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安市国地税纳税人学堂,主办单位:永安市地方税务局协办单位:永安市国家税务局 郑福海、邱海燕,郑福海 2016.3,增量、存量房交易涉税政策解析,要点: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永安市国地税纳税人学堂,,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简 介,房产交易环节要缴纳哪些税? 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减免税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 常见的涉税概念各税种的计税方法及优惠政策所需提交的税审资料房屋权属变更的常见类型 买卖、继承、析产、赠与。办
2、税注意事项,,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房产交易环节要缴纳哪些税?,,房产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新政策解析财税201623号,,房产交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新政策解析财税201623号,购买豪宅也可享受契税优惠,契税优惠从一套扩大到了二套,豪宅满两年也可全免营业税,,房产交易个人买卖住房减免税一览表,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房产交易个人买卖住房减免税申请关键点,营业税优惠购买年限:契税优惠首套、二套:提示:开发商向购房人代收代缴契税,是开发商在购房人出于自愿的前提下,出于方便购房人办税,提高购房舒适性,
3、所提供的一项服务。,,房产交易个人买卖非住房 单位买卖房屋(非地产商),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个人 无偿赠与的 免征 规定,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赠与视同买卖进行征收,房屋权属变更的其他类型,房屋权属变更的其他类型,,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无偿赠与抚养人、赡养人;(三)原产权人死亡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受遗赠人。财税(2009)78号三、其他受赠税率 20%四、其他受赠,应纳个税=(房产受赠计税价值-受
4、赠时支付的相关税费)*20%五、受赠后转让,应纳个税=(房产转让计税价值-原赠与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受赠时支付的相关税费-转让时支付的相关税费)*20%注: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国税发2006144号,个人 无偿赠与的 免征 规定,房屋权属变更的其他类型,,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四、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2009121号 (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
5、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国税发2009121号 (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国税发2009121号,个人 无偿赠与的 免征 规定,房屋权属变更的其他类型,,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问:个人将受赠的房产转让,计算营业税时如何确定购买时间?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二条规定:“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执行:“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个人 无偿赠与的 免征 规定,房屋权属变更的其他类型,,永安市国地税 纳税人学堂,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证明资料,谢 谢!,永安市国地税纳税人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