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
2、“三证 ”(生产许可证、安全 鉴定证、产品合格证)。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3.5 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4.
3、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4.8、小劳保实
4、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供应采购并按计划发放。生技处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增报计划用于备库。4.9、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实施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动保护用品予以补发。4.10、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保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4.11、治安(巡逻)岗人员的制服,由总经办提交专项申请,供应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5、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5.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
5、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5.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5.3、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供应处仓库回收。5.4、供应处会同生技处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报公司领导审批,进行集中销毁或调剂生产一线处回收利用。5.5、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由公
6、司分管领导批准,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5.6、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领用并保管,非集团内的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借用手续。5.7、各种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损坏,且未到发放期限需领用的,每顶 20 元,由其本人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办理补领手续。5.8、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已失去防护作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供应处进行鉴定后给予重新发放,供应处同时向供应商索赔。5.9、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环境导致已失去防护作用的(如污染、腐蚀,烫损等),经公司
7、安全员、生技处、供应处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交旧换新。5.10、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着装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体以台州气候为准)。5.11、仓库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发霉、变质;并按规定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大量积压情况应随时反映。为确保人身安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由供应处统计,经生技处审核后,供应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再进行实物处理,同时供应处与财务处一起进行账面核减。5.12、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
8、、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6、附则6.1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6.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6.3 本办法由供应处归档管理并享有解释权。6.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序号 岗 位 工 种1 巡检操作岗粉磨区域巡检工、包装发运区域巡检工、码头装卸区域巡 检工、码头负压吸灰工2 装卸作业岗 吊机工、袋装发货员3 中控操作岗 粉磨中控操作员4 机械维修岗 机修工5 电工仪表维修操作岗 电工6 质量控制岗(1)控制工、分析物检取样(两人)、质量管理人员
9、7 质量控制岗(2) 分析工、物 检工8 生产管理岗(1)各工段:工段长、主管、技术员生技处:工艺、设备、电气、安全主管9 生产管理岗(2) 生技 处领导、生产统计10 综合岗 保管员、司磅员11 后勤服务岗 保洁员、 绿化员12 治安保卫岗 门卫13 食堂工作人员 食堂工作人员14 机关工作人员以上 1-13 岗位以外的各岗位人员(含经理室、 办公室、财供销等)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月份)序号 岗 位夏季工作服秋季工作服棉上衣雨衣胶鞋绝缘 鞋翻毛鞋安全帽纱手套帆布手套防尘口罩纱口罩炊事员夏服炊事员秋服1 巡检 操作 岗 12 12 36 24 24 60 12 24 62 装卸作 业岗
10、24 24 48 24 48 12 24 33 中控操作岗 24 24 60 24 364 机械 维修 岗 12 12 36 24 24 12 245 电工仪 表维 修岗 18 18 36 36 12 24 16 质量控制 岗 (1) 18 18 48 36 60 12 24 1 1 17 质量控制 岗 (2) 24 24 60 24 24 18 生产 管理岗 (1) 12 12 36 48 12 24 1 1 19 生产 管理岗 (2) 24 24 48 60 12 24 110 综 合岗 24 24 3611 后勤服 务岗 36 36 36 3612 食堂工作人员 12 121212121
11、3 机关工作人员 24 24 36注:1、巡检操作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 3 双,纱口罩 3 只;装卸作业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 3 双,纱口罩 5 只;中控操作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 2 双,纱口罩 2 只;机械维修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 5 双, 纱口罩 2 只; 电工仪表维修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 3 双,纱口罩 5 双; 质量控制岗(2)每人每月发放纱手套 2 双。2、治安保卫制服发放标准:大沿帽 24 个月一顶;制服 24个月一套;长袖衬衣 12 个月一件;短袖衬衣 12 个月一件;领带 24 个月一条;皮鞋外勤 12 个月一双,内勤 24 个月一双;胶鞋外勤 18 个月一双,内勤 36 个月一双,雨衣 24 个月一套。3、夹皮手套、防尘风镜、乳胶手套、耐油手套、防酸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焊工手套、电焊脚罩、耳塞、安全绳、安全带、软梯、电焊镜片等小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求量由使用部门申报计划,安全员审核,供应处报公司批准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