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土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愿意将位于 镇 村的土地 亩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用于种养及生态农业开发。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每年总租金为 元整,按年支付。于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先付款后用地。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租用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青苗及其他补
2、偿归乙方)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租赁土地周边的自然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山石、水源、沟渠等)有使用的权利,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进行合理利用和调整(包括对道路的硬化,但租期满后如甲方有要求乙方需负责复耕)。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就租赁土地对外合作。但如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2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七、
3、违约责任1、因一方违约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八、其他约定1、合同期满时,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镇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区居委会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鉴证单位:(盖章)见证人: 年 月 日3租赁土地汇总表序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土地面积(亩) 联系电话本人签名(按手印)4序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土地面积(亩) 联系电话本人签名(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