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文明校园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确立创建目标,并加强宣传,使全体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创建工作。二、明确各部门创建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创建工作,并予以悉心指导。三、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四、抓住契机,多途径多形式地组织开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教育活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组织师生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依法执
2、教”的观念。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重视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其坚定正确的政治观点,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六、制定、落实治安责任制等一系列安全制度规范。确保学校的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七、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密切联系政教处、团委,校报校刊编辑部门,参与构建多方位多途径的育人体系,将学校营造为丰富的精神乐园。八、组织师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指导各类训练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九、督促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努力创建特色学校。十、指导值日教师、自管自育小组的校园管理工作,创设净化、绿化、美化的育人环境。十一、加强财务、校产校具、水电、食堂等后勤管理,增强后勤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十二、及时收集、整理创建资料,搞好创建档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