (B)为

8、 主 要 目 的林 木 。A.蔬 菜 B.药 材 C.出 口 产 品 D.鲜 花13、 村 民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B)年 , 届 满 应 当 及 时 举 行 换 届 选 举 。 村 民 委 员 会 成 员 可 以连 选 连 任 。A.二 年 B.三 年 C.四 年 D.五 年14、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的 规 定 , 征 收 土 地 的 , 按 照 被 征 收 土 地 的(A)给 予 补 偿 。A.原 用 途 B.开 发 用 途 C.建 筑 用 途 D.农 业 用 途15、 某 块 河 滩 地 曾 属 甲 村 所 有 , 因 洪 水 将 该 地

9、的 表 层 浮 土 卷 走 , 只 剩 下 裸 露 的 石 头而 被 甲 村 撂 荒 。 乙 村 经 多 年 培 土 , 使 该 块 地 变 成 良 田 。 现 甲 村 和 乙 村 均 主 张 对 该 块 地 的所 有 权 。 应 如 何 处 理 ?(A)A、 应 支 持 甲 村 对 该 块 地 的 所 有 权 , 但 甲 村 应 给 乙 村 相 应 的 补 偿B、 应 支 持 乙 村 对 该 块 地 的 所 有 权 , 但 乙 村 应 给 甲 村 相 应 的 补 偿C、 由 甲 村 和 乙 村 按 份 共 有D、 由 甲 村 和 乙 村 共 同 共 有二 、 多 项 选 择 题 : 每 题

10、给 四 至 五 个 选 项 , 选 项 中 有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答 案 是 正 确 的 ,应 试 者 应 将 正 确 的 选 项 选 择 出 来 , 并 将 所 选 项 字 母 标 号 按 要 求 填 写 在 答 题 纸 指 定 位 置 上 ,错 选 、 多 选 、 少 选 或 不 选 均 不 得 分 。 (20 分 , 每 小 题 2 分 )1、 村 民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A.办 理 本 村 的 公 共 事 务 和 公 益 事 业 B.调 解 民 间 纠 纷C.协 助 维 护 社 会 治 安 D.向 人 民 政 府 反 映 村 民 的 意 见 、 要 求

11、和 提 出 建 议E.代 表 国 家 行 使 在 农 村 的 基 层 行 政 权 力2、 以 下 属 于 发 展 现 代 农 业 的 基 本 思 路 的 是 ()。A.用 现 代 物 质 条 件 装 备 农 业 B.用 现 代 科 学 技 术 改 造 农 业C.用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提 升 农 业 D.用 现 代 经 营 形 式 推 进 农 业E.用 现 代 发 展 理 念 引 领 农 业3、 以 下 属 于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基 本 方 针 的 是 ()。A.工 业 反 哺 农 业 B.城 市 支 持 农 村 C.村 民 自 治 D.多 予 、 少 取 、 放 活

12、4、 甲 为 一 开 发 商 , 乙 为 一 苗 圃 经 营 商 , 甲 将 已 出 卖 的 楼 房 的 房 顶 租 与 乙 进 行 苗 圃种 植 。 因 乙 在 房 顶 种 植 花 草 浇 水 引 起 纠 纷 。 以 下 表 述 正 确 的 是 ()。A、 甲 对 该 房 顶 享 有 所 有 权 , 其 与 乙 之 间 签 订 的 合 同 为 有 效 合 同B、 甲 对 该 房 顶 不 享 有 所 有 权 , 其 将 房 顶 出 租 给 乙 侵 犯 了 房 屋 各 区 分 所 有 人 的 共 有 权C、 本 案 应 按 照 相 邻 关 系 处 理 D、 本 案 应 按 照 区 分 所 有 处

13、 理5、 村 民 自 治 的 原 则 与 核 心 内 容 是 ()。B.民 主 决 策 C.民 主 管 理 D.民 主 监 督6、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基 本 目 标 是 ()。A.加 强 农 业 基 础 地 位 , 改 变 农 村 落 后 面 貌B.提 高 农 民 生 活 水 平C.建 设 和 谐 社 会 , 全 面 推 进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事 业D.消 除 贫 富 差 距7、 全 面 深 化 农 村 改 革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动 力 支 撑 , 以 下 属 于 全 面 深 化 农 村 改革 的 有 ()。A.进 一

14、步 深 化 以 农 村 税 费 改 革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农 村 综 合 改 革B.加 快 推 进 农 村 金 融 改 革 C.加 快 集 体 林 权 制 度 改 革D.完 善 粮 食 流 通 体 制 , 深 化 国 有 粮 食 企 业 改 革8、 十 七 大 报 告 明 确 提 出 : 在 推 进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建 设 的 进 程 中 , 要 坚 持 把 ()作 为首 要 任 务 ”A.发 展 现 代 农 业 B.繁 荣 农 村 经 济 C.提 高 农 民 素 质 D.增 加 农 民 收 入9、 国 家 实 行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制 度 , 其 中 发 包

15、方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A.发 包 本 集 体 所 有 的 或 者 国 家 所 有 依 法 由 本 集 体 使 用 的 农 村 土 地 ;B.监 督 承 包 方 依 照 承 包 合 同 约 定 的 用 途 合 理 利 用 和 保 护 土 地 ;C.制 止 承 包 方 损 害 承 包 地 和 农 业 资 源 的 行 为 ;D.变 更 或 解 除 与 承 包 方 的 合 同E.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10、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总 体 思 路 是 积 极 推 进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 推 进 现 代 农 业 建 设 、()。A

16、、 全 面 深 化 农 村 改 革 B、 大 力 发 展 农 村 公 共 事 业C、 积 极 发 展 生 态 农 业 D、 千 方 百 计 增 加 农 民 收 入三 、 判 断 题 : 给 出 一 句 或 一 段 话 , 由 应 试 者 进 行 正 确 或 错 误 判 断 , 正 确 的 打“ ”, 错 误 的 打 “”, 判 断 错 误 或 不 判 断 均 不 得 分 。 (10 分 , 每 小 题 1 分 )1、 村 民 委 员 会 是 村 民 自 我 管 理 、 自 我 教 育 、 自 我 服 务 的 基 层 群 众 自 治 组 织 , 实 行 民主 选 举 、 民 主 决 策 、 民

17、主 管 理 、 民 主 监 督 。 ()2、 推 进 农 村 改 革 发 展 的 指 导 方 针 是 工 业 反 哺 农 业 、 城 市 支 持 农 村 , 多 予 少 取 放 活()3、 消 除 当 前 农 村 存 在 的 各 类 隐 患 是 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第 一 步 ()4、 建 设 小 康 、 文 明 、 生 态 、 和 谐 的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 是 全 面 建 设 小 康 社 会 在 我 省 要达 到 的 重 要 目 标 。 ()5、 土 地 承 包 期 是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的 一 个 重 要 内 容 , 这 个 法 对 承 包 期

18、有 明 确 的 规定 : 耕 地 一 般 为 30 年 , 林 地 一 般 为 30-50 年 , 草 地 为 30-70 年 。 ()6、 农 村 土 地 , 是 指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和 国 家 所 有 依 法 由 农 民 集 体 使 用 的 耕 地 、 林 地 、 草地 , 以 及 其 他 依 法 用 于 农 业 的 土 地 。 ()7、 国 家 对 国 家 规 划 矿 区 、 对 国 民 经 济 具 有 重 要 价 值 的 矿 区 和 国 家 规 定 实 行 保 护 性 开采 的 特 定 矿 种 , 实 行 有 计 划 的 开 采 ;但 经 省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 可 以

19、 允 许 单 位 和 个 人 开 采 。()8、 “两 免 一 补 ”是 对 农 村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上 学 阶 段 免 费 提 供 教 科 书 、 免 杂 费 并 补助 寄 宿 生 生 活 费 的 一 项 政 策 。 ()9、 国 家 鼓 励 单 位 和 个 人 依 法 开 发 、 利 用 水 资 源 , 并 保 护 其 合 法 权 益 。 开 发 、 利 用 水资 源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可 以 不 承 担 保 护 水 资 源 的 义 务 。 ()10、 国 有 土 地 和 农 民 集 体 所 有 的 土 地 , 可 以 依 法 确 定 给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使

20、用 。 使 用 土地 的 单 位 和 个 人 , 有 保 护 、 管 理 和 合 理 利 用 土 地 的 义 务四 、 简 答 题 : 要 求 应 试 者 按 照 试 题 提 问 , 抓 住 要 点 , 简 明 扼 要 地 回 答 问 题 。 要 求 在答 题 纸 指 定 位 置 上 作 答 。 (30 分 , 每 小 题 10 分 )1.怎 样 推 进 村 民 自 治 制 度 化 、 规 范 化 、 程 序 化 ?2.我 们 党 和 政 府 为 什 么 要 建 设 好 农 民 的 家 园 , 让 农 民 过 上 宽 裕 的 生 活 ?3.怎 样 促 进 粮 食 稳 定 发 展 和 农 民 持

21、 续 增 收 ?4.如 果 你 的 能 力 很 强 , 村 主 任 孤 立 你 怎 么 办 ?五 、 案 例 分 析 题 : 要 求 应 试 者 根 据 给 定 的 材 料 , 按 照 材 料 后 的 提 问 作 答 。 要 求 在 答题 纸 指 定 位 置 上 作 答 。 (25 分 )1.老 张 家 与 老 李 家 是 邻 居 , 在 两 家 各 自 住 着 的 3 间 正 房 之 间 , 有 一 条 东 西 走 向 的 小巷 , 两 家 人 通 过 这 条 小 巷 去 村 里 的 大 路 比 较 方 便 , 不 然 就 得 绕 个 大 圈 。 去 年 老 李 家 为儿 子 结 婚 要 翻

22、 盖 房 子 , 就 跟 村 委 会 主 任 说 想 把 这 条 小 巷 堵 上 , 把 自 家 的 房 子 扩 出 一 间 半 ,村 委 会 主 任 没 明 确 表 示 同 意 。 尽 管 这 样 , 老 李 家 还 是 按 照 自 己 的 意 愿 堵 上 小 巷 , 扩 大 了房 子 。 房 子 建 盖 的 过 程 中 , 老 张 家 提 出 异 议 , 说 你 把 道 给 堵 上 , 我 没 法 出 门 了 。 老 李 家说 , 我 盖 房 子 又 没 占 你 家 的 地 , 有 话 你 跟 村 委 会 主 任 说 去 。 老 张 家 去 找 村 委 会 主 任 , 村委 会 主 任 的

23、 态 度 模 棱 两 可 。 于 是 老 张 家 到 法 院 起 诉 , 要 求 老 李 家 排 除 妨 碍 , 恢 复 小 巷 通行 。请 问 : 你 如 何 看 待 在 这 个 案 例 中 村 委 会 主 任 的 行 为 ?如 果 你 是 该 村 新 上 任 的 村 委 会主 任 , 你 会 怎 么 处 理 这 起 纠 纷 ?2.从 1993 年 开 始 , 浙 江 、 重 庆 、 吉 林 、 山 西 等 地 在 农 村 选 举 过 程 中 , 一 些 先 富 裕 起来 的 私 营 企 业 主 、 个 体 工 商 户 以 及 养 殖 业 大 户 积 极 参 加 竞 选 , 他 们 以 较

24、强 的 致 富 能 力 影响 选 民 的 投 票 意 向 , 甚 至 还 以 承 诺 和 捐 赠 的 形 式 赢 得 多 数 选 民 的 支 持 而 当 选 。 2005年 以 来 , 富 人 参 政 的 迹 象 更 加 明 显 , 据 一 些 省 区 的 民 政 部 门 统 计 , 部 分 地 区 富 人 当 选 的比 例 高 达 百 分 之 五 六 十 。 以 浙 江 为 例 , 该 省 新 当 选 的 13.32 万 名 村 委 会 成 员 中 , “先富 群 体 ”约 占 30%。 其 中 , 义 乌 市 2726 名 村 委 会 成 员 中 , “先 富 群 体 ”当 选 比 例 高

25、 达60%;而 在 新 当 选 的 421 名 村 委 会 主 任 中 , 比 例 更 高 达 65%。 有 的 地 方 还 出 现 了 班 子 参选 的 苗 头 , 即 几 个 “老 板 ”联 袂 参 选 并 “组 阁 ”。 基 于 这 种 情 况 , 有 媒 体 认 为 , 财 富的 力 量 在 竞 选 中 愈 来 愈 大 , “富 人 治 村 的 时 代 已 经 来 临 ”。 如 何 看 待 和 应 对 “富 人 当政 ”的 乡 村 治 理 现 象 ?参 考 答 案 :一 、 选 择 题DCDCACDACAABBAA二 、 多 项 选 择 题1.ABCD 2.ABCDE 3.ABD 4.

26、BD 5.ABCD 6.ABC 7.ABCD 8.AB 9.ABCE 10.ABD三 、 判 断 题1. 2. 3. 4. 5. 6. 7. 8. 9. 10.四 、 简 答 题 : 要 求 应 试 者 按 照 试 题 提 问 , 抓 住 要 点 , 简 明 扼 要 地 回 答 问 题 。 要 求 在答 题 纸 指 定 位 置 上 作 答 。 (30 分 , 每 小 题 10 分 )1.答 案 : 健 全 村 党 组 织 领 导 的 充 满 活 力 的 村 民 自 治 机 制 , 深 入 开 展 以 直 接 选 举 、 公正 有 序 为 基 本 要 求 的 民 主 选 举 实 践 , 以 村

27、民 会 议 、 村 民 代 表 会 议 、 村 民 议 事 为 主 要 形 式的 民 主 决 策 实 践 , 以 自 我 教 育 、 自 我 管 理 、 自 我 服 务 为 主 要 目 的 的 民 主 管 理 实 践 , 以村 务 公 开 、 财 务 监 督 、 群 众 评 议 为 主 要 内 容 的 民 主 监 督 实 践 , 推 进 村 民 自 治 制 度 化 、 规范 化 、 程 序 化 。2.答 案 : 中 国 共 产 党 是 中 国 工 人 阶 级 的 先 锋 队 , 同 时 是 中 国 人 民 和 中 华 民 族 的 先锋 队 , 始 终 代 表 中 国 最 广 大 人 民 的 根

28、 本 利 益 。 贯 彻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 本 质 在 于 坚 持 执 政 为 民 。 党 和 政 府 发 展 好 农 村 经 济 ;建 设 好 农 民 的 家 园 , 让 农 民 过 上 宽 裕 的 生 活 , 是 维 护 人 民 群 众 的 根 本 利 益 的 体 现 , 是 我们 党 立 党 为 公 、 执 政 为 民 , 贯 彻 落 实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的 体 现 。 社 会 主 义 的 本 质 是 解 放 生 产 力 、 发 展 生 产 力 , 消 灭 剥 削 、 消 除 两 极 分 化 , 最 终 达到 共 同 富 裕 。 我 们 党 和

29、政 府 发 展 好 农 村 经 济 , 建 设 好 农 民 的 家 园 , 让 农 民 过 上 宽 裕 的 生活 是 实 现 共 同 富 裕 的 要 求 , 充 分 体 现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优 越 性 。 (只 要 符 合 题 意 、 言 之有 理 的 答 案 均 可 )3.答 案 : 第 一 , 要 加 强 粮 食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建 设 。 实 行 严 格 的 耕 地 保 护 制 度 , 随 着 工业 化 、 城 镇 化 的 发 展 , 一 些 耕 地 , 特 别 是 基 本 农 田 被 占 用 。 在 这 样 的 情 况 下 , 怎 样 落 实严 格 的 耕 地 保

30、护 制 度 , 对 加 强 粮 食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建 设 非 常 重 要 。 所 以 我 们 要 进 一 步 稳 定和 扩 大 粮 食 的 播 种 面 积 , 提 高 粮 食 单 产 、 粮 食 质 量 、 种 粮 的 比 较 效 益 , 加 强 粮 食 生 产 基地 建 设 , 特 别 是 要 加 强 13 个 粮 食 主 产 区 的 建 设 。 抓 好 粮 食 主 产 区 , 就 抓 住 了 粮 食 增 产的 大 头 。 通 过 加 强 粮 食 综 合 生 产 能 力 建 设 , 确 保 国 家 的 粮 食 安 全 。第 二 , 积 极 推 进 农 业 和 农 村 经 济 结 构

31、 的 战 略 性 调 整 。 加 强 农 业 的 七 大 体 系 建 设 , 优化 农 业 的 区 域 化 布 局 , 推 进 农 业 的 优 势 农 产 品 产 业 带 建 设 , 特 别 是 发 展 专 业 化 、 区 域 化的 农 业 生 产 。 同 时 , 按 照 节 约 资 源 、 保 护 环 境 的 要 求 , 来 发 展 资 源 节 约 型 、 环 境 友 好 型农 业 , 发 展 农 业 和 农 村 循 环 经 济 , 提 高 农 业 资 源 的 利 用 效 率 , 转 变 农 业 增 长 方 式 , 实 现农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第 三 , 大 力 推 进 农 业

32、科 技 的 自 主 创 新 和 成 果 转 化 。 加 快 农 业 科 技 创 新 体 系 建 设 , 加快 农 业 科 技 进 步 , 特 别 是 要 加 强 农 业 的 科 技 攻 关 , 力 争 在 关 键 领 域 、 关 键 环 节 、 关 键 技术 上 取 得 突 破 。 现 在 发 展 农 业 , 提 高 粮 食 产 量 和 农 民 收 入 , 很 大 一 个 任 务 是 要 通 过 科 技来 支 撑 , 提 高 农 业 的 比 较 效 益 。 所 以 我 们 在 建 设 新 农 村 和 现 代 农 业 进 程 中 , 始 终 要 加 快农 业 科 技 的 发 展 。 现 在 农

33、业 部 正 在 大 力 实 施 科 技 入 户 工 程 和 测 土 配 方 施 肥 , 积 极 推 广 优良 品 种 , 推 进 科 技 进 步 , 为 农 业 农 村 经 济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的 支 撑 。第 四 , 广 开 农 民 增 收 渠 道 。 增 加 农 民 收 入 , 很 重 要 的 是 要 拓 宽 增 收 渠 道 。 应 该 说 ,这 两 年 农 民 的 增 收 幅 度 还 是 比 较 大 的 , 但 是 城 乡 居 民 收 入 差 距 也 很 大 。 比 如 2005 年 ,农 民 人 均 收 入 达 到 3255 元 , 但 这 只 占 城 市 居 民 人 均 可

34、支 配 收 入 的 31%。 所 以 建 设 现 代农 业 , 要 采 取 拓 宽 内 部 增 收 渠 道 , 挖 掘 内 部 增 收 潜 力 , 来 提 高 农 民 的 收 入 水 平 。 同 时 ,还 要 积 极 促 进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 比 如 农 民 工 进 城 务 工 , 增 加 农 民 务 工 的 劳 务 收 入 。 同 时要 落 实 各 项 扶 持 农 业 发 展 的 政 策 , 增 加 农 民 转 移 性 收 入 。第 五 , 提 高 广 大 农 民 科 技 文 化 素 质 。 加 强 农 民 的 教 育 培 训 , 继 续 实 施 农 村 劳 动 力 转移 培

35、训 的 “阳 光 工 程 ”。 通 过 学 习 、 培 训 和 教 育 , 提 高 广 大 农 民 就 业 和 增 收 的 能 力选 择 题 1. 超 级 稻 是 指 : ( )A.产 量 特 别 高 的 水 稻 B.米 质 特 别 好 的 水 稻 C.抗 性 特 别 好 的 水 稻2. 下 列 作 物 中 , 哪 个 不 是 我 国 主 要 粮 食 作 物 ?( )A.玉 米 B.大 豆 C.高 粱3. 广 东 最 大 的 粮 食 作 物 是 : ( )A.水 稻 B.玉 米 C.马 铃 薯4.“绿 色 革 命 ”发 生 在 上 世 纪 ( )A.30 年 代 B.50 年 代 C.70 年

36、 代5.水 稻 占 广 东 粮 食 作 物 播 种 面 积 的 ( )A.60% B.70% C.80%6. 在 有 机 食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 是 否 可 以 使 用 化 肥 ?( )A.不 可 以 B.可 以 C.无 所 谓7.根 据 我 国 的 有 关 行 业 分 类 标 准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4754-2002), 畜 牧 业包 括 牲 畜 的 饲 养 、 猪 的 饲 养 、 家 禽 的 饲 养 、 狩 猎 和 捕 捉 动 物 、 其 他 畜 牧 业 , 其 中 牲 畜 包括 以 下 哪 类 动 物 : ( )A.牛 的 饲 养 B.猪 的 饲 养 C.

37、鸡 的 饲 养 D.狗 的 饲 养8.广 东 省 地 方 畜 禽 品 种 资 源 十 分 丰 富 , 列 入 国 家 级 畜 禽 遗 传 资 源 保 护 名 录 的畜 禽 品 种 有 9 个 , 其 中 不 包 括 以 下 哪 一 个 品 种 : ( )A.蓝 塘 猪 B.惠 阳 胡 须 鸡 C.乌 鬃 鹅 D.岭 南 黄 鸡参 考 答 案1.A 2.C 3.A 4.B 5.C 6.A 7.A 8.D1、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对 其 所 有 的 集 体 资 产 依 法 享 有 以 下 权 利 ( ) 。A、 占 有 权 B、 使 用 权 C、 收 益 权 D、 处 分 权2、 以

38、下 哪 些 土 地 应 当 用 于 调 整 承 包 土 地 或 者 承 包 给 新 增 人 口 ( ) 。A、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依 法 预 留 的 机 动 地 B、 通 过 依 法 开 垦 等 方 式 增 加 的C、 承 包 方 依 法 、 自 愿 交 回 的 D、 承 包 方 人 口 减 少 而 由 集 体 强 行 收 回 的3、 通 过 家 庭 承 包 取 得 的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可 以 依 法 采 取 ( )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流 转 。A、 转 包 B、 出 租 C、 互 换 D、 转 让4、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经 营 纠 纷 解 决 的 途 径 有 (

39、 ) 。A、 双 方 当 事 人 协 商 解 决 B、 请 求 村 民 委 员 会 、 乡 ( 镇 ) 政 府 等 调 解 解 决C、 向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仲 裁 机 构 申 请 仲 裁 D、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5、 村 内 兴 办 集 体 生 产 公 益 事 业 筹 资 、 筹 劳 , 可 以 用 于 下 列 哪 些 项 目 ( ) 。A、 本 村 范 围 内 农 田 水 利 基 本 建 设 B、 全 乡 统 一 植 树 造 林C、 修 建 本 村 道 路 D、 乡 内 的 学 校 建 设6、 按 规 定 批 准 的 筹 资 筹 劳 项 目 、 标 准 , 村 民 委 员 会

40、 和 村 民 应 当 严 格 履 行 。 委 员 会 下列 哪 些 行 为 , 农 民 有 权 拒 绝 履 行 ( ) 。A、 擅 自 立 项 或 提 高 标 准 B、 超 过 筹 资 筹 劳 限 额C、 不 向 农 民 发 放 负 担 卡 D、 不 向 农 民 开 具 有 效 收 据7、 村 内 兴 办 集 体 生 产 公 益 事 业 的 筹 资 、 筹 劳 , 实 行 一 事 一 议 , 必 须 按 照 下 列 哪 些原 则 进 行 ( )A、 量 力 而 行 B、 群 众 受 益 C、 事 前 预 算 D、 上 限 控 制8、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规 定 , 土 地 承 包 应

41、当 依 照 以 下 程 序 进 行 :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成员 的 村 民 会 议 选 举 产 生 承 包 工 作 小 组 ( )A、 承 包 工 作 小 组 依 照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拟 定 并 公 布 承 包 方 案B、 依 法 召 开 本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成 员 的 村 民 会 议 , 讨 论 通 过 承 包 方 案C、 公 开 组 织 实 施 承 包 方 案 D、 签 订 承 包 合 同9、 植 物 保 护 行 为 包 括 ( ) 。A、 有 害 生 物 的 测 报 B、 有 害 生 物 的 防 治C、 有 害 生 物 的 控 制 D、 植 物 检 疫1

42、0、 推 广 植 物 保 护 新 技 术 和 农 药 、 药 械 新 品 种 ( )A、 应 当 事 先 经 过 在 推 广 地 区 试 验 、 示 范 并 证 明 其 具 有 先 进 性 、 适 用 性 和 安 全 性B、 可 以 直 接 在 推 广 地 区 进 行 推 广 C、 不 可 以 随 意 推 广D、 经 过 农 业 部 门 同 意 就 可 推 广11、 县 级 以 上 农 业 行 政 部 门 调 解 植 保 纠 纷 时 , 进 行 事 故 鉴 定 的 专 家 委 员 会 由 ( ) 人 员 构 成 。A、 植 保 专 家 B、 土 肥 、 种 子 专 家 C、 农 药 、 栽 培

43、 、 环 保 专 家 D、 具 有 高 级 职 称12、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做 出 的 农 业 重 大 生 物 灾 害 预 报 信 息 可 利 用 ( ) 无 偿 发 布 。A、 广 播 B、 电 视 C、 报 刊 D、 计 算 机 网 络13、 跨 生 态 区 组 织 推 广 农 药 新 品 种 , 应 当 ( )A、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示 范 B、 经 市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示 范 C、 经 县 级 植 保 机 构 组 织 示 范 D、 通 过 专 家 论 证 14、 植 物 检 疫 证 书

44、一 式 四 份 , 正 本 一 份 , 副 本 三 份 ( )A、 正 本 交 货 主 随 货 单 寄 运 B、 副 本 一 份 由 货 主 交 收 寄 、 托 运 单 位 留 存C、 副 本 一 份 交 收 寄 单 位 或 个 人 所 在 地 植 物 检 疫 机 构D、 副 本 一 份 留 签 证 的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15、 在 发 生 植 物 疫 情 的 地 区 , 植 物 检 疫 机 构 ( )A、 可 以 派 人 参 加 道 路 联 合 检 查 站 进 行 植 物 检 疫 工 作 B、 经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可 以设 立 植 物 检 疫 检 查 站 C、 经 市 人

45、民 政 府 批 准 可 以 设 立 植 物 检 疫 检 查 站 D、 经 批 准 设立 的 植 物 检 疫 检 查 站 的 名 称 、 地 点 应 报 农 业 部 备 案 1.【 参 考 答 案 】 ABCD。 2.【 参 考 答 案 】 ABC。 3.【 参 考 答 案 】 ABCD。 4.【 参 考 答 案 】ABCD。 5.【 参 考 答 案 】 AC。 6.【 参 考 答 案 】 ABCD。 7.【 参 考 答 案 】 ABCD。 8.【 参 考 答案 】 ABCD。 9.【 参 考 答 案 】 ABCD。 10.【 参 考 答 案 】 AC。 11.【 参 考 答 案 】ABCD。 12.【 参 考 答 案 】 ABCD。 13.【 参 考 答 案 】 AD。 14.【 参 考 答 案 】 ABCD。 15.【 参考 答 案 】 AB。单 项 选 择 题 1. 农 业 法 中 的 农 业 是 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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