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土地勘测定界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 承 接 方 : 二 年 月 日2土地勘测定界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受托人测绘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勘测定界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测绘项目和地理位置 1.1、测绘项目名称: 项目勘测定界; 1.1、 测区地点: ; 第二条 执行技术标准 2.1、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2.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TD/T 79298-1995;2.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93;
2、2.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第三条 勘测定界费支付方式 3.1、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预付款,当勘测定界工作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勘界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 元(人民币 元整)。 第四条 应交付的勘测定界成果 第五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5.1、乙方收到甲方测绘项目预付款的时间视为测绘前期工作开始日期。 5.2、乙方应于甲方确认土地定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测绘成果。 3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6.2、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 6.3、 甲方应按约定支
3、付测绘项目费用,在乙方提交全部成果的三个工作日内,如甲方无异议,则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款项。 6.4、 允许乙方在履行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内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测绘成果。 6.5、甲方向乙方进行一次性指界,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界提交测绘成果,如果因甲方指界原因使成果报告、图件、界址桩等需要修改,则后续工作甲方按 每次增付乙方勘测定界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乙方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有关资料进行校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甲方补正资料。 7.2、负责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7.3、乙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7.4、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的测
4、绘成果。 7.5、允许甲方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测绘成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更正,但重测或更正二次仍未达到合同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全额退还合同总价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2、如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8.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8.4、甲方不按付款要求向乙方付款的,逾期按照合同总价的 0.3 %每天收取滞纳金。第九条 争议解决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测量项目所在地管辖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经办人): 委托人(经办人):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