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土地流转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物权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在礼县洮坪乡石青村建设生态农业合作社,发展中药材种植、经济林、养殖业。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合作社成员共 人,名单为:二、乙方承包土地共 块,面积合计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从事中药材种植、经济林、养殖业等农业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
2、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经营利润分配:八、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3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
4、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项处理: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4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村委会意见:(盖章)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