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精选(篇一) 2018 年 4 月 2 日,我办党组书记组织全办党员领导干部及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3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法共九章 69 条。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立法是一刻不停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法治保障,是实践发展所需,是党心民心所向。中央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监察
2、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通过学习监察法,我们要明确党员、干部、职工的职责与权限。做为基层扶贫党员和职工要按章办事,守纪律、讲规矩,要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是不能做。要依据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贵州省大扶贫条例等认真履行职责,做廉洁从业的执行者、维护者,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的扶贫行业氛围,办所有党员领导干部也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通过此次学习,全办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对监察法有了全面的了解,大家对法律
3、条文的丰富内涵精髓有了更深程度的认识,办党组书记特别强调我们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监察法,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 (篇二)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产生了新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首次把监察委员会作为一节写入,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中具有最高权威和最大约束力。宪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必将有力促进监察委员会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向全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4、并报告工作,监察工作将受到全国人民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这就为监察委员会和监察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对腐败分子予以极大的震慑。谁搞腐败,必被查,必被抓,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全国监察工作有了法律遵循。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的职权,反腐败有了法治利器,为开创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随着监察法的深入实施,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严厉查处各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反腐败斗争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我国政治更加风清气正。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共
5、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监察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这一重大举措,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現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将使党的纪检和国家监察工作形成整体合力,组织领导上更加坚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党中央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工作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相关,加强审计监督,不仅有利于加
6、强和改善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而且能够及时发现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蛛丝马迹,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起到反腐败前行作用。 以上四项重大举措,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治国有方,体現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展示了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我们相信,随着这些重大举措深入不断实施,一定能够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篇三) 2018 年 3 月 20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把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
7、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 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把学习宣传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树立执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先监督自己,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履责,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好监察法,敢于动真碰硬,做好打铁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纪律保障。 (篇四) 2018 年 3 月 2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国家监察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是为了深
8、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各级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整个公权力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人员的监督。全国各地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均已于今年 2 月全部挂牌成立,组建后的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同时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犯罪和预防犯罪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员会,实现纪法有机融合,产生 1+12 的监察效果。 国家监察法
9、的制定及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国将监察战略从行政机关提升到国家层面,监察范围从过去的行政人员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职责实现了从监察行政到监察公权的转变。 国家监察法实现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助力清廉中国走进新时代。过去监察对象仅仅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及其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4 类人员,现在还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
10、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以前不是党员的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事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协警协勤等多类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处于监察盲区,特别是近些年接到群众反映村民小组长贪污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该几类人员违纪但又够不成违法时只能按照各种相关管理规定或办法进行处理,处理时也不尽规范,不能让违纪人员心服口服,国家监察法出台后,可以将以前行政监察法不好管、管不到的各类对象进行了统一管理,清除监察盲区,实现监察全覆盖,强化监督预防,从根源上消除腐败,让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违纪行为按照同一法律进行处置,
11、可以提高处置效率,同时确保处置方式、过程、结果规范合法。 国家监察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突出了党对廉政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清廉中国走进新时代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篇五) 近期,单位组织晨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
12、治党永远在路上,因此,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强化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坚守职责定位,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 二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纪检工作者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不断丰富自身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制度,用理论武装好头脑,用理论来指导好实践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三是勇于担当,落细落早。纪检工作者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篇六) 今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3 月国家
13、两会通过的监察法草案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忠于职责,敢于担当,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当做工作的重点,切实筑牢纪检监察防线。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充分领会深刻意义。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利、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做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把国家监察制度这一顶层设计制度化法制化,是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14、的根本遵循,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行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坚决贯彻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切实贯彻落实监察法,才能释放这把利剑惩治腐败的巨大威力。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以监察法为准绳,认真解读自身职责定位、厘清监察范围和监察权限、明确监察程序,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查摆执法不严、执法不纠等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严格自我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
15、,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同时,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提高自身免疫力,在思想与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纪检干部自身的廉洁性。将国家监察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思想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自律,严防灯下黑,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懂规矩、守纪律,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树立忠诚、廉洁、担当的公职人员形象。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学法、执法、守法,将国家监察法切实贯彻落实,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
16、法治方式,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行稳致远。 (篇七) 近期,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了精心研读,进一步加深了理解和把握。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了思想观念,在政治理论、党性修养和综合能力上得到了全面提高。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责任。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反腐斗争已呈压倒性态势,更得到了全国广大党员群众的坚决拥护,但是全面从严治党仍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中央提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向纵深和基层发展,以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