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钻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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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目 录第一章 勘探工程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2第二章 地质勘探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2第三章 探矿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要求 .5第四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3根据工程院探矿公司的工作安排及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钻探工程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职工身体健康要求,制定本规定。2第一章 勘探工程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作业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条、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地质勘探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面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对分管职责范围内

2、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三条、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资格资质才能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探生产作业。地质勘探单位应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现代化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设置安全机构或注册安全工程师,项目组必须设专职或兼安全员,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必须获得安全员合格证 。第五条、地质勘探野外生产作业实行报告登记制度。野外生产作业必须到作业区域所在的地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登记。第六条、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保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

3、资金投入。地质勘探单位应当从地质勘探经费中提取 1%作为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第七条、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大检查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 1 次。检查时,应有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参加。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第二章 地质勘探野外作业基本规定第九条、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行传染病种、疫情传染源,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状况。第十条、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信息和预防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从业人员交底。为艰险地区野外地质勘探项目组配备有效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第十一条、禁止单人进

4、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采、食不识别的野、野果。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第十二条、定期为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进行体检。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体质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第十三条、在疫源地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接种疫苗;在传染病流行区从事野外地质勘探工作的从业人员,应注射预防针剂。第十四条、野外地质勘探施工,应收集历年山洪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并采取防洪措施。第十五条、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进行两层或多层地质勘探作业,上下层间应有安全防护设施。2m 及以上高出作业,应系安全带。第十六条、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

5、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第十七条、野外地质勘探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电缆应架空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加防护套。野外地质勘探电气设备及其启动开关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处。电气设备熔断丝规格应与设备功率相匹配,禁止使用铁、铝等其它金属代替熔断丝。3第十八条、野外电、电焊作业,电、气焊工作点与易燃、易爆物品 10m 以上。第十九条、野外地质勘探高架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禁止在树木下、山顶避雨。第二十条、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安全标志。第二十一条、地质勘探爆破作业,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第二十二条、地质勘探野外工作车辆

6、,应具有 10 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第二十三条、野外营地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1、借住民房,注意有无传染病,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并检查住的房屋是否牢固,必要时进行加固修缮,以防倒塌。使用火炉做饭、取暖时,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火灾、CO(煤气)中毒。2、营地选择后,要挖排水沟、平整地盘,如果是林区,应按有关规定开辟防火道。3、搭帐篷宿营时,要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水源无污染的背风场地,要避开 一切可能发生意外事故的地方(如洪流、泥石流、雷击、山崩、雪崩、流沙、低洼地、河谷、山洪水道、断崖及陡坡下方等) ,应远离孤立突出的峭壁、山 脊、高树等。4、挖掘锅灶或设立厨房,应选择在帐篷的下风处,距离帐篷

7、 5m 外的背风地点;厕所、垃圾及废物堆放要选择下风处和水源的下游,且距离水源、帐篷稍 远的地方。5、禁止食用不熟悉的植物。遇有异常气味、分泌有色液体、特殊形状、色彩或斑纹的植物,不得随意接触。应注意个人卫生,被褥,衣物要经常暴晒。6、野外地质勘探人员必须注意由破坏极强的大风、龙卷风刮倒房屋建筑、树木、施工设备及刮断电线等形成伤害。大风来临时,应采取合理的防避措施,尽量隐蔽在坚固的避风处。在需要通过由于地形、地物影响形成的“风口”时,事先应做好充分准备,人、车不得在“风口”停留。7、低温条件下作业,主要注意个人防护,必须采取全身性防冻伤措施,应穿戴保暖性好的服装、鞋帽、手套,注意颈部、腰部及下

8、脚等肌肉薄弱区的保暖。第二十四条、山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人员须备有登山装备,如工作服、登山鞋、手套、及防冻装备和急救器材、药品等。2、应了解气候、路况、作业区地形地貌、地表覆盖等情况。3、在大于 30的陡坡上或垂直的悬崖峭壁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保险绳的安全 带,保险绳要牢固地在坡地上。4、山区作业,两人以上行走时,距离不得超出视线之外,在树林斜坡上行进时,两人之间距离不得小于 3m。5、在雾天、雨天及暴风雨、暴风雪、雷雨等情况下,必须停止作业和行进;雷雨时,要力争避开山脊或开阔地、峭壁和高树下,人体要低姿态,防止触电。6、上、下陡坡、悬崖、峭壁,必须采取长距离的“Z”字型路线,并用

9、保险绳作安全保护,严禁上下径行走。第二十五条、林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在林区作业人员,必须随时确定自己的位置,与其他作业人员应经常保持视4力和声音的联系。作业路线上应留下防迷路标记。2、 在林区作业,禁止吸烟,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3、 深林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禁区防火规定。需在林中生火时,要看清风向、风速、水源情况,选择在荒草地、林边下风处生火,生火时应有专人看守,离开时,应将火熄灭。4、 当林区出现火灾预兆(烟味、烧焦味、野兽和鸟类向同一方向奔跑和飞驰、烟雾等)时,应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林中旷地、河边等)或者开辟不少于 5m的防火线,把自己围起来。5、 林区

10、作业不准穿凉鞋或短袖衬衫,禁止赤足。穿好防护服装,防止带病毒壁虱感染森林脑炎、接触性皮肤过敏症。第二十六条、沙漠、荒漠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进入沙漠、荒漠地区一概配备宽边遮阳帽、护目镜、容积不小于 1L 的水壶、轻便宽松的工作服、防晒和消毒药品、指南针及轻便的通讯联络工具和遮阴、 通风的可形成人工萌影的设备。2、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饮水制度。通常出发前、归营后多喝一些水,作业和行进中 少饮水,工作结束应立即停止对饮水的限制。禁止饮用新发现的水源中取的水 和没有烧开或没有消毒的水。作业或行进间不准用水洗身体。3、每天最热的时刻应停止作业,作业应选在清晨或傍晚较凉爽时进行。4、沙尘暴来临时,作业

11、人员应聚集在一起,背风处坐下,蒙着头,戴上护目镜或 把头低到膝部,直到风暴停为止。第二十七条、高原地区作业应遵守 规定:1、 在进入高原地区前应做好体格检查,初入高原者,应逐级登高,减小劳动强度,逐步适应高原环境。高原作业,严禁饮酒。2、 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应配备氧气袋(瓶) 、防寒用品用具,减少工作时间,减轻负重,配备必要的预防和治疗高原反应的药品,认真观察、预防防止高山病发生。3、 每人每日饮水量不少于 3.5L。出发前喝足开水,作业途中则少量多次饮水。4、 在夏季光照强烈的情况下,应带白色有檐帽子,穿长衣、长裤,防止中暑和高原性唇炎及日光性皮炎的发生。5、 在高山高原低气压环境中祖业,应

12、实行登高,逐步适应,注意保暖,防止受凉,减少体力劳动强度,生活上应配备高糖,各种维生素和易消化饮食,多饮水,禁止饮酒,注意保暖,防止急性呼吸道感染。如上、下山,途中应稍事停留,个人作咀嚼吞咽的动作来平衡体内外气压。第二十八条、沼泽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在沼泽地区作业,应佩戴黑绢网、皮手套,扎紧袖口和裤脚,以防有毒昆虫叮 咬。2、进入沼泽地区,必须集体行动,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带路。在沼泽地行走,通过 危险地区,作业人员必须带长而结实的木棍或竹竿或其它材料的探测棒,用以 探测沼泽深度和支撑身体。行走时,每移动一步必须一脚踏实,再移动另一只 脚,禁止窜跳快走。在泥潭沼泽地,不得脚跟脚地走。3、在

13、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标识已知危 险区。4、在沼泽地区作业,应配备救生用品、用具。5、陷入沼泽时,应横握手中木棍、竹竿等,或抱住湿草,不得惊恐乱动,救护5者 应站在稳定的地方,通过木棍、竹竿、绳索等救出遇险者。6、夜间或视野不清时不得在沼泽地工作和通行。7、每日工作返回营地,应及时做好皮肤卫生保健工作,防止皮肤溃烂。第二十九条、水系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水上地质勘探作业,应配备水上救生器具。2、 每天应对船和水上救生装备进行检查。3、 徒步涉水河流,在河深 0.7m 以内,流速小于 3m/s,或河深 0.5m 以内,流速3m/s,需涉水过河,有保护措施

14、才准过河。流速过高,河深过大的河流,夹带大砾石的河流,须架设临时性过河设施才许通过。禁止在无安全保障情况下渡河。4、 遇暴风雨、飓风,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离船上岸,并把船拖上岸。第三十条、岩溶发育地区及旧矿、老窿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调查、进入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探槽,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2、 在垂直、陡斜的旧井壁上取样,应设置绞车升降作业台或者吊桶。3、 同学调查作业,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4、 探测洞穴宜安排在秋冬季进行。探测前须携带蜡烛、电筒、灯、绳索、指南针、勘测地下河、湖,还应配备橡皮艇、救生圈等。5、 进入洞穴

15、人数不宜过多,彼此间应系上牢固结绳。行进中沿途在岩壁、交叉路口须画上明显的记号、编号、箭头,标明路径。6、 严禁在顶板和侧壁上敲打和取出石块,严禁在洞内喷跑,发现涧顶有松动现象,立即退出。第三十条、特种矿产地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作业人员在进入放射异常地区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矽肺病、糖尿病、严重的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内分泌疾病、血液病、精神神经病均不能从事放射性工作。2、 在放射性异常地区作业,应进行辐射强度和铀,镭,钍、氡浓度检测,了解是否构成对人体的伤害。3、 放射性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尽量减少取样作业时间。井下作业应佩戴个人剂量计,限额作业

16、时间。4、 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5、 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禁止吸烟。6、 对地下高温热水的采样,防止烫伤。坑道馁采样应加大通风量,设置制冷装置等。对作业场所内金属工具、机械不乱摸乱动。7、 禁止在放射性异常区存放食品、饮料,各类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8、 从事放射性作业人员,工作后,必须认真洗浴,更换工作服。第三章 探矿工程安全生产具体要求第三十二条、钻探工程机场修建1、 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 1/4,填方部分必须有防塌陷和溜方措施。孔深超过 600m 及土层松散、地形坡度大于 30时,塔基

17、不准安装在填方部位上。2、 山坡上修筑地基,地基靠山坡一边坡度要适当,当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可6小于 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不得大于 45。清除坡上的活石等物,雨季要挖排水沟。坡下有路通过,或有人作业时,要采取防护措施。3、 机场周围应有排水设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4、 修筑地基应考虑地区季节的风向,使塔角迎风,减少钻塔风阻。5、 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据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 5m,据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 2m。6、 修筑地基应考虑地区季节的风向,应使塔角迎风,以减少钻塔所受风阻。7、 修筑地基应从自上而下

18、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地脚的方法施工。采用机械化施工时,挖掘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站人。装载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载车上。8、 在爆破作业时,应确定安全距离,并做好警界工作。9、 在进行爆破作业前,要选好通常安全避炮路线。每次放炮后,从最后一响算起,经 5 分钟后才能进入爆破点,如不能确定有无盲炮,应经 15 分钟。10、用药壶爆破,硝化甘油炸药要经 30 分钟才能重新装药,其他炸药须经 15 分钟。11、在城镇区域内,村庄乡村道路和其他人员来往比较频繁的地域附近施工且工期在 1 个月以上的应采用封闭式施工。第三十三条、机场设备安装、拆卸、迁移1、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1)安装钻塔必

19、须周正、水平、稳固。钻塔腿用钢管制作。用钢管制作的钻架腿要用钢管接箍加固连接处。(2)机械、电器设备安装必须周正、水平、稳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应齐全良好,各相应传动轮必须对线、平行,机座与基台木连接螺栓上加放松螺栓帽或弹簧垫圈。(3)钻塔穿钉用 30#圆钢制做,钻塔框底部用螺栓与机台木连接,钻塔腿之间要用拉手固牢。钻塔腿的穿钉直径与木钻塔销径的要求见下表:(4)钻机立轴轴线、天车轮前缘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直线上。(5)各种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油、水、土及杂物侵入。电器设备及唇动、调子装置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6)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的构件

20、、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7)安装、拆卸钻塔分工明确,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8)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9)禁止穿待钉子或者硬底谢上塔作业。严禁往上、往下抛扔钻塔件、螺栓、工具等。(10)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在塔板上防止任何东西。及时清除机场枕木、塔板、地板、塔材上的钉子等物。(11)夜间或 5 级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72、 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1)竖立或放

21、倒钻架时,注意观察钢绳松紧程度和钻架起落的动向,应在 机长统一(2) “A”字型钻塔在竖、放前,必须埋牢地锚,认真检查升降、传动系统以及绷绳、绳卡等部件安全可靠程度,确认无误,方可工作。(3)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专人控制绷绳。(4)钻架腿之间应当安装斜拉手。(5)钢管钻架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钻架腿要在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接箍加固。(6)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距离,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最小安全距离(m)4 6 8 10 15(1) 安装、拆卸机械电器设备时,严禁用大锤猛力敲打或

22、盲目乱拆、乱卸、乱装。3、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1)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传动轮应纵向成线、横向平行,传动轴和传动轮应保持水平。(2)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沿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应成一条直线。(3)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4、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1)用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 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2)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3)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

23、离地面上进行,应采取防倾斜措施。(4)禁止在高压电线下和坡度超过 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5)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禁止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起吊或运行:a、吊运的重物超限或重量不清;b、起重臂下站人;c、起重机运行中,指挥人员离开现场;d、斜拉斜吊;8e、吊重物在空中时间停留;f、指挥信号不明或光照不足g、重物绑扎不紧或不符合规范;第三十四条、机场必须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1、 钻塔天车,必须装安全挡板或保险绳。2、 塔内应符合防寒、防雨、防暑等要求,有良好的照明、足够的操作空间。3、 地板安装平整、稳固、紧密,底板厚度应大于 40mm。传动部位必

24、须安装可靠有效的防护栏杆或防护罩。4、 塔板厚度应大于 60mm,并架设 1.2m 高的可靠栏杆,梯子必须坚实,梯阶间距不大于 40cm,其坡度应在 75左右为宜。5、 活动工作台须安装牢固、适用,有可靠的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置。要用 910m 钢丝绳作平衡绳和导向绳,活动工作台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 1.2m,底盘周围护板的高度必须在 15cm 以上。应配有直径 30mm 以上的棕麻绳作手拉绳。6、 体引起或体引梁(钩)应有安全闸锁装置。在升降机前方第一层横梁上,安防直径不小于 12mm 的钢丝绳或横置一钻杆。7、 钻杆立根长度超过 12m 时,要架设 12

25、处钻杆支撑架,使各层支撑架在同一斜面上。8、 必须用直径 12.5mm 以上的钢丝绳做绷绳,风大地区及塔高 18m 以上的要安设两层,每层 4 根。绷绳要安设牢固,位置要对称(三脚架绷绳相互间夹角相等) ,绷绳与水平面的夹角要小于 45。9、 钻塔必须安装避雷针或其它防护措施,并与钻塔绝缘良好。钢质壁垒正截面应大于 100mm2,钢质引下线截面积大于 35mm2,硬质引下线截面大于25m2。避雷针应高出塔顶 1.5m 以上,引下线与钻塔绷绳的距离应大于 1m,其接地位置与电机接地、孔口管、绷绳锚杆的距离应大于 3m。避雷针、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严密可靠,接地电阻应小于 15,如难以达到时,

26、可采用降阻剂。第三十五条、使用钻具标准要求1、 各种钻杆、接头、接箍、钻锤、岩心管、套管、扩孔器、钻头等必须符合YB235、 YB84875、GB342382 等标准规定,使用进口管材时,必须符合相应的国 外标准。2、 组配钻具,不得将有裂纹、伤痕、丝扣严重磨损、毁坏和严重变形、连接松动等钻具下入孔内。3、机场内的各种管材、接头、接箍等,须按新旧程度进行分类存放,妥善保管。4、机场要备有检查钻具磨损程度的量具,认真检查组配、提升、下降钻具,发现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管材弯曲和磨损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度时,严禁使用。5、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在升降过程手触摸钢丝绳。6、体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联

27、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7、禁止手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8、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个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9、发生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9第三十六条、升降钻具安全技术要求1、 升降钻具前应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U 型梁和拧卸工具等是否安全可靠和好用。2、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a 钢丝绳安全系数大于 7。b 检查钢丝绳的安全长度,应为提引器下到孔口时,其在升降机卷筒上,不少 35 圈得净容量。c 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 3 个;钢丝绳直径超过 28mm,绳卡应在5 个以上。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

28、绳直径的 6 倍。d 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执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 5972-1986 )报废标准。4、 操作升降机要平稳,禁止同时使用刹把和升把,不得很刹猛放,不得同时倒杆,要防止提引器碰撞钻机、水接头、塔板、钻杆靠架或天车等,不得用手扶摸钢丝绳。提引器要有安全闭锁装置,并灵活好用,上、下窜动或放倒钻具时,必须锁上安全销、卡。5、 孔前操作人员必须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外,塔上人员须系安全带,抽插垫叉时,不准将手握在垫叉底部,摘挂提引器时,不准用手扶摸提引器的底部,并要防止回绳的碰打。跑钻时严禁抢垫叉及强行搂抱钻杆。6、升降钻具时,塔上不得进行任

29、何修理工作。操作升降机未锁住制动闸时,操作员不得离开。7、 提钻后,应立即盖好孔口盖板,不得用手揉摸悬吊粗径钻具内的岩心,也不准用手抠着钻头低端,移动或放到悬吊着的粗径钻具。8、使用拧管机(转盘)(1)拧管机传动皮带应安设可靠的防护罩,各部件灵活好用。(2)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应一个人操作,严禁用脚蹬操作离合器手把。上、下垫叉要插牢到位。手未离开垫叉和丝扣未对正,严禁开动拧管机。拧管机未停止转动前,不得升降钻具。上垫叉不得开动拧管机。防脱装置要灵活可靠。(3)抬卸过紧钻具时,应先使用扳叉卸开后,方可使用拧管机。使用搬叉时,必须切断拧管机的动力,同时,操作人员要站在搬叉回转范围之外。9、使用活动工

30、作台(1)使用活动工作台之前,应检查平衡配重是否合适,防坠、防跑、制动装置和平衡绳、导向绳、手拉绳等是否安全可靠。(2)活动工作台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锁好门,携带小工具要妥善保管,离开活动工作台之前要锁紧制动装置,骑在最低位置时,应挂好安全钩。(3)不得用活动工作台运送较大、重物品,配重卸掉后禁止使用。严禁使用升降机提拉活动工作台。10、使用绳索心钻具(1)绳钻打捞车无论是采用钻机动力驱动,还是单独动力驱动,均要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2)打捞前应检查绞车各部操纵手把、导向滑车等是否灵活好用,打捞器钢丝绳是否栓牢,安全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3)绞车排绳机构应以机械装置为

31、宜,提升时排绳应整齐均匀无压落现象,10提升速度不宜过快,内管提出孔口后,放倒时,要防止脱钩伤人。(4)夹持器底座应与钻孔中心垂直,脚踏装置灵活、可靠,应经常检查卡瓦磨损程度,并及时更换。(5)钻具回转时,不应碰撞夹持器,拧卸钻杆时,孔内钻具不得随转。第三十七条、钻进1、 开孔钻进前,应组织作业人员对设备、安全防护措施、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钻。2、 严格交接班、岗位责任制度。新工人、实习员等须达到一定熟练程度方可单独操作。现场作业人员着装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做到“三紧一严” 。3、 开动钻机前,必须事先通知现场作业人员。钻机开动时,不得进行部件拆卸、修理、更换和擦洗。4、 机械转动时,

32、禁止进行及其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蜡;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5、 钻进时水接头应设有导向垂直装置,禁止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水泵工作时,禁止拧卸水接头。6、 调整回转器、松紧卡盘时、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挡位置。7、 在扩孔、扫孔、扫脱落岩心和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操作,应用升降机吊着钻具,在松卸卡盘或导杆时,要刹住升降机。8、 使用转盘钻机,丈量机上余尺时,应防止量尺下端碰撞转盘,而造成量尺伤人。9、 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10、 使用氢氟酸测斜应做好防护和管理。第三

33、十八条、处理孔内事故1、 使用升降机起拔事故钻具(1)起拔事故钻具前,必须详细检查钻塔(钻架、桅杆) 、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钢丝绳卡子、提引器、升降机、基台木、地脚螺丝等是否牢固可 靠。(2)升降机应由机、班长亲自操作,严禁超负荷强力起拔钻具。升降机提升手把不准套用加力把。根据钻塔、升降机、游动滑车的负荷允许范围用,限制有效钢丝绳根数进行提挂。(3)严禁同时使用升降机和千斤顶(或用钻机缸)起拔事故钻具。(4)起拔时应由专人掌握离合器手把或皮带开关,防止拉死时能及时关车。操作人员应站在钢丝绳甩动范围之外,防止钢丝绳拉断甩出伤人。(5)起拔时,除操作者外,其他人员均应离开钻塔。2、打吊锤(1)打吊锤之前,应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吊锤、打箍,冲击把手、钢丝绳、拉绳,以及升降系统,机场内塔板、梯子、栏杆等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场地要清除干净,暂不用的设备应断开动力。(3)吊锤下部钻杆上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连接钻杆,并挂牢提引器,同时拉紧钻杆。(4)打吊锤时,要设专人指挥,并监视打箍和街头松动情况,发现松扣,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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