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湘潭大学函授毕业论文题目:有待改进和完善的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函 授 站: 院 (系): 管 理 学 院 专 业: 行 政 管 理 学 号: 姓 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湘 潭 大 学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任 务 书论文(设计)题目:有待改进和完善的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 学 号: 学生姓名: 专 业: 行政管理 指导教师姓名: 系主任: 一、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二、重点研究的问题 3三、进度安排序号 各阶段完成的内容 起止时间12345678四、应收集的资料及主要参考文献4有待改善和完善的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1、简单介绍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起源;2、介绍我国国家公务
2、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3、分析目前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的方法和程序;4、介绍目前公务员考核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漏洞和弊病;5、讨论如何改善和完善目前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5有待改善和完善的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前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家公务员的地位和待遇不断提高,不少有志为国家作出贡献的各方面人才和刚毕业的新一代新生力量都投入到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浪潮当中,但也有部分思路不正、心怀鬼胎的人也混进这个浪潮中希望能浑水摸鱼,因此,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工作是社会进步、政治稳定和经济稳步增长的重要保障。1 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及考核制度的起源1.1 我国国家公务员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由
3、来国家公务员,即指国家公务人员。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我国的公务员人士制度是在革命时期解放区和人民军队干部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人士管理经验,它为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并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创立和发展阶段。大致时间为 1949 年 10 月到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前。这时期,主要是从上到下建立了管理机构,制定了一些管理制度;(二)挫折倒退阶段。即 1966 年 5 月至 1976 年 10 月的“文化大革
4、命”时期。在这期间,各级人事机构被撤消,公务员队伍被打散,人事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三)改革开放并逐步向法制化建设前进阶段。1976 年 10 月粉碎“四人帮”后,经过一段短暂的徘徊,党中央、国务院立即采取了拨乱反正的一系列重要措施,果断地恢复了人事管理机构和一些行之有效的法规。1980 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的党中央特别重视对人士制度的改革,1984 年起,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后名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1987 年,并多次对其进行修改,将该条例更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该条例虽经多次修改,但建立的目的都是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对政府机关干部从“进口”6到“出口”的各项管理
5、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1987 年 10 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宣布,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88 年 4 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 “要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从而使国家公务员制度从理论探讨开始走向实践。1.2 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起源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的重要环节。我国干部考核制度,是在新民主主义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干部考核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建国初期,干部考核叫“鉴定”和“考察” 。1949 年 11 月 4 日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说明了干部鉴定的
6、性质和目的,同时对鉴定内容和方法等作了规定,指出:“干部鉴定,是干部在一定工作或学习期内各方面表现的检查和总结。 ”考核内容, “重点应放在立场、观点、作风、掌握政策、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学习态度等方面” 。鉴定方法“采取个人自我检讨,群众会议讨论,领导负责审查三种方式结合进行” 。在考核时间上,规定“每隔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各地均需对其所属干部进行一次鉴定。1964 年,在干部考核内容方面规定得更加全面,中央组织部关于科学技术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对科技干部的考核,除了考核政治思想之外,还要考察了解他们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和工作中的贡献、科学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1979 年 11 月中央
7、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干部考核的标准和内容,要坚持的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各类干部胜任现职所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在考核方法上,提出“要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把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结合起来” 。1988 年 6 月,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试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 。1989 年 2 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又联合发出关于试行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 ,同时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司处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1988 年、1989 年发出的这两个7考核通知及考核方案,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
8、核作了具体详细的介绍和规定。这些规定是近十几年来各地各部门干部考核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建立公务员的考核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介绍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标准2.1我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考核制度,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公务员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进行考察,作出评价,并以此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任用、培训、晋级增资等的依据的制度。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制度,继承和发扬了党的干部考核工作的优良传统,同时也借鉴和吸收国外考核制度的有益经验,形成了一套符合实际情况并较科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考核制度。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
9、是:(一)考核要做到客观公正坚持客观公正是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客观,是指要实事求是地对公务员作出全面的评价,特别是从本质上反映公务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情况。而公正,就是对任何公务员的考核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不能因为公务员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及职位高低而造成在考核的尺度上宽严不一。如果考核结果不正确,既无法达到考核的目的,也使国家在任用人事工作上无法正确地开展,更可怕的是有可能让一些心怀鬼胎的、密谋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计划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法之徒鱼目混珠,混进我国的政府部门,使我们国家蒙受无法估计的损失。如果考核结果不公正,就会引起广大国家公务员的不满,引发公务员内
10、部的矛盾,使考核工作失去应有的权威性,并使公务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的挫折。因此,只有客观公正的考核制度才能成为知人善用的前提,成为激励公务员奋发上进有效方法,尽可能发挥出其应起的作用。(二)严格依法进行考核公务员的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依法考核,有利于维护公务员考核的正规性和严肃性;统一的考核标准是使考核制度客观和公正的重要保证;为全面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考8核结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必须从考核的方法和考核的过程及结果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对于依法进行公务员的管
11、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公务员考核的正规性和考核结果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全体公务员都必须接受定期考核,任何公务员无权拒绝接受考核。第二,任何集体和个人无权取消本单位的考核,也不得以自定的考核办法代替法定的考核办法,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第三,考核的结果应该并必须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升降、奖惩、晋级增资等的依据,而考核的结果必须真实。(三)贯彻公开性和民主性按照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要求,关于考核的相关信息必须公之于众,并把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考核方法确定为考核的一条基本原则。为了体现考核过程的公开性和民主性,考核的评委会中必须有群众代表,主管领导在给下属公务员写评议前,必须广泛听
12、取群众意见,考核的结果必须正式通知本人。在考核过程中坚决贯彻民主与公开的精神,有利于考核制度的改善与完善,具体表现在:第一,从制度上有利地保障了群众在考核过程中的民主监督权,既体现了行政首长责任制,又体现了监督工作的民主性和公开性。第二,保证考核过程及结果的客观、公正,防止出现假公济私的现象,或因个别直属领导个人认识水平低及日常了解情况不全面引发考核结果不客观不公正的现象发生。第三,当在公务员群体中都感受到考核的整个过程都客观、公正和民主时,考核工作就能很好地发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在广大公务员当中,如果考核的结果令人感到能当作一种重要的衡量标准,相互比较的作用就能产生,使参与考核的人员从中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从而在工作中不断改善和完善。同时也避免了因为上级领导的个人感觉进行考核而引发各种抵触和不服气的情绪产生。(四)考核必须与公务员的奖惩、任用、晋升级别和提高工资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这条原则进行的考核工作总是比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