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权转让居间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 ,面积确定为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
2、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五委托事项的完成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意向受让方(买家) 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意向受让方(买家) 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 (一)计费方式 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
3、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 。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 %,即人民币 。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 天内,甲方将余下 %即人民币 支付完毕。(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帐方式汇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 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八.违约责任1.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 计付逾期滞纳金。 2.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九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