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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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提 纲,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 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 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1. 预防和治理的法律义务:(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举报 。,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2. 营造植物保护带责任:(第十八条)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的周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有关管理单位应当营造植物保护带。,3. 管护水土保持设施责任:(第十九条)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发挥。,(一)社会成员七大主要责任,4. 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治理的责任:(第三十二条)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它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5. 弃土弃渣防护责任:(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的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6. 监测并报告水土流失责任:(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7.种植坡耕地水土保持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1. 对政府及领导不作为行为问责:(第四条)国家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2. 对公职人员不作为行为问责:(第四十七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十二类责任追究规定,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3. 对乱采行为处罚:(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4. 对乱垦行为处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毁林、毁草开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5.对乱挖行为处罚:(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6. 对乱伐行为问责:(第五十二条)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7. 对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制度行为处罚:(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   (二)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未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或者补充、修改的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对水土保持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8. 对不落实验收制度行为处罚:(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9. 对乱倒乱弃渣土行为处罚:(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按照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清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清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清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10. 对不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行为处罚:(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11. 对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处罚:(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12. 对重大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水土保持的社会责任与责任追究,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一)关于生产建设活动的规定,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应当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相衔接。,1、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取土、挖砂、采石活动直接在地表施工,土石方挖填量大,造成地表结构破坏、植被占压,是最为普遍、最容易引发水土流失及其危害的生产建设活动。崩塌、滑坡、泥石流属于混合侵蚀,是重力、水力等应力共同作用的水土流失形式,具有突发性、历时短、危害严重等特点。 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极易导致应力变化,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因此,法律明确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的取土、挖砂、采石行为。,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保护沙壳、结皮、地衣十分必要。这些地区的生态系统较低等,稳定性差,地表植被一旦破坏,极易造成生态系统退化,危害十分严重,因此地表及植被需要进行特别的保护。,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2、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第十八条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沙壳、结皮、地衣是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具有较强保护地表作用的地被物,对地表及地表层下的土壤或细颗粒沙具有很强的保护作用,可以防止降雨、大风对地表的侵蚀,减轻水土流失及其危害,促进植被恢复,固定沙丘,改善生态环境。一旦破坏,极难恢复,甚至会引发和加剧沙漠化。,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具有较为重要的水土保持功能,对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具有重大影响。 一般生产建设项目在选址选线时应当避让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特别是涉及或影响到流域或区域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生产建设项目必须从严控制,严格避让。,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3、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第二十四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工程等在选址、选线时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应当依法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严格控制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永久或临时占地面积,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最大限度地减轻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影响。,,,1、关于编制范围:(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2、关于方案内容:(第二十五条)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二)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3、关于变更处理: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4、关于法定限制:(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二)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5、关于“三同时制度”。(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6、关于弃渣的处理方式。(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二)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弃渣是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及其危害最直接的行为活动,一是造成了大量的土地占压和植被破坏,二是形成大量新的水土流失策源地,对周边和下游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影响甚至构成安全威胁。 弃渣应首先进行综合利用。在工程设计中要树立少挖就是多保护少破坏、少弃就是多利用少危害的观点,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减少弃渣数量。不仅要在总量上实现挖填利用平衡,还要在标段上做到平衡,还可以与相邻项目间进行平衡。这样不仅可大幅度减少开挖的范围和数量,还可大幅度减少弃渣占压土地的数量,起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确需弃渣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一些项目经综合利用后仍需少量废弃的,或者即使能够综合利用,但利用过程 中需要临时存放的,都必须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弃渣场),专门存放地包含堆存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场地,应由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研究后提出,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第二条(报批阶段) 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第五条(编制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第六条(编制费用)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费用应当根据编制工作量确定,并纳入项目前期费用。,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第二条(费用性质) 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 第五条(征收对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第七条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征: (一)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二)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间,对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开采量计征,对石油、天然气按照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每年计征。(三)取土、挖砂、采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按照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 (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按照排放量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照前三种方式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其排放的废弃土、石、渣,不再按照排放量重复计征。,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规定:,,,第二条(单位资格) 从事方案编制的单位,应是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应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方案编制工作。 第三条(从业要求) 方案编制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编制工作,并且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业务范围) 取得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以下(含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的编制工作。取得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以下(含市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的编制工作。,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二十一条(警告)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一)方案质量较差,有 1 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 (二)技术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从事方案编制工作的; (三)方案编制费用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工作需要的; (四)有 1 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和业绩报告表的; (五)有 1 次不接受检查的,或者在检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六)不接受资质管理单位管理的; (七)不满足本级资格证书条件的; (八)未按规定办理资格证书变更的; (九)越级或者在业务范围外承担方案编制任务的。,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二十二条(取消其资格证书)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资格证书: (一)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 (二)涂改、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的; (三)因方案编制错误或者不当,造成水土流失灾害或者严重经济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不予延续其资格证书) 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延续其资格证书: (一)不满足本级资格证书条件的; (二)不满足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业绩要求; (三)有效期内被警告 2 次及以上的。 不予延续的持证单位如符合下一级资格证书条件,可取得下一级资格证书。,二、关于生产建设活动与水土保持方案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水土保持学会):,,,1、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许可的基础。 2、是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指南。 3、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监督的支撑。 4、是进行收费、验收、处罚的依据。,(一)水土保持方案的作用,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1、要深刻认识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性。要从国家宏观管理和生态建设的大局出发,认识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把编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作为单位生存发展的重要业务,作为个人价值的重要展现,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强化编制责任,落实编制措施,发挥支撑作用。,(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有的作为,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2、要强化制度保障。要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并严格执行,确保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3、要加强队伍建设。要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努力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精干高效、作风优良的技术支撑队伍,全面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和服务能力。,(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有的作为,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4、要树立先进理念。要把“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作为核心理念,贯彻落实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各个环节,科学配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5、要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来防治水土流失。如采用透水铺装、植物护坡等费用省、见效快、作用持久的技术工艺,增强水土流失防治的效果等。,(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有的作为,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6、要做好水土保持宣传。要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过程中,做好向生产建设单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工作。既要宣传防治水土流失的必要性,又要传授水土流失的防治方法,要让生产建设人员知道为什么要做、做什么、怎么做。要切实当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宣传员、技术员、裁判员、监督员、联络员、服务员”。,(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有的作为,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7、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在编制方案过程中,要深入项目现场做好勘测,做好方案比选,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使水土保持方案真正成为工程后续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8、要跟踪做好后续服务。要跟踪掌握所编方案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方案落实情况,主动为项目业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当好参谋,为落实“三同时”制度提供支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有的作为,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9、要积极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献计献策。作为水保系统的一员大家要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各级水利水保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10、要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在承接方案编制业务过程中,要展现良好的参与素养,坚持行业标准,不内斗、不杀价、不失职,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有的作为,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1、严格资质管理。申请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境内登记的独立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者管理制度,有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或者开办资金不少于 5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 200 万元)。 (2)具有水土保持及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2 人,其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2 人);注册水保工程师不少于 2 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有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经历。 (3)专职技术人员中,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不少于 2 人,水利工3程类或者其它土木工程类的不少于 2 人,资源环境类的不少于 1 人。,(三)关于方案管理的思考,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2、加强监督检查。按照第十六条规定,加强对持证单位的监督检查。采取专家评估的方式,每年抽查10%以上的持证单位。 主要内容包括: (1)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3)方案编制与管理; (4)方案编制质量; (5)资格证书条件; (6)违法违规行为。,(三)关于方案管理的思考,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3、实施处罚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分别予以警告、取消资格证书和不予延续资格证书。 4、建立考评机制。建立方案质量档案,加强抽检、考核、评比,实行奖优罚劣措施。,(三)关于方案管理的思考,三、如何编好水土保持方案,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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