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体育馆)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采 购 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 年 11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60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6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2 目 录 . 6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64 (二)投标函附录 . 65 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 . 66 三、授权委托书 . 67 四、投标保证金 . 68
2、 五、服务承诺 . 69 六、施工组织方案 . 70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71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 72 附表三:进度计划 . 73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74 八、项目管理机构 . 75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 75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 . 76 九、资格审查资料 . 77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77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78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 79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80 十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 81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其他材料和内容 . 82 其他附
3、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型企业需附以下 附件) . 82 十三、其它服务承诺 . 83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体育馆)工程 的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的委托,就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体育馆)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一、 招 标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 项目名称: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体育馆)工程 1.2 采购 编号: 二、 招标 项目简要说明 2.1 预算金额 : 47649100 元 2.2 建设地点: 河南医
4、学高等专科学校院内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 要求: 合同签订后 40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5、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材料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2) 2014 年 -2016 年度经会计
6、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 3)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 4)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 特级 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
7、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 高级 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 施工员、 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 需 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5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6 投标人 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 ,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 2016】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4 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3.9 提供 2014年 1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10 本次招标不
9、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7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凭企业身份认证锁( CA 密钥)进行网上报名。 4.2 投 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 http:/ 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
10、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同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5.2 投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 6.2 开标地点: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12 楼) ; 6.3 其他有关事项:本项目邀请 各参与本次招
11、标采购的投标人派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 人: 河南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 电话: 0371-62576683 联系地址:郑州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8 号 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650502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 50 号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楼 邮政编码: 4500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371-62576683 地 址:郑州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8 号 邮政编码: 45000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 股份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 先生 电 话: 0371-56505020 地 址: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 200 米凯利国际中心 A 座 28 楼 邮政编码: 450000 1.1.4 项目 名称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风雨操场(体育馆)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院内 1.2.1 资金
13、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 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 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40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六)法律、行政
14、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材料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2) 2014 年 -2016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15、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 3)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2.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企业8 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未担任其
16、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材料员需 具有相关专业 岗位证书 (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现象,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5.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7.单位负
17、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和豫财购【 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9.提供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18、.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 10 日前 9 止时间 1.10.3 采购人 书面澄清的时间 收到 投标人提出问题 3 日内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等 2.2.1 采购人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 1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后 2 日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后 2 日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2.1
1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 采购人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金额: 贰拾万元整 ( 2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应以 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基本 账 户银行 转账 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