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0 页安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危险驾驶罪分析作 者 x x 系 (院) 政 法 学 院 专 业 法 学 年 级 2009 级 学 号 xxxxxxxxxx 指导老师 x x x 日 期 2013 年 4 月 第 1 页学生诚信承诺书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安阳师范学院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签名: 日期: 论文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
2、安阳师范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签名: 导师签名: 日期:第 2 页危险驾驶罪分析x x(安阳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 河南 安阳 455002)摘 要:醉驾入刑,这是一个热点讨论问题。当刑法修正案(八) 出台时,就有不少法学研究者对这一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以及实践性的质疑。本文主要围绕刑法修正案(八) 以及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关于酒驾和醉驾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醉驾可能构成何罪等问题进行展开论证。关键词:酒文化;酒(醉)驾;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一、危险驾
3、驶的背景1901 年慈禧太后 66 岁寿辰时,直隶总督袁世凯特地从美利坚进口一辆洋车,作为寿礼敬献给慈禧。据说,这个洋玩意是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查理森利和法兰克兄弟俩设计,并采用手工方法制作而成。起名为“图利亚”。慈禧生日那一天,在紫禁城太和殿检阅贡品。当她听说这辆洋车不要马拉就能跑,感到很奇怪,立即口谕在场的德国司机开车。德国司机爬上车,踩响马达,洋车真的轰隆隆地跑了起来,慈禧看了喜不自胜,高兴地问:“这车跑得这么快,要吃许多草吧?”德国司机说:“它不吃草,烧的是油。”慈禧没有听懂,吩咐太监李莲英端出珠宝,赏赐了袁世凯和开车的洋司机。慈禧对洋司机着实有些不放心,可是在当时全国还没有会开汽车的人。
4、于是,便让李莲英招纳学开汽车的人,当时有许多人应试,最后,京郊哈德门一位名叫孙富龄的人很快学会了开车子,成为慈禧十分赏识的御驾司机。孙富龄经常驾车拉着慈禧游玩。这样玩来玩去,群臣倒也不去说三道四了,慈禧自己也习以为常了。一日,慈禧坐车玩了两个多小时,心情特别好,当即赏赐一大碗酒让孙富龄饮,孙富龄受宠若惊,一碗下肚,精神特爽,踩响马达,洋车呼的跑了起来。不料前面冒出一个小太监。这时孙富龄已酒性发作,心慌意乱,情急之中怎么也找不到刹车的位置,可怜小太监一命归西。中国历史上第一起饮酒驾车肇事案就这样发生了。大家也都明白,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前进与发展,私家车也大量增加,醉酒驾车犯罪呈高发态势,危害严重
5、,而且一次致多人死伤的案件也时有发生。纵观法院处理的大大小小的案件,不管民事还是刑事案件,跟交通事故有关的已经占领相当大的比例。从2011 年 2 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 当中的第 22 条将醉酒驾驶等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加上了“拘役,并处罚金”的法定刑这一条文开始,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醉酒驾驶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而且也加大第 3 页了对社会广大驾驶人员的警戒。在此,我想表达的不仅仅是想让驾驶人员更加遵守交通规则,更想让人们重视和珍爱生命。据世界卫生组织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超过 60 万人,而我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
6、万起,每天在车轮底下丧生的达 200 余人,其中大约 50%60%的车祸是和饮酒有关的。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有形杀手。大家都清楚酒精实际上也就是一种麻醉剂,当人们摄入过多的酒精在体内之后,酒精进入人体内的血液后会影响人们的中枢神经,并且延伸到运动神经和末梢神经,使人们的手足活动迟缓,也大大降低了人们活动的及时性、准确性、协调性以及可靠性,相对而言,驾驶人员的体力、判断力和协调能力也会跟着下降。然而,我国自古以来流传的“无酒不成宴”的风俗已经深入每个国民的心中,对于我国的“饭桌文化”以及“酒文化” ,我们不言而喻,不管过年过节,还是
7、亲朋聚会,酒是万万不能缺少的。从古到今,关于喝酒的典故和诗句数不胜数,从武松打虎、醉打金枝,再到“酒逢知己千杯少” 、 “酒不醉人人自醉” ,都传诵着酒文化的传播。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人们社交场合的增加,饮酒已经变得难以避免,无论大事小事,只要是在饭桌上,大家都要抿上一口,干上一杯。接着,喝了酒开着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的事情也就时有发生了,而且呈现一种上升增加的趋势。由于传统酒文化的影响,社会民众对酒后驾驶的危害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民众根本没有营造一种“酒后不驾驶,驾驶不饮酒”的氛围,相反的,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采取了默许的态度,使得醉酒驾驶这一行为在客观上没有取得社会舆论的申讨。酒驾之所以
8、到了这么严重的地步都还没有被严厉禁止,主要是因为人们存在几种心理,即一是自以为酒量比较高,半斤脸不红,一斤不心跳,二斤倒不了。酒驾者都有着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就算喝了酒,在遇到突发的事情时,也能从容应对和处理。他们那个时候往往已经忘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人反应变得迟钝的事实,当真正发生车祸时,才后悔莫及;二是自以为经验丰富,技术熟练老到,车技一流高超。某年山东省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1 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 5 到 20 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摄入体内之后,它不管你的驾龄是多少,只会因为你的酒精量摄入多少来决定事故的发生概率。
9、交通事故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 ,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二、酒后驾驶车辆的危险性(一)危险性等级酒后驾驶车辆的危险性,大家有目共睹。就酒后驾驶的危险性而言,可以分为不同的等级,从轻到
10、重一次可以分为四种:1.酒后驾驶谨小慎微,能够按章行驶,有能力对紧急情况做出反映;2.酒后驾驶反映变慢,对其他车辆的避让灵敏度降低,如果此时有其他车辆违章,很有可能会躲避不及发生事故;第 4 页3.酒后驾驶容易失去控制,情绪激动,不能有效合理的避让其他车辆,或者其他车辆违章可能接触的情况下,操作失控,发生事故;4.酒后驾驶完全失去控制,对车辆的操作分辨不清,分辨不清前方的人和物,更不知东南西北,此时的方向感完全丧失,这种危险性是最大的,不仅会危害自己,还会给被人带去不可挽回的损失。流传了上千年的传统“文化”不可能因为酒驾入刑而立即停止流传。正是因为这些不成文的规定已经深入人心,而且日益引导着交
11、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立法者更应该着眼于民心所向,尽早向公民出示最新立法成果。2009 年 1 月到 7 月,中国大陆因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169 人死亡,其中醉酒驾车恶性肇事案件频频出现,这些案件引起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酒精引发的一件件惨案让酒后驾车施加刑法的声音不绝于耳。行驶在公路上,随处可见的是交通部门留给广大市民的警示语:“举酒贪杯高兴一时,酿成惨祸追悔一世” 、 “自己一口酒,他人一行泪” ,这些温情但不失严肃的警示语也都在时时刻刻提醒驾驶员们注意自己手中紧握的不仅仅是方向盘,每个驾驶员手里紧握的还有对生命负责的责任。(二)国际处罚的区别既然醉酒后驾驶危害这么大,为什么我
12、国每年还有很大程度上的交通事故是因饮酒而引起的呢?归根结底,还是我国立法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力度不大。和国外的相关法律规定相比,我国对于醉酒驾驶的处罚力度其实是比较宽松的。在国际上,各个国家的处罚力度是不大相同的。例如日本,醉酒驾驶者,处两年以下徒刑或 10 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带有酒味驾驶者,处 3 个月以下徒刑或 5 万日元罚金。醉酒驾驶两次以上者,将被判处 6 个月徒刑;美国部分州,醉酒驾车即便是没有发生人身伤害交通事故,一旦被警察查出驾驶人酒精含量高于法律标准,就会被拘留关押,然后由刑事法官宣判,最低的可判 1 周监禁,重的可以判 1 年监禁。司机酒精浓度超过 6mg/100ml,将被无条
13、件吊销驾驶证;瑞典,血液中酒精含量限制 2mg/100ml,对超过酒精浓度的司机,重者将坐牢两年,轻者被扣驾驶证一年;新加坡,酒后驾驶,初犯者将受到 1000 至 5000 新元的罚款或者长达 6 个月监禁,重犯者强制监禁一年,并且处罚金 3000 至 10000 新元,累犯者的罚金为 30000 新元及最长十年的监禁。三、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一)危险驾驶罪定义分析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刑法中危险驾驶罪在 133 条的其中之一,而关于醉酒驾驶,条文规定的非常简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由此可见,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可分为主体,主观要件,客观要件以及客体要件。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刑事
14、主体,即为已满 16 周岁的自然人。由此可说明,立法者并没有限定危险驾驶罪的主体必须是驾驶人员,因此可能存在教唆犯罪,或者间接正犯。例如,一个醉酒后的成年人,坐在副驾驶或者车后座上,教唆一个不满 16 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驾驶位置上实施驾驶,那么,从法律上来讲,该成年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教唆犯罪,也有可能是间接正犯。危险驾驶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即只要嫌疑人认为自己已经醉酒并实施了驾驶或教唆驾驶等行为,即使没有产生危害结果,也可能成立该罪。比如说,成年自然人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即使驾驶当时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当事人醒酒后若主动承认自己已经在主观方面存在故意,主动向交警部门交代事
15、实,在客观上来说,是可以构成自认,也可能向醉酒驾驶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的。第 5 页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也即从客观上来说,对“道路” 、“醉酒”以及“机动车”等客观要件都有严格的要求。通常来说, “道路”是指公路,是存在于土地之上的可供行人、交通工具或者动物流通的地方,也可以认为是可供人流或允许机动车辆行驶的地方;“醉酒”的定义在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阀值与检验 (GB19522-2004)中有明确规定,即驾驶人员每 100 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 毫克为醉酒驾驶。这一标准明确而又可行性强,在实施中不会存在过多争议;
16、“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或牵引(通俗点也可以理解为靠使用汽油或者各种类型燃料来促使通行的有轮车辆) ,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该交通工具可供人员乘用或运输。这其中摩托车也属于我们所研究的必不可少的机动车辆。在此,电动自行车也会引发人们的争议。有不少学者坚持认为电动自行车在特殊情况下的危害程度不亚于摩托车,但是在定义上来说电动自行车是不依赖汽油或者燃料带动引力通行的,电动自行车的动力装置无非是电力牵引,而且该牵引程度是有限的,是人们惯用的一种便捷式交通工具,在我国电动自行车也是目前来说使用比较普遍的交通工具,其性质相当于自行车,只是在速度上有所改进,因此,在这一问题的争论上,我赞成把电动自行车排
17、除在机动车之列的观点。其中酒后和醉酒驾车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还不大相同。其中,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 80 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 100 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 毫克为醉酒驾车。提到这里,估计会有很多人打出疑问:到底大概喝多少酒之后会达到这个标准?在这方面,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致估算了一下:20mg/100ml 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 3 两低度白酒或者 2 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 3 瓶啤酒。至于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如果人体中每一百毫升血液中含到 100 毫克酒精,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 度白酒约
18、50 克,60 度白酒约 75 克,50度白酒约 100 克,40 度白酒约 150 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 500 克,红酒约600 克,啤酒约 3 瓶或者 6 个易拉罐。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为抽象的公共安全,即醉酒驾驶是对一定范围之内公共领域(也是指道路)的人员、财产安全产生了抽象的危险,侵犯了抽象的公共安全这一合法权益。张明楷教授认为,危险驾驶罪是抽象的危险犯,不需要司法人员具体判断行为是否具有公共危险,同时,完全没有危险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本罪。例如,驾驶人员在没有车辆,也没有行人的荒野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行为也就不构成本罪,司法人员也不能追究该驾驶人员的责任。(二)危险
19、驾驶罪存在的弊端危险驾驶罪同时还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例如,它只规定了单一的拘役这一种刑种。这就使得对犯罪嫌疑人仅能采取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这两种强制措施手段,无法适用逮捕的强制措施,这也加大了公安机关作为执行机关的监督压力,更使大量犯罪嫌疑人在判处拘役实刑的的同时要有法院执行收监的程序,增加了审判机关的工作量。而且,在司法实践当中,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 80 毫克/100 毫升是醉酒驾驶的唯一标准,而酒精含量的测试结果依赖于公安机关查处的力度和速度。因为,体内酒精浓度动态变化的问题还会影响客观标准的执行效果。如果,在抽血前实际已经酒后驾车很长时间,由于身体的新陈代谢导致的酒精浓度动态变化,即使抽血时
20、其身体血液内酒精含量未达到客观标准,此前的酒后驾车行为也已经构成了醉酒驾车,但公安人员无法从证据上证实这一点,这也就意味着醉酒驾驶的人员已经实际犯罪,却无从定罪量刑。(三)酒后驾驶交通肇事构成何罪酒后驾驶交通肇事应当构成何罪,在当前有着很大的争议。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何定性酒后驾驶,目前有着不同的说法,其中主要的说法有三种。第 6 页1.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目前最为普遍、最常见的认定。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而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残疾
21、或者死亡的,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2.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依照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这是转化型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1 。3.酒后驾驶肇事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例如,酒后驾车、故意飙车这种明知可能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放任其行为产生恶劣社会后果的,其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属于交通肇事罪。主要是因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
22、公共安全罪的主要区别是在于犯罪的主观要件与客体要件方面,即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公共安全,它的社会危害性比交通肇事罪严重,因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定刑重于交通肇事罪,其最高刑可判处死刑 2 。四、醉驾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处罚(一)经典案例从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的数量也还是不计其数。例如全国首例醉驾致人死亡的案例发生在株洲:2011 年 8 月 5 日,司机周壮成因醉酒驾车致受害人当场死亡,周壮成的血液样本经株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入刑标准。2011
23、 年 8 月 5 日,24 岁的被告人周壮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又如,著名歌手高晓松 2011 年 5 月 9 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附近醉驾致 4 车追尾、3 人受伤。经鉴定,高晓松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243.04 毫克,超过醉驾标准。2011 年 5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高晓松醉酒驾驶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 6 个月拘役,罚款 4000 元。对于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第 22 条,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
24、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 91 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
25、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我国首个因醉驾而获死刑判决的肇事司机出现在四川成都。2008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左右,成都孙伟铭醉酒驾着刚买的黑色别克车撞上了比亚迪尾部,在追尾逃逸途中,因严重超速又撞向了反向正常行驶的 4 辆轿车,造成 4 人死亡,1 人重伤的严重后果。2009年 7 月 23 日,孙伟铭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第 7 页(二)新规定及处罚标准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 123 号令作出了对
26、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 12 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12 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
27、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 4 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2013 年最新醉驾处罚标准已经出炉,具体内容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 1000 元-2000 元,记12 分并暂扣驾照 6 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罚款 500
28、0 元,记 12 分,处以15 日以下拘留,并且 5 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3)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2.刑法规定:第 133 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自去年 5 月 1 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
29、下降。即使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不缺乏一些典型醉驾的案例供人们引以为戒。2011 年 5 月 3 日,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水务局副局长宿仁训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当地交管部门查获。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95 毫克每百毫升。5 月 25 日,丹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该案侦查终结,并于当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2011 年 6 月 1 日,检察机关对宿仁训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8 月5 日,法院判决其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1 年 6 月 4 日,北京出现了首起外国人醉酒驾驶案。当日,沙特阿拉伯籍留学生穆罕默德酒后驾驶小客车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门时,与停车管理员发生纠
30、纷,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他在强行驾车驶离时将民警刮倒,又将两名行人刮倒并碾压一辆自行车,共造成一名民警和两名行人受伤。最终,这名外国留学生被民警截获。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 204.7毫克每百毫升,属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11 年 10月 11 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其提起公诉。11 月 24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和拘役六个月,合并执行拘役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3)我国刑事行政处罚及其他隐形2011 年 2 月 25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
31、,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于 5 月 1 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第 8 页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的界定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于或等于 80(含)毫克。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7 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由于我国在公务员考录、事
32、业单位招考、参军入伍等方面,都要进行政审工作,2012 年 5 月 1 日,醉酒驾驶行列入刑法处罚范围,届时被政审人及其近亲属一旦因为酒驾被判处拘役(即已经触犯刑法),将对被政审人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对军人的处罚力度也有一定的标准。总参谋部日前下达通知,要求加强军车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酒后驾车问题,维护军队纪律和形象。总参通知要求从严治军,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并组织集中整训;醉酒驾车,一律吊销驾驶证,调离司机岗位,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酒后驾车造成亡人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通报批评军车交通违章抄告问题突出的单位,限期整改。各警备司令部
33、要加大对外出军车的检查纠察力度,集中开展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五、对危险驾驶罪的预防机制(一)完善酒类行业的管理立法类似的醉驾案件层出不穷,应该如何进行预防呢?完善酒类行业的管理立法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应该借鉴烟草行业的管理立法,强制要求在烈性酒外包装及酒瓶上印制诸如“饮酒有害安全”的字样,警示公众酒后驾驶。而且还要健全公务接待方面的立法,强制规定公务员接待活动不得饮酒或者驾车人员不得饮酒,从而封堵公车酒后驾驶。同时,要将公务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严禁饮酒”作为一项纪律要求,树公务接待之新风。在宣传方面,我们也应该作出努力,从而提高驾驶人的防范意识。政府应该把“酒后禁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
34、范畴。在全社会倡导正确的饮酒观念,引导公众树立“酒后禁驾”的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酒后驾驶的巨大危害,例如在公共场所宾馆、酒店、饭店等地方,在道路两侧张贴警示宣传图片及广告牌,以便随时提醒警告过往的驾驶人员;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定时、定期播放“酒后禁驾”的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酒后禁驾”氛围。(二)科技手段入手进行预防从另一方面说,我们还可以从科技手段入手进行预防酒后驾驶。也即基层交警大队、中队应普遍配备酒精测试仪,执勤民警上路应随身携带并正确使用。对嫌疑人随时进行随机测试,用现代化的科学仪器证明驾驶人是否饮酒,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用科学说
35、话,使其心服口服,从而增强执法的科学性。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和支持汽车制造商研发酒后驾驶的防治装置,重视和加强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研发适用简便、准确度高的新产品供执法部门使用。其实,分析掌握酒驾的规律并不是什么难事,为加强对酒驾的管理力度,我们可以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对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先进经验。例如:在酒店、宾馆等地方配备酒精测试仪,方便驾驶人在驾驶前进行自测,特别是对饭后从酒店、宾馆驶出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根据男性驾驶人喝酒几率大的特点,将青年男性驾驶人员作为酒后驾驶行为管理的重点。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力度,对年轻驾驶人或者刚获得驾驶证的人员规定更低限值等。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6、,不断探究防范酒后驾驶的新的管理途径。(三)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设立酒后驾驶随机纠正点是个不错的选择。设立酒后醉后驾驶随机监测点、清醒点,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后驾驶人员依法从严处罚。发现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者,应立即第 9 页中止其违法行为,并在设立的纠正点等待其彻底清醒之后才可以放行,不能简单的进行罚款后立即放行。区分是酒后驾驶还是醉后驾驶之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严格规定,该拘留的拘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坚决暂扣、吊销驾驶证,形成一种严管重罚的管理趋势。 “代驾”不失为现代社会避免酒驾、醉驾的一种良好方式,在各个酒店、宾馆设立代驾试行点,只要是在该酒店、宾馆饮酒后出行的人员,都配备一名代
37、驾人员,从而避免酒后驾驶、醉后驾驶行为的发生,这样才能更好,更有效地实现“开车不饮酒,酒后不开车”的要求。在实际情况中,我们的交通部门应该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员采取“四个一律”方针,即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 3 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 15 日,暂扣驾驶证 6 个月;对一年内 2 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 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同时交管部门还要提醒驾驶人员最好坚持酒后隔夜再开车,这样才能更有效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参考文献1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第8版201
38、0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120-121.2何秉松.刑法教科书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207-208.3百度百科. 酒后驾驶. EB/OL.http:/ 年查处酒驾6000起.http:/.2013年3月10日访问.5法律快车. 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http:/.2013年3月18日访问. 6中国宁波网.关注百姓,关爱生活.http:/.2013年3月18日访问. Analysis of the crime of dangerous drivingxxxxx(The Law School,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Anyang, 455002)
39、 Abstract:Drunk driving into the punishment,this is a hot discussion.When “criminal law amendment(eight) “was issued,there are many researchers on this hot issue of law carried on the thorough discussion and the practice question.This article mainly around “criminal law amendment (eight)“and the new “law of road traffic safety“,the leg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about drunk driving and drunk driving,and dunk driving problem such as what may constitute a crime for an arg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