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二: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积分细则(试行)根据安徽财经大学虚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 ,虚体研究机构的考核周期为两年,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采取将负责人和核心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或主持人、安徽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奖除外)在科研获奖、课题立项等八个方面成果折合积分加总排序的办法。为此特制定本积分细则:1. 科研成果获奖国家级奖项与省部级奖项的分类标准参照安徽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专项奖励暂行规定,厅级奖项限教育厅与科技厅颁发的科研成果奖。1.1 国家级奖项一等奖 100 分/项;二等奖 80 分/项;三等奖 60 分/项;优秀奖 50 分/项。1.2 省部级奖项一等奖 50 分/项;二等奖
2、40 分/项;三等奖 30 分/项;优秀奖20 分/项。1.3 厅级奖项一等奖 20 分/项;二等奖 10 分/项;三等奖 5 分/项。机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机构所得积分为对应奖项积分/参与申报单位数。2.课题立项2.1 纵向课题由机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作为主持人申报且有其他核心成员或主持人参与申报的一类课题 80 分/项;二类课题 60 分/ 项;三类课题 30 分/项;四类课题 20 分/项。2.2 横向课题按照到帐经费折算积分,1 分/2000 元。3.论文权威期刊论文 60 分/篇;重点期刊论文 40 分/ 篇;核心期刊论文 20 分/篇;一般期刊论文
3、10 分/篇。4.专著在一类出版社出版专著 30 分/部;在二类出版社出版专著 20分/ 部;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 10 分/部。5.学术交流5.1 境外学术会议参加与本机构研究领域高度相关的境外学术会议作主题演讲30 分/ 人次;作专题演讲 20 分/人次。5.2 境内学术会议参加与本机构研究领域高度相关的境内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作主题演讲 30 分/人次,专题演讲 20 分 /人次;二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作主题演讲 20 分/人次,专题演讲 10 分/ 人次;其他学术会议作主题演讲 10 分/人次,专题演讲 5 分/ 人次。参加境内二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及其他学术会议所获得的积分在每一评
4、审周期内以 30 分为上限。5.3 学会任职机构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中有担任一级学会常务理事或二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的加 20 分;有担任一级学会理事或二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加 10 分。6.成果转化6.1 领导批示科研成果被国家领导人批示 100 分/项;被省部级领导批示 50分/ 项;被地市级领导批示并被实际采纳的成果 30 分/ 项。6.2 要报应用成果被列入国家社科成果(或内参)要报 50 分/项;被列入省社科成果要报(或内参)20 分/项。7.科研管理7.1 活动开展年开展内部学术研讨活动 10 次以上的 10 分;5 次以上的 5分;5 次以下的 0 分。7.2 网站建设有网站且适时更新 10 分;有网站不适时更新 5 分;无网站 0分。8.特色项目具有鲜明的特色研究方向,取得系列研究成果,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经评议,可酌情加分,分值以 10 分作为上限。9.附则9.1 纵向课题分类参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中对课题的分类标准。9.2 论文分类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对论文的分类标准。9.3 专著分类参照安徽财经大学学术著作资助及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对出版社的分类标准。安徽财经大学科研处201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