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西湖区建设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 . 申请单位 通讯地址 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申报项目名称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手 机 : 建设项目地址 区 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证号 规划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条件 容 积 率 申报建设规模 容 积 率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 筑 密 度 建 筑 密 度 申请人承诺: 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 。如因 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及申请单位承担,与审批(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单位: (盖公章) 年 月 日 经办科室意见 窗口收件人: 收件时间: 联系电话: 83081080 一、申 报 条
2、 件 (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 2)划拨类建设项目须明确规划用地范围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 ( 3)出让类建设项目须取得国有土地 成交确认书; ( 4)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的,应符合规划总平面蓝图; ( 5)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 6)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和规程。 二、申 报 必 备 资 料 ( 1)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原件); ( 2)规划(建筑)方案技术审查的相关资料: 日照分析结论 效果图 补充资料:城市设计 用地咨询 三维数字地图 交通评估 指标校核 其他 ( 3)规划(建筑)方案总平面(需在 1:500 地形图上绘制)及建筑单体平
3、、立、剖面图电子版及纸质蓝图; ( 4)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改、扩建工程需提交原设计机构或具备同等的设计机构出具的结构鉴定报告; ( 5)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 报 技 术 要 求 ( 1)方案设计文件图纸(总平面、单体平、立、剖)及电子文件,要求图纸签章齐全(设计院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印章,且应在有效期内);建设单位名称应当与用地权属单位一致,图别应当与报建阶段一致,且应标注指北针及比例尺; ( 2)总平面图纸应当在包含城市规划道 路红线的实测 1: 500 地形图电子版上绘制; ( 3)规划方案总平面图纸应当标注规划设计条件中各类控制要素、规划道路红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 (“五线”及公共通道 ); ( 4)建筑基底及地下室范围线不得突破用地范围线; ( 5)用地范围线应当与经盖章核准的宗地图或供地附图一致; ( 6)建设性质及主要经济指标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申请人需要说明的事项: 说明事项: 1、本表只作为申请规划(建筑)方案批准意见书的凭证,它用无效; 2、本表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