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工程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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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固定总价合同如何结算工程款?- 专业 建筑工程律师定总价合同是目前建设市场常见的一种施工承包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 ”、“包死价合同 ”。所 谓“ 固定”是指 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双方合同约定因素发生变化时予以调整外,其他情况一律不调整;所谓 “总价”,是指整个合同的价款。随着建设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承、 发包双方因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多集中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影响合同价格的诸多因素;而一旦发生纠纷,往往涉及的争议数额比较大,双方都将面临巨大的利益风险。固定总价合同的优点是易于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若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固定价

2、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这样 双方就节省了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但如果该合同项下的工程工期长、造价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难免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而且如果双方对于此类变更没有约定,则往往使得 结算难以进行,以至 发 生争议。固定总价合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往往会直接影响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主要应防范以下风险:工程承包范围争议。“固定总价合同”的固定价格是建立在工程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固定的基础上的,若 发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则可以打破“ 固定价”,追加合同价款。正因如此,双方对合同承包范围的明确界定就显得十分重要。另外,若部分合同约定以某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范围内的工

3、程内容为准,则双方应对图纸进行交接、签收,以免因图纸本身发生争议。发包方在招标时应尽可能将招标范围、投标人报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用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一一明确,避免产生歧义。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要 对拟建工程可能 发生的一切项目和费用作通盘考虑,对项目清单所列项内容的不妥或遗漏之处,及时通过质疑方式提出。建材价格变动因素。在固定总价的合同框架内,建材涨跌的风险及收益均由承包人承担或享受。在现有市 场条件下,建材的价格常常会发生激烈的波动,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预见到此类商业风险。如在施工期内,发生建材异常涨价的情形,承包人可能要承担亏损 的后果, 对于建

4、材异常 涨价,属于情 势变更还是商业风险,目前尚未有定论。那么双方应事先在合同中就 调整物资、材料的种 类、价格标准、 调整幅度等作出 详细约定;物资、材料 涨 跌受市场供需等因素的影响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因此双方将材料价差约定在风险包干范围,能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利益、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所以,采用固定价格合同考虑优先适用于履行周期短、材料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小型工程,其价格变动的几率和幅度都较低,那么双方引发争议的概率也会大大地降低。另外,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而在施工期外,建材大幅涨价的,承包人应和建设单

5、位 协商调整固定总价,建 设单位不同意的,应考虑解除施工合同。工程量的变更。目前建筑市场上,存在很多 边设计边施工项目,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模式,由于初期施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 过 程中为完善设计难免会发生大量变更、洽商。在施工中,很多问题都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变更,设计变更和施工洽商、签证 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经济费用,也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结算价格。对此部分影响合同固定价格的款项承担事宜,往往很容易造成纠纷。发包方应当注意,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在招标时就应尽可能向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施工图及说明、施工要求,并给投标人留有足 够的编标和询标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完全了解施工场地,理解设计意图,明

6、确施工要求,减少投 标人工程量计算失误的概率,从而避免 纠纷的发生。同 时,为 防止承包方故意漏算、错算工程量,应事先在合同中约 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以及超过此调增范围的处理方法。对于承包人而言,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 勘察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 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作好询标答疑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且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我们称之为 固定总价合同。在 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 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 许调 整合同价格。在 现代工程中,特别 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

7、式,因为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 赔 机会较少。但这种合同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因此,承包商 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 首先,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 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 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 风险小, 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 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 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

8、完备,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其次,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根据不同的情况考虑它的几种计价形式:招标文件中有工作量表。业主为 了方便承包商投标, 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也必须复核。承包商报出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它 们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由承包商制定。工程量表仅仅作为 付款文件,而不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不作 为承包商完成工程或设计的全部内容;合同价款总额由每一个分项工程的包干价款(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 须自己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如果承包商分项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 则被认为包括在整个合同总价中。 第三,由

9、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我国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也有这个问题),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 承包商的工程责任范围扩大,通用规则的划分 难以包容。例如由承包商承担大量的设计,在投 标时承包商无法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到这些的情况。 通常合同采用阶段付款。如果工程分 项在工程量表中已经被定义,只有在该工程分项完成后承包商才能得到相应付款, 则工程量表的划分应与工程的施工阶段相对应,必须与施工进度一致,否则会 带来付款的困难。同 时工程量划分应注意承包商的现金流量,如设立搭设临时工程、材料采购、设计

10、等分 项,这样可以及早付款。 第四,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有时在形式上很相似。例如在有的总价合同的招标文件中也有工作量表,也要求承包商提出各分项的报价。但它们是性质上完全不同的合同类型。固定 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 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 算。通常只有 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例如法律变化),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固定 总价合同在招标投标中就与单价合同的处理有区别。 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要承担两个方面的风险: 一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例如在某国际工程中,工程范围为一政府的办公楼建筑群,采用固定价合同。承包商算标时遗漏了其中的一座做景观

11、用的亭阁。这一项 使承包商损失了上百万美元;工程过程中由于物价和人工费涨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是工作量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对固定总价合同,业主有时也给工作量清单,有时仅给图纸 、规范让承包商算标。承包商必须对工作量作认真复核和计算。如果工作量有错误 ,由承包商 负责;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例如在某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范围条款为:“ 合同价款所定义的工程范围包括工作量表中列出的,以及工作量表中未列出的但为本工程安全、稳定、高效率运行所必需的工程和供 应。 ”在该工程中,业主指令增加了许多新的分项工程,但设计 并未变更,所以承包商得不到相应的付款。又如某国际工

12、程分包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形式,工程变更条款为:“ 总包指令的工程变更及其相应的费用补偿仅限于对重大的变更,而且仅按每单个建筑物和设施地平以上外部体积的增加量计算补偿”。在合同 实施中, 总承包商指定分包商大量增加地平以下建筑工程量,而不给分包商任何补偿;由于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所的工程量计算误差。对固定 总价合同,如果 业主用初步 设计文件招标, 让承包商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 图设计已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承包无法 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 料估算工作量。 这时承包商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在实际工程中,这是一个采用固

13、定总价合同带来的普遍性的问题,在这方面承包商损失常常很大。 案例 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描述某建筑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在 21 个月内完成;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无调价条款。 承包商投标报价 364000 美元,工期 24 个月。在投 标书中承包商使用保留条款,要求取消固定价格条款,采用浮动价格。但 业主在未同承包商 谈判的情况下发出中标函,同时指出:经审 核发现投标书中有计算错误,共多算了 7730 美元。业主要求在合同总价中减去这个差额,将报价改为 356270(即 3640077300)美元;同意 24 个月工期;坚持采用固定价格。 承包商答复为:如业主坚持固定价格条款

14、,则承包商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再增加 75000 美元;既然为固定总价合同,则总价优先,计算错误 77300 美元不应从总价中减去,则合同总价应为 439000(即 3640075000)美元。 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使合同工程量又增加了 70863 美元。工程最终在 24个月内完成。最终结算,业主坚持按照改正后的总价 356270 美元并加上的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结算。即最终 合同总价为 427133 美元。 而承包商坚持总结算价款为 509863(即 364007500070863)美元。最终经中间人调解,业主接受承包商的要求。 对本案的几点分析: (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

15、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 明无效。否 则业主应在定 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作出确认或否认。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位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的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认可修正后的价格。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 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如果先 发 出中标函,再 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 业主十分被动。而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商谈,一般承包商为了中标

16、,比较 容易接受业主的要求。也可能因工程比较紧急, 业主急于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所以没来得及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认真的澄清和合同谈判。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相关的合同价格调整情况,但是在合同 实施过程中,由于 业主多次 变更工程的设计,造成承包商的成本大量增加(结构变更以及工程量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是否可以就设计变更部分所增加的费用向业主要求增加工程价款,以及是否可以就变更部分要求适当的利润!谢谢! 2008-07-01 11:56:44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题目:工程款调整 MAIL:guest IP 地址: 221.223.58.* 依

17、据财政部与建设部财建2004369 号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承包人须在收到变更 14 天内提出变更价款,发包人 14 天内审核同意后由发包人支付;14 天内承包人未提出变更价款的,发包人可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格。重大项 目确定变更价款的时限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以上供参考。lfm 2008-07-02 11:13:53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题目:guifu MAIL:guest IP 地址: 121.22.77.* 您所说的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图纸范围之内的所有工程量,而发包人提出工程 设计变更等于变更了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量,依据法律规定, 发包人应给予补

18、偿,计价依据可由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造价站进行裁决。以上谨供参考!2008-07-02 15:32:22 * 贴子回复: 作者:guest题目:关于总价合同的问题 MAIL:guest IP 地址: 123.116.129.* 总价合同只适用于规模小、技术简单、 设计深度深、工期短(一年之内)的招标项目。 总价合同有三种类型,(1)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时,价格是不调整的,并按项目的形象进度结算项目价款。(2)固定工程量总 价合同, 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变化给予补偿外,其他都不给予调整价格。(3)可调价的 总价合同,在合同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物价波 动和法律的变化时,应给

19、予调价。固定总价合同在国际上是很少采用的,因为招标人面对的都是有经验的投标人时,投标人把将来有可能发生的所有风险,折成费用摊到投标价格中去。因此总体报价水平要高许多。如果发生了预测风险,承包人有 费用处理;如果未发生预测的风险,等于承包人 获得一笔意外的收入。所以建议采用后两种总 价合同类型为宜。在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的情况,是不适于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的,因为 我国的企业还未意识到固定总价合同给他带来的多大风险。由于不会评估风险,或者担心投 标价格过高而不能中标,所以等于掉进了招标人设下的陷阱。结合你们的问题我对看法是,既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从原则上讲,设计变更是不能调整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都不

20、调),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但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建议发包人应实事求是的给予解决。否则项目的质量和工期都会有影响的。以上仅是个人看法,供参考。在现代工程中,合同的计价形式有近 20 种。不同种类合同,有不同的 应用条件、不同权利和责任分配、不同付款形式和不同的 风险 分担。固定 总价合同是以一次包死的价格委托工程,按合同总价结算,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 整合同价格。本文就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1 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其风险分配严重不均衡,如果盲目使用这种类型的合同,可能会导致整个工程的彻底失败,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商破产。在 实践中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可以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1)工程范围清楚明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工程设计比较详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承包商能够依据设计图纸进行具体的工程量计算。 (2)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与招标文件说明无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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