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指标名称 余额 (万元 ) 比上年末增长 ( ) 各项存款余额 1370053 6.4 其中:住户存款 1109024 4.2 各项贷款余额 540173 11.4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小学 65所,招生 5177人,在校学生 24521人;初中22所,招生 3570人,在校学生 10449人;普通高中 5所,招生 2520人,在校学生 8336人;职中 1所,招生 973人,在校学生 3018人;幼儿园(学前班) 96所,招生 10329人,在校学生 16686人。 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高考二本上线 1132人,上线率 40.11%,净增
2、 186人,增长率 20%。全县义务教育段入学率 10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 1.8%以内。 “ 双高双普 ” 顺利通过省政府达标验收。 全年 申报专利 122项,授权 181件 。 八、文化旅游和卫生 文化事业日益繁荣,举办古城玫瑰小镇国际涂鸦大赛、 音乐小镇纳凉晚会。 全年开展文化惠民 演出、放映电影 2540场次 。 公共文化服务目标任务完成率 100%,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961平方米 。仓圣祠保 护修缮顺利推进。洛南豆腐干等 2项非遗项目完成省级申报工作。 旅游项目稳步推进。仓颉小镇、民居小镇、洛河源、仓颉文化艺术园、锦绣大地花博园、兑山美丽乡村等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3、有序推进,完成投资 11.29亿元。全年接待游客 668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 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5%和 37%。 卫计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3家县级公立医院顺利通过二级甲等复审,为 5个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生化分析仪、彩超等设备。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 99.75%,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为76.5%,县域内住院就诊率为 90.24% ,公共卫生项目覆盖率达 100%。 九、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优良空气天数 298天。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 6.49万亩。 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1.9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4.92%。 全年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3103.59吨,氮
4、氧化物排放量 257.30吨。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11起,死亡 14人。按事故标识分:发生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 7起、死亡 10人;其他单位事故 4起、死亡 4人。按行业分: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 6起、死亡 6人;采矿业(均为金属非金属矿山 )发生事故 2起、死亡 5人;建筑业发生事故 3起、死亡 3人。 十、人口 2017年末,全县总户数 151697户,户籍人口 462192人。总人口中,男性 242273人。据 1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 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 449600人,比上年增加 3800人。其中城镇人口 204300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45.4%。 20
5、17年年末户籍人口及其变动情况 (县公安局人口统计年报数据) 指标 单位 2017年 年末总户数 户 151697 年末总人口 人 462192 其中: 男 人 242273 女 人 219919 其中: 17岁以下 人 94344 18-34岁 人 126969 35-59岁 人 166412 60岁以上 人 74467 本年度人口变动情况 出生 人 6339 其中: 男 人 3336 女 人 3003 死亡 人 4718 其中: 男 人 2717 女 人 2001 迁入 人 2344 其中:省内迁入 人 1767 外省迁入 人 577 迁出 人 5095 其中:迁往省内 人 4224 迁往
6、省外 人 871 十一、人民生活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948元,比上年增加 1335元,增长 9.8%。其中:工资性收入 9017元,增长 12.2%;经营净收入 2302元,增长 19.9%;财产净收入 735元,增长 12.4%;转移净收 入 2894元,下降 3.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7530元,比上年增加2109元,增长 8.3%。其中:工资性收入 21073元,增长 11.1%;经营净收入 2681元,增长 11.5%;财产净收入 2407元,增长 2.4%;转移净收入 1369元,下降 19.3%。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160元,比上年
7、增加 785元,增长 9.4%。其中:工资性收入 4310元,增长 12.4%;经营净收入 1923元,增长 20.8%;财产净收入 98元,增长 36.1%;转移净收入 2829元,下降 1.6%。 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比 3.01 1,较上年缩小 0.03。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9658元,增长 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2921元,增长 2.8%.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682元,增长1.1%。 全年实现 8个贫困村退出,减少贫困人口 2752户 10537人。 十二、社会保障 城镇职工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23678人,其中企业职工12609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11069人。
8、城镇职工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20642人;城镇居民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25309人。 年末,全县拥有社会福利收养性 单位 11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7394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5894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 (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 (或地区 )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 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
9、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 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一体的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调查从 2012年四季度起实施。 城乡居民收入 比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观察城乡居民收入
10、差距。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 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元提高到 2000万元;从 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 50万元提高到 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 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 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 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不含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登记的收养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