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 B 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4.1.1 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登记、注册文件 其登记、注册文件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相关表述,不得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诸如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 2.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体系文件中规定: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检验检测机 构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不准确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报告或
2、证书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所在的法人单位应为依法成立并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该检验检测机构在其法人单位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 应提供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和法人授权文件。 所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担任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对最高管理者进行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内部组织构成,并通过组织结构图来表述。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与所属法人以及所属法人的其他组成
3、部门的相互关系。 明确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职责及组织部门。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GB/T31880)对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有关诚信的基本要求,建议检验检测机构参考使用。 4.1.4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保证检验检测公正和诚信的程序,以识别影响
4、公正和诚信的因素,并消除或最大化减少该因素对公正和诚信的影响。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 应 不受 来自 内外 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公正、诚信地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与检验检测委托方、数据和结果使用方或者其他相关方不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层和员工不会受到不正当的压力和影响,能独立开展检验检测活动 ,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和可追溯。 3.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
5、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单位的其他部门,从事与其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设计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授权 职责,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活动不受其所属单位其他部门的影响,保持独立和公正。 4.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以文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等方式确保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应制定有关措施,
6、并有效实施,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不被侵害。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进入检验检 测现场、设置计算机的安全系统、传输技术信息、保存检验检测记录和形成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等环节,应执行保密措施。 样品、客户的图纸、技术资料属于客户的财产,检验检测机构有义务保护客户财产的所有权,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客户签订协议。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过程中获得或产生的信息,以及来自监管部门和投诉人的信息承担保护责任。 除非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时,应征得客户同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 相应的保密措施。 4.2
7、.1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人员管理程序,该管理程序应对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2.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3.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予以明确,使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并有相应权
8、力和资源,确保管理体系运行 检验检测机构应拥有为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出具正确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所需的技术人员(检验检测的操作人员、结果验证或核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质量、技术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受教育程度、理论基础、技术背景和经历、实际操作能力、职业素养等应满足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和工作量的需要 4.2.2 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 入 检验 检测 的全 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
9、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对管理体系全面负责,承担领导责任和履行承诺。 最高管理者 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 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最高管理者应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最高管理者应识别检验检测活动的风险和机遇,配备适宜的资源,并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 4.2.3 1.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
10、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以覆盖检验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范围。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 相关 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胜任 所承担的工作 2.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 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质量负责人,赋予其明确的责任和权力,确保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实施和保持。 质量负责人应能与检验检测机构决定政策和资源的最高管理者直接接触和沟通。 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3.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检
11、验检测机构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的代理人,以便其因各种原因不在岗位时,有人员能够代行其有关职责和权力,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各项工作持续正常地进行。 4.2.4 1.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签发报告或证书的职责和范围应有正式授权 【关注问题】:授权签字人是否 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2.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a)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b)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的
12、工作经历,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熟悉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c)熟悉检 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审核签发程序,具备对检验检测结果做出评价的判断能力 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授权签字人不得对外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员 4.2.5 1.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按其岗位任职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 、培训、
13、经历、技能进行能力确认。 上岗资格的确认应明确、清晰。 【关注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对所设立岗位职责的人员进行能力确认,下发了任职文件或核发上岗资格证书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2.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覆盖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监督员。 监督员应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能够评价检验检测结果。 应按计划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监督结果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价并确定其培训需求。 监督记录应存入被监督人员的技 术档案。 监督报告应输入管理评审。 【关注问题】:监
14、督计划 应包括:监督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被监督的对象、记录和评价的要求。监督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设备操作能力、样品制备能力、方法选择能力、环境监控能力、检验检测操作能力等、以及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报告的正确性、可靠性。监督的方式可以核查原始记录和报告、现场观察、面谈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培训效果评价。 4.2.6 1.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 些 培训 活动 的有 效性。 检验检测 机构应根据质量目标提出对人员教育和培训要求,并制定满足培训需求和提供培训的政策和程序。 培训计划既要考虑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需要,
15、也要考虑检验检测人员以及其他与检验检测活动相关人员的资格、能力、经验和监督评价的结果。 2.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实际操作考核、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质量控制结果、内外部审核、不符合工作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管理评审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持续改进培训以实现培训目标。 4.2.7 检验 检测机构应保留 技 术人 员的 相关 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从事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等工作的人员,在能力确认的基础上进行授权,建
16、立并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档案,应有相关 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 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关注问题】: 人员技术档案中应有个人自然情况登记表、及存档材料目录,以便描述个人基本情况,防止存档材料丢失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 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检验检测机构的场所( 包括 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 工作场所与检验检测 机构的 资质认定申请书 填写的工作场所一致。 验检测机构对工作场所具有完全的使用权和支配权。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
17、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地点的场所 4.3.2 1.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识别检验检测所需的环境条件。 当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编写必要的文件。并有相应的环境条件控制措施,确保环 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或不会对检验 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2.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以特别关注,必要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并记录,以保证环境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4.
18、3.3 1.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 条件有要求,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抽样、检验检测前应进行环境识别,根据识别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予以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 2.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在环境条件存在影响检验检测的风险和隐患时,需停止检验检测,并经有效处置后,方可恢复检验检测活动
19、。 4.3.4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 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内务管理程序,对检验检测场所的安全和环境的评价,应以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提出的要求为依据。 2.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当相邻区域的活动或工作,出现不相容或相互影响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相关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消除影响,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3.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人员进
20、 入或使用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区域予以控制,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具体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在确保不对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的同时,还应保护客户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机密及所有权,保护进入或使用相关区域的人员的安全。 4.4.1 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正确配备检验检测所需要的仪器设备 ,包括抽样工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 所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应满足要求 ,量程应与被测参数的技术指标范围相适应。 【关注问题】: 检 验检测仪器设备也包括必要的工作量具、软件和标准物质。 2.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
21、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的设施包括固定和非固定设施。 设施应满足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避免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 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 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 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用租赁。 【关注问题】: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
22、测机构共用租赁和共同使用。 4.4.2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描述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用、维护等的规定 ,防止污染和性能退化。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设备在运输、存储和使用时 ,具有安全保障。 4.4.3 1.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对检验检测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检定或校准计划,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计
23、量溯源性。 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内部校准时,应确保: a)设备满足计量溯源要求; b)限于非强制检定的仪器设备; c)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经培训和授权; d)环境和设施满足校准方法要求;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施检定或校准。 e)优先采用标准方法 ,非标方法使用前应经确认; f)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估; g)可不出具内部校准证书,但应对校准结果予以汇总; h)质量控制和监督应覆盖内部校准工作。 【关注问题】: 用于 内部校准的参考标准不能做为他用,除非能证明作为参考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参考标准应实行强制检定,并妥善保管。 2.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
24、方式 ,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检验检测机构在设备定期检定或 校准后应进行确认,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后方可使用。对检定或校准的结果进行确认的内容应包括: a)检定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 b)校准获得的设备的准确度信息是否满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的要求,是否有修正信息,仪器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方法的要求; c)适用时,应确认设备状态标识。 【关注问题】: 采用绿、黄、红三色识别法:检定、校准结果合格,并满足检验检测方法要求的,粘贴绿色标识;检定、校准结果
25、不合格,但仍满足检验检测方法要求的,粘贴黄色标识;无论检定、校准结果是否合格,不满足检验检测方法要求的,粘贴红色标识。 3.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当仪器设备经校准给出一组修正信息时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有关数据得到及时修正 ,计算机软件也应得到更新,并在检验检测工作中加以使用。 4.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 件 和软 件应 得到 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 检 测结 果失 效的 调整。 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5.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 标 准应 满足 溯源 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
26、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 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测量结果应溯源至 RM、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或通过比对等途径,证明其测量结果与同类检验检测机构的一致性。当测量结果溯源至公认的或约定的测量方法、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提供该方法、标准的来源等相关证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6.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对特定设备应编制期间核査程序,确认方法和频率。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设备的稳定性和使用情况来判断设备是否需要进 行期间核查,
27、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检定或校准周期; b)历次检定或校准结果; c)质量控制结果; d)设备使用频率; e)设备维护情况; f)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g)设备使用范围的变化。 4.4.4 1.检验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影响的 设 备及 其软 件的 记录。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及时补充相关的信息。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 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 核查设备是 否符合规范; d) 当前位置(适用时);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地点; f)
28、 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设备调整、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 g) 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行的维护记录(适用时); h)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关注问题】: 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将工作量具、软件、标准物质等,分类集中建立档案(台账)。 2.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 ,均应加以唯一性标识。 3.检验检测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并对其进行正常维护。 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人员操作重要的、关键的仪器设备以及技术复杂的大型仪器设备 ,未经指定的人员不得操作该设
29、备。 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应便于检验检测人员取用 4.若设备脱离了检验 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这类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 ,检验检测机构须对其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含:【关注问题】) 检查结果 备注 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 功能和检定、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得到满意结果后方 可使用。 4.4.5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设备能正常工作为止。应核查这些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曾经
30、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有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 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 修复后的设备为确保其性能和技术指标符合要求 ,必须经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其能正常工作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还 应对这些因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验检测活动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发现不符合应执行不符合工作的处理程序,暂停检验检测工作、不发送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或者追回之前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4.6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 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
31、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管理程序。 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 SI 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同时按照程序要求 安全 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4.5.1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的运作包括体系的建立、体系的实施、体系的保持和体系持续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状况,适应自身检验检测活动并保证其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 为使检验检测工作有效运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系统地识别和管理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 程,称为“过程方法”。该方法使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对体系中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过程进行有效控制,有助于提高其效率。过程方法包括按照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方针和政策,对各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系统地进行规定和管理,从而实现预期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